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教師升等作業說明,陳啟光 教授,人事室 主任,1,教師升等作業說明陳啟光 教授1,法令依據,本校,教師升等審查辦法,本校教師申請,升等外審作業要點,(98.4.15 9706次校教評會修訂通過),本校教師,升等審查作業程序,本校教師,教學與服務考核辦法,教育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2,法令依據本校教師升等審查辦法2,升等條件,講師助理教授,須曾任講師三年以上(並於本校服務至少滿一年)。,教學、服務成績優良。,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專門著作。,講師取得博士學位後,以,文憑送審,助理教授,者,不受曾任講師三年以上(並於本校服務至少滿一年)之限制。,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修正施行前已取得講師資格且連續任教未中斷者,得逕提升為副教授。,註: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取得講師、助教證書之現職人員且繼續任教未中斷,並取得博士學位者,得選擇逕送審副教授資格,如審查未獲通過,得申請送審助理教授資格。但如選擇送審助理教授資格通過,則不得再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0條之規定,以該學位論文或相同著作送審副教授。,3,升等條件講師助理教授3,升等條件,助理教授副教授,須曾任助理教授三年以上(並於本校服務至少滿一年)。,教學、服務成績優良且有相當水準之專門著作。,副教授教授,須曾任副教授三年以上(並於本校服務至少滿二年)。,教學、服務成績優良且有相當水準之專門著作。,4,升等條件助理教授副教授4,升等條件,年資採計,依教育部所頒現職證書內記載之起資年月,並配合歷年實際接受之聘書,以推算至提出升等所屬學期結束止。其前在其他大學院校之年資得予併計,但專科學校之年資不得併計。,教師經核准全時進修、研究者,於申請升等時,其全時進修、研究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一年。,(教教師資格審定辦法10-三),經核准借調,且於借調期間返校義務授課或指導研究生者,於申請升等時,其借調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二年。,(教教師資格審定辦法10-三),5,升等條件年資採計5,作業流程,6,作業流程6,教師資格送審管道,學位,非學位,專門著作,技術報告,藝術類作品(分為美術、音樂、舞蹈、戲劇、電影、設計六類),體育成就,註:本校目前以專門著作申請升等審查為大宗,以學位申請升等者為少數。以學位送審(即文憑送審)者,仍需辦理專門著作外審,。,7,教師資格送審管道學位7,學位:學位證書不等於教師資格證書,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4條規定專門著作經教育部審查其著作合格者,始得升等。,學校初審時,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就申請者之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等成果辦理評審。其中專門著作(含學位論文)應送請校外學者專家評審,經學校教評會通過後報教育部複審。,8,學位:學位證書不等於教師資格證書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4條規,著作送審注意事項(1),專門著作,專門著作應有個人之原創性,不得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送審。,與任教科目性質相符。,送審前5年,(註1),內且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之後。,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已為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或出版公開發行者。,研討會發表之論文應於會後集結成冊且,公開出版發行,(含以光碟發行),並於送審時檢附該論文集之出版頁(含出版者、發行人、發行日期等)影本。,以二種以上著作送審者,應自行擇定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其屬一系列之相關研究者,得合併為代表著作。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 應與履歷表內容及篇數一致。,(註1)送審前5年,送審著作5年內之計算係以升等案若經審定通過,其教師證書核定年資起計之時間為推算基準點。(教育部97年7月26日台學審字第0960109897號函),9,著作送審注意事項(1)專門著作9,著作送審注意事項(2),代表著作,與送審人任教科目性質相關。,非為學位論文之一部份。但未曾以該學位論文送審或屬學位論文延續性研究者,申請人應主動提出說明,經專業審查認定代表著作具相當程度創新者,不在此限。,代表著作如係數人合著者,應檢附合著人證明,說明本人、合著者參與之部份與貢獻,並由合著者簽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申請人為中央研究院院士,免繳交合著人簽章證明,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免繳交其國外合著人簽章證明部份。,本次送審代表著作與前次送審代表著作內容近似者,送審時應檢附前次送審代表著作及本次著作異同對照表。,10,著作送審注意事項(2)代表著作10,著作送審注意事項(3),代表著作,持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證明送審 者,其代表著作應自該刊物出,具證明所載日期起一年內發表,,並自發表之日起二個月內,將該專門著作送交學校查核並存檔;其因不可歸責於送審 人之事由,而未能於一年內發表者,應檢附該刊物出具未能發表原因及確定發表時間之證明,申請展延,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本 部備查。,送審著作如為專書者,其,出版日期不得晚於審查日期,。,11,著作送審注意事項(3)代表著作11,著作送審注意事項(4),參考著作,須於專業或學術刊物發表或出版公開發行。,為送審前5年內且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發表或出版。,如為專書至多檢送3冊,其,出版日期不得晚於審查日期,。,參考資料,教師自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至下次申請升等期間,所有個人在專業或學術上之成果,得一併作為送審之參考資料,參考資料列表即可。,12,著作送審注意事項(4)參考著作12,公開出版發行,依據:教育部89年5月6日台學審字第89054607號函釋,說明: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所稱送審之專門著作應經出版公開發行者,係指著作應由出版社或圖書公司印製發行,載有作者、出版者、發行人、發行日期、定價及ISBN編號等相關資料。,範本,13,公開出版發行依據:教育部89年5月6日台學審字第890546,公開出版發行,14,公開出版發行14,981本校受理及審查作業時程(預定),作業,9月,10月,11月,12月,1月,2月,外審委員推薦名單,9/7,系,辦公室,收件截止,9/30,申請教師名單造冊彙報,10/2,系級外審資格審查,10/15(,前),院級外審資格審查,10/26(,前),外審審查,10/2911/30,系實質審查,12/10,前,院實質審查,12/28(,前),校實質審查,1/14,校長核定,1/25,教師證書申請,2/1,註:表內加註,之日期為參考日期,實際審查日期由各系、院自訂。,15,981本校受理及審查作業時程(預定)作業9月10月11月12,元智大學教師申請升等(1),研究資料,教學與服務資料,16,元智大學教師申請升等(1)研究資料16,繳交文件及注意事項,1.,研究資料,一式7份(含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合著人證明)。,2.,著作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1份,3.,教學與服務資料,一式2份。,1-3項資料細目或表單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並請於,申請截止日前,送達所屬單位辦公室。,送審資料不另行退還,送審資料如有不實者,由送審人自行負責。,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電子檔請另傳送至,iealielosaturn.yzu.edu.tw,信箱。,17,繳交文件及注意事項 17,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填表注意事項,送審教師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各種證件資料,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若學、經歷證件、成就證明有偽造、變更、登載不實或著作、作品、技術報告有抄襲剽竊等情事者,經本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常會審議確定後,除五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外,由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若有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並依各該有關法律辦理。,18,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填表注意事項18,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填表說明,透過大專院校教師資格審查系統(,https:/www.schprs.edu.tw,),19,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填表說明透過大專院校教師資格審查系統(h,謝謝,Q&A,20,謝謝Q&A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