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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仓储法律法规,主讲:王玫,第四章仓储法律法规主讲:王玫,1,学习内容,仓储与保管的区别,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仓单,保税仓库的监管,学习内容仓储与保管的区别,2,资料卡,大约在5000多年前,母系氏族的原始社会里就出现了“窖穴库”、“仓廪”。那时,“仓”是指专门用来储藏谷物的地方。在西安半坡村的仰韶遗址可以看到仓库的雏形。西汉时建立的“常平仓”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由国家经营的仓库。,资料卡 大约在5000多年前,母系氏族的原始社会里就出,3,引导,1、案例分析:P84,2、,视频:箱式全自动立体仓库,引导1、案例分析:P84,4,依据法律,合同法中仓储部分,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依据法律合同法中仓储部分,5,仓储,即物品在仓库中的储存,是仓库储存和保管的简称。储存就是保护、管理和贮藏物品;,保管,就是对物品进行保存和对数量、质量进行管理控制的活动。,保,管,保管人,保管物,寄存人,仓,储,存货人,仓储物,保管人,仓储即物品在仓库中的储存,是仓库储存和保管的简称。储,6,仓储的类型,自营仓储,公共仓储,合同仓储,是指物品的仓储业务由本企业自己来经营或管理的一种仓储形式。我国大多数外贸公司都是自营仓储。,是指企业委托提供营业性服务的公共仓库储存物品的一种仓储方式。国外的大型仓储中心在性质上就属于公共仓库。,又称为第三方仓储,是指企业将仓储作为物流活动的一部分转包给外部公司,由外部公司为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的仓储方式。,仓储的类型 自营仓储是指物品的仓储业务由本企业自己来经营或管,7,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种类不同:诺成与实践,双务与单务,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 主体不同,8,案例分析,某储运公司与某食品加工厂签订了食品原料仓储合同,约定由储运公司储存食品加工厂的生产原料。在合同履行期间,食品厂发现从仓库提取的原材料有变质现象,致使食品厂生产原料供应不上,影响了生产。经查,由仓库的通风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的不能按时通风导致了食品原料变质。,问题:,1储运公司提供的仓储属于哪种类型的仓储?,2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案例分析 某储运公司与某食品加工厂签订了食品原料仓储合,9,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或者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按约定期限或者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的合同。为他人保管物品的人是保管人,将物品交付保管的人是寄存人,其所保管的物品是保管物。,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或者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10,属于实践性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是临时转移占有权。,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物可是动产也可是不动产,特征,属于实践性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特征,11,保管人的主要义务,(1)妥善保管,(2)亲自保管,(3)注意保管,(4)不使用保管物,(5)通知寄存人,(6)返还保管物,(7)承担风险责任,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2,寄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2)负担必要费用的义务。,(3)申报保管物品有关情况的义务。,(4)按期提取保管物品的义务。,(5)负担风险的义务。,视频:超市无间道,寄存人的主要义务视频:超市无间道,13,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仓储物就是存货人交由保管人进行储存的物品,仓储费是保管人向存货人提供仓储服务取得的对价。,就实质而言,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但由于仓库营业的性质,使仓储合同成为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属于商事合同的范畴,在合同主体、保管对象、成立条件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14,1保管方必须是仓储营业人,2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3货物的交付与归还以仓单作为凭证,4仓储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5保管对象为动产,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特征,1保管方必须是仓储营业人特征,15,资料卡,仓储经营者从事仓储经营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仓库的位置和设施,装卸、搬运、计量,等机具应符合行业技术规定;,仓库安全设施须符合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批准许,可;有完整的货物进库、入库,等管理制度;有专职保管员。,资料卡 仓储经营者从事仓储经营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16,案例分析:,2005年4月3日,某市商行与一储运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由储运公司为商行存储衣服、布料、自行车等物品,时间为一年,保管费为3.5万元。合同并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订立后,储运公司立即清理其仓库,并拒绝了其他单位提出的货物保管请求。同年5月,储运公司突然接到商行的通知,称其原定需要保管的部分衣服、布料因为他人没有供货而不能交付保管,已有部分货物租到了仓位,不再需要储运公司保管。储运公司遂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保管费和违约金。