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 财产所有权,第四章 财产所有权,1,4.1 财产所有权概述,4.1.1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1,公民,主体制度 法人,占有,使用,财产所有权 收益,民法,物权制度,处分,用益物权,其 他 物 权 担保物权,合同,债权制度,其他债,4.1 财产所有权概述 4.1.1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2,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1,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概念的两点基本涵义,:,(,1,)所有权人须依法行使所有权;,(2)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1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3,2.财产所有权的性质,财产所有权从表面上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为人与人的关系。,2.财产所有权的性质 财产所有权,4,3.,财产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1),所有制决定所有权,所有权属于上层建筑,所有制属于经济基础。因此,所有制决定所有权。,(2),所有权反作用于所有制关系,所有权确认、维护和巩固它赖以存在的所有制关系。,(3)存续的时间不同,所有制属于经济基础,存在于一切人类社会;所有权属于上层建筑,只存在于阶级社会。,3.财产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 ,5,2,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独立性,(,2,)绝对性,(,3,)排他性,(,4,)充分性,(5)所有权客体是物,2财产所有权的特征,6,4.2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人们依照所有权制度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4.2.1 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权利主体,国家,(全民财产主体),财产所有权,所有权人,集体组织,(集体财产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特定的,包括,个人(个人财产主体),义务主体,除所有权人以外的人,是不特定的,因此,所有权是特定的人对不特定的人享有的权利。,4.2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人们依照所有权制度,7,4.2.2 内容,1,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承担的义务。,1.占有,占有,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实际控制或管领。,(1)所有权人占有。,(2)非所有权人占有占有财产的人不是所有权人:,合法占有,,是指占有人依照法律或合同占有他人财产,法定占有,占有人直接依照法律占有他人财产,约定占有,占有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他人财产,非法占有,,占有人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而占有他人财产,善意,占有人不知道或无须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恶意,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2.,使用,使用,是指,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获取经济利益或满足生活上某种需要。,使用权是直接于所有物上的权利,其存在以占有财产为前提。,4.2.2 内容1 财产所有权法律,8,4.2.2 内容,2,3.收益,收益,,是指权利主体在财产上取得某种经济利益。,4.处分,处分,是指主体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的命运。,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1)事实上的处分。,是指财产所有权人在生产或生活中把财产直接消耗掉;,(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财产所有权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处置财产。,注意:上述前三项权利可以由所有权人行使,也可以由所有权人交由他人行使。但是,非所有权人行使须有法律或合同依据。,4.2.2 内容2 3.收益,9,4.2.2 内容,3,图示,所有权人 法定,占有 占有 合法占有 约定,非所有权,人占有 非法占有 善意,财产所有权 权利 恶意,法律关系 使用 所有权人使用,内容 非所有权人使用,收益 所有权人收益,非所有权人收益,处分 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义务不作为的义务,因此,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与其他物权相比,所有权是最充分的权利。,4.2.2 内容3图示,10,4.2.3,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和条件(特征),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财产。,(1)须存在于人身之外,(2)须能为人所能支配或控制,(3)须能满足生产或生活需要,(4)须是有形财产,4.2.3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11,2.分类,(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2)特定物与种类物,(3)主物与从物,(4)原物与孳息,(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6)动产与不动产,2.分类 (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12,4.3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4,.3.1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照法律或不以原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而取得所有权。,(1)生产。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占有自然物,是取得财产所有权最重要的方式。,(2)孳息。原物产生的物或利益。,(3)没收。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将财产收归国有。,(4)添附。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产品形成的不能分离的财产。,包括混合、附合、加工。因添附而形成的财产,其所有权可为共有,也可由一方享有,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5)无主财产。所有人不明或无所有人的财产。包括埋藏物和隐藏物、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和走失物、无人继承的财产及抛弃物。,无主财产除抛弃物适用,先占原则确定所有权外,其余则先交还失主,若找不到失主则按照法律规定推定为国有。,4.3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4.3.1 财产所有权,13,2.传来取得,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取得,是指所有人依照原所有权的意志取得所有权。传来取得是取得所有权最基本、最普遍的方式。,买卖,赠与,继承或接受遗赠,2.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14,4.3.2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使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或使所有权与所有人相分离。,(1)所有权转让,(2)抛弃,(3)强制措施,(4)主体消灭,(5)客体消灭,4.3.2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 财产所,15,4.4 共 有和相邻关系 4,.4.1 共有,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1,)主体是共有人与公有不同,(,2,)客体是同一项财产,(,3,)产生根据广泛可以是共同行为或身份。,(,4,)不构成新的所有权类型,(,5,)共有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分割,4.4 共 有和相邻关系 4.4.1 共有,16,2,共有的分类,1,(1),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主要特征:,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共有人之间不区分份额,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财产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在分割共有财产时,一般应先确定份额。,2共有的分类1 (1)共同,17,2,共有的分类,2,(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在财产中的份额,对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主要特征:,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产生,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有权要求分出、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在使用、处分共有财产时,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共有关系可依全体共有人协议而终止。,2共有的分类2 (2)按份,18,4.4.2 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因相互给予方便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不动产往往相互毗邻,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常常会发生利益冲突,为协调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冲突,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所以,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4.4.2 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9,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2.,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3.,相邻关系的客体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所体现的利益,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 1.相邻关系的主体,20,2.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2)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处理相邻关系还应尊重历史和习惯。,2.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依照我国民,21,3.相邻关系的主要种类,(1)相邻土地通行、使用关系,(2)相邻用水、排水关系,(3)相邻疆界关系,(4)相邻环境保护关系,3.相邻关系的主要种类 (1)相邻土地通行、使用,22,4.5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4.5.1 确认所有权,确认所有权,是指所有权因归属不清而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确认所有权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确认所有权是保护所有权的一种独立方法,是其他保护方法实施的前提。,4.5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4.5.1 确认所有权,23,4.5.2,请求返还原物,请求返还原物,是指所有人在其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返还原物应注意:,1.,有权请求返还原物的人,一般是所有人。,2.,所有人只能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3.财产被第三人占有,则应区分善意、恶意,4.,原物须存在。,4.5.2请求返还原物 请求返还原物,是指所,24,4.5.3,请求排除妨害,请求排除妨害,是指所有人在其物遭受损害和其所有权的行使遭受妨害,可依法请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害,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排除妨害。,请求排除妨害应注意:,1.,妨害须是非法的,2.,妨害可以是已经存在或可能出现的,3.请求排除妨害,可以由所有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合法占有人提出。,4.排除妨害费用一般由侵害人承担。,4.5.3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排除妨害,是指所有,25,4.5.4,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恢复原状,是指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破坏,所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将财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恢复原状一般是通过修理的办法,使遭受损坏的财产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上与原来的状态大致相等,并非使财产在内容和形式上与以前的状况完全一致。,恢复原状不仅在实际上要可能,而且经济上要合理,否则,不应采取这种保护方式。,4.5.4请求恢复原状 请求恢复原状,是指,26,4.5.5,请求赔偿损失,请求赔偿损失,是指所有权人请求不法行为人赔偿因其不法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损失,可以向侵权行为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五种所有权保护方法中,前四种是物权保护方法,其特点是运用这些保护方法,使所有人能够充分实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第五种是债权保护方法,其特点在于补偿所有人的损失,以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运用中可以单用一种,也可以多种并用。,4.5.5请求赔偿损失 请求赔偿损失,是指,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