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晏城培训基地,2015,年,02,月,晏城培训基地,1,总,则,由于电力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经常接触或接近高、低压电力设备,存在着触电危险,因此在作业时必须保证人身安全。,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检查和总结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安全作业条件,对所发生的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精神严肃处理。,水电段和基层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电力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电力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坚决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是广大职工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广大电力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防止事故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对造成事故者应分别情况给予教育、纪律处分;对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其性质恶劣者,除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外,并追究领导责任。,本规程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设备上的各项作业。,总 则,2,第一章,基本要求,第,1,条 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2,条 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精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第,3,条 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2,临时考试:,(,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第,4,条 新参加电力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 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外单位支援、学习人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5,条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是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合格的用具,。,第一章 基本要求第1条 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3,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等的作业。,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无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伞等的作业。,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第,7,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6条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4,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一节,工作票制度,第,8,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应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1,填用停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三);,2,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四);,3,填用倒闸作业票(见附录五);,4,以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应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薄(见附录六)。安全工作命令记录薄应看作与工作票同等重要。,第,9,条,在下列设备上全部停电、邻近带电的作业,应签发停电工作票:,1,高压变、配电设备上的作业;,2,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上的作业;,3,高压发电所停电(机)检修,或两套以上有并车装置的低压发电机组,其中任一机组停电作业;,4,在控制屏(台)或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者;,5,在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作业。,第,10,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应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1,在高压线路和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带电作业;,2,在控制屏(台)和二次线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3,在旋转的高压发电机励磁回路上,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4,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以及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5,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11,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1,单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停电作业;,2,测量接地电阻,悬挂杆号牌,修剪树枝,测量电杆裂纹、打绑桩和杆塔基础上的工作;,3,低压电缆上的作业;,4,拉、合线路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一、二次开关和变、配电所内开关的单一操作。,第,12,条,当作业范围涉及相邻铁路局、水电段时,必须取得铁路局电力调度口头或电话命令。当作业范围涉及本段其他配电所时,必须取得水电段电力调度的口头或电话命令;受令人和发令人双方均应认真记录、录音,并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第,13,条,工作票所列人员的条件和责任如下:,1,工作票签发人:由工长、调度员、所主任、技术人员或段总工程师指定人员担任,其责任是:,(1),确认工作的必要性;,(2),采取正确、完备的安全措施;,(3),正确指派各项工作人员。,2,工作领导人:由所主任、技术人员或工长担任,负责统一指挥两个以上工作组的同时作业和总的作业安全。,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11条 在下列设备上作业,6,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3,工作执行人:由熟悉设备、工作熟练、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其责任是:,(1),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2),向工作组员正确布置工作,说明停电区段和带电设备的具体位置;,(3),监护工作组员的安全,检查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4,工作监护人:由配电值班员或能独立工作、熟悉设备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责任是:,(1),在现场不断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继续作业;,(3),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应迅速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5,工作许可人:由配电值班员或能独立工作、熟悉设备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在线路停电作业时,由工作执行人指定工作许可人完成有关安全措施,其责任是:,(1),完成作业现场的停电、检电、接地封线等安全措施;,(2),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3),向工作执行人报告允许开工时间。,6,工作组员:由技术、安全考试合格者担任,其责任是:,(1),明确所分担的任务,并按时完成;,(2),严格遵守纪律,执行安全措施,关心组员的安全;,(3),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执行人提出改进意见。,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3工作执行人:由熟悉设备,7,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14,条,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工作执行人;工作领导人、工作执行人均不能兼任工作许可人。,第,15,条,工作票应用钢笔、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于作业前一天交给工作执行人或工作领导人。工作中如需改变工作内容及扩大或变更工作地点时,应更换新的工作票。,工作执行人要求变更工作组员时,应取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内注明变更理由。,第,16,条,工作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天,工作间断超过,24,小时应重新填发工作票。,第,17,条,工作票按下列规定填发和管理:,1,在发、变、配电所内作业或在发、变、配电所停电的线路上作业时,应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发给值班员,另一份发给工作执行人(有工作领导人时,发给工作领导人)。上述以外的作业,可填一份发给工作执行人。,2,一般一个工作地点或一个检修区段填发一张工作票。但如在一个发、变、配电所内全部停电或在一个站场内(由配电所依次倒闸停送电时除外),几条线路全部停电,并有两组同时工作时,可仅签发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领导人。如上述作业仅有一组工作,需要检修另一线路时,应按转移工地办理。,当一个工作执行人负责的工作尚未结束以前,禁止发给另一张工作票。,3,发给工作领导人的工作票,应注明工作组数及各工作执行人的姓名。,4,各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对工作票中的内容有疑问时,应向签发人询问明白,然后进行工作。,5,工作结束后由作业班组保存半年。,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14条 工作票签,8,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18,条,事故紧急处理可不签发工作票,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第,19,条 施工单位在水电段管辖的电力设备上施工时,应向水电段有关的电力工区或变配电所办理工作票手续。,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第,20,条,在不经变配电所停电的线路上作业时,由工作执行人指定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可开始工作。,第,21,条,凡经变、配电所停电的作业,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在完成所内停电、检电、接地封线等安全措施后还应:,1,会同工作执行人检查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2,对工作执行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接地线安装处所和注意事项;,3,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后方可开始工作。,第,22,条,工作执行人、工作许可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取得工作签发人的同意。,第,23,条,停电作业的线路与其它单位的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安全距离不够时,应同有关单位办理停电许可手续。,第,24,条,严禁约定时间停电、送电。,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18条 事故紧急处理可不,9,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第,25,条,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和正确操作的重要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工作监护人和工作执行人都应在现场认真监护工作组员的安全。工作组员应服从工作执行人和监护人的指挥。,第,26,条,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执行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组员交待带电部位,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在下列情况下工作执行人可参加具体工作:,1,在变、配电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作业;,2,在变、配电设备上进行邻近带电作业,工作组员不超过三人,且无偶然触及带电设备可能时;,3,架空线路停电作业的工作地点较集中,且附近又无其它电线路时。,第,27,条,对工作条件复杂,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应设专职监护人。专职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第,28,条,在工作中遇有雷、雨、暴风或其他威胁工作组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执行人或监护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工作。,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三节 工作监护制度,10,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四节,工作间断及转移工地制度,第,29,条,在白天,因吃饭或休息暂时中断变、配电所作业时,全部接地线可保留不动,但工作人员不宜单独留在高压室内,暂时中断电线路作业时,如工作人员已离开现场,应派人看守工地。恢复工作前,工作执行人应检查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第,30,条,使用数日有效的停电工作票,每日(次)收工时,应清理工地,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但临时接地线、防护物及标示牌可保持不动,次日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必须检查工地所有安全措施,重新履行许可开工手续,方可开始工作。,第,31,条,当一个工作组按照工作票在几个工作地点依次进行工作时,应按下列规定转移工地:,1,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只可在指定地点工作,如无工作执行人命令,不得自行转移工地;,2,每次转移到新工地时,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