商行称仓储合同尚未成立,储运公司的要求于法无据。,问:该仓储合同是否有效?储运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案例分析:2005年4月3日,某市商行与一储运公司签订了一份,17,仓单,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内容,直接体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不是合同的本身。,仓单 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18,仓单的法律特征,有价证券,物权凭证,要式证券,提货凭证,仓储合同的证明,仓单的法律特征 有价证券,19,仓单的效力(补充),提取仓储物的效力,转移仓储物所有权的效力,出质的效力,仓单的效力(补充)提取仓储物的效力,20,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P9294 略,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向保管人提交仓储验收资料。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保管人在储存期间届满后,在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情况下,可以在通知的期间内加收仓储费。,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P9294 略,21,甲公司为某化工厂,乙公司为化工原料专业仓储公司,并为甲公司长期提供化工原料仓储服务。1999年11月,甲公司将其购回的化工原料存入乙公司仓库。2000年1月,甲公司在乙公司储存的化工原料因供应紧张而价格飞涨,乙公司为牟取暴利而擅自将甲公司所存放的货物出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此事后,于2000年2月5日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答应按甲公司1999年的进价予以赔偿,甲公司拒绝接受,遂起纠纷。,问:本案中,乙公司应该向甲公司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应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赔偿因其擅自处分甲公司货物的行为而造成甲公司的财产损失,该财产损失包括货物损失和其它损失,货物损失应以市场现价计算。,甲公司为某化工厂,乙公司为化工原料专业仓储公司,并为,22,甲公司为某精肉生产商,乙公司为某物流服务商。2000年6月2日,乙公司将甲公司已加工好的猪肉进行包装完毕后存入其第7号冷库储存。同年6月4日,乙公司要扩建仓库通道,通道暂行阻塞,便打开7号冷库前后门,时间长达两个小时,在温度超标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关闭前后门并强行降温。6月8日,当甲公司派人查看猪肉时发现包装纸箱上有水珠,猪肉表面有黄斑点,甲公司速将猪肉取样送市卫生防疫站化验,结果表明肉质软化,缺乏光泽,有酸味,肉质严重下降。乙公司为了避免纠纷,同意减少仓储费2 500元,并以每吨6 065元的价格买下全部存货以由其负责处理。甲公司为了从速处理冻肉,防止继续变质,同意了这种办法,收回货款48 630元,但仍造成经济损失10 984元。猪肉处理完毕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乙声称其已收购了甲公司的猪肉,而因此承担了大部分损失,问题已经解决,甲公司再要求赔偿没有道理。甲公司则认为,将猪肉卖给乙公司是为了防止损失继续扩大,乙公司的违约责任并未解除。,问:甲公司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答案:,本案问题的关键在于,甲公司与乙公司对发生猪肉变质一事进行处理的约定,如果所作的处理是对原合同履行的变更,则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由甲公司自行承担。如果所作处理是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而为,则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乙公司来承担。从案情分析,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处理行为应属于前一种情形。,甲公司为某精肉生产商,乙公司为某物流服务商。20,23,保税仓库,指经过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除所存货物免交关税外,保税仓库还可能提供其他的优惠政策和便利的仓储、运输条件,以吸引外商的货物储存、从事包装等业务。,保税仓库 指经过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24,仓储法律法规课件,25,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26,甲为某国际综合物流服务公司。1998年4月,甲公司为某市乙公司提供由中国武汉到美国纽约的全程综合物流服务。1998年4月16日,甲公司指示其在上海港的代理安排货物在上海港的短期仓储,以待装船,同时对有关仓储提出了一定要求。该代理依指示而委托上海港的丙仓库代为储存,双方签订了仓储合同,并且约定甲公司交付货物时,丙给付提货单,且凭提货单取货。缔约后,该仓库按要求作了适当安排。但是,1998年4月20日,装运该批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失事,全部货物沉没。于是甲公司通知其上海港的代理解除该仓储合同,但未提交有关机构的证明。丙仓库经营人称,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准备,如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双方协调不成,诉至法院。,问题:甲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为什么?,案例分析,答案:,是。理由是,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约定,则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本案甲公司未提交法定免由事由相关证明情形下,不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为某国际综合物流服务公司。1998年4月,甲,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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