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第五讲,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第五讲,1,问题,:,甲 乙 丙,专,利,权,人,未经,乙许,可制,造了,乙的,专利,产品,购买这种,专利产品,作为饮料,加工设备,在营业中,使用,问题:专未经购买这种,2,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法,11,条,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被授权后。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11,条,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法11条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3,结论:,1,、专利权利的设计不同于物权,并没有直接规定权利。,2,、通过他人对专利权人的义务的规定表达其权利内容。,3,、因此,,禁止权是专利权人最重要的权利,结论:,4,(一)专有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二)专有权人享有禁止他人实施的权利,第一、制造专利产品,,是指通过机械或手工方式作出具有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产品的行为。,第二、使用专利产品,,是指专利产品按照其技术功能得到了应用。,实施的具体形态,第三、,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审理专利纠纷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24条),(一)专有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第一、制造专利产品,5,第四、销售专利产品,是指在市场上买卖专利产品。,第五、进口专利产品,是指从一国境外将专利产品引入境内的行为。,第一、使用专利方法,第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实施方法专利的行为,实施的具体形态,第四、销售专利产品,是指在市场上买卖专利产品。第一、使用专利,6,是指禁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注意:,不包括对他人,使用,的控制。,实施的具体形态,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指禁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实施,7,(三)专利权人有许可权,即有权通过许可合同以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许可他人实施。,1,、许可合同的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2,)排他实施许可,(,3,)普通实施许可,(,4,)交叉实施许可,(,5,)分许可,(三)专利权人有许可权,8,2,、专利许可费:许可费的约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统包价格,即一次性付清专利使用的许可费。,(,2,)提成价格,即以生产或销售的数量按一定的价格或比例计算确定许可费。,(,3,)固定与提成结合的价格,即将许可费分为固定的初付费(入门费)和提成费两部分。,2、专利许可费:许可费的约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9,(四)转让专利的权利,专利权转让是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专利权转让必须履行法定手续(经登记公告方生效),注意:转让与许可制度的区别,(四)转让专利的权利注意:转让与许可制度的区别,10,(五)标记权(,15,条),即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六)署名权(,17,条),(五)标记权(15条),11,(一)缴纳专利年费,(二)不得滥用专利权,(三)依照国家需要推广应用专利,(四)对发明创造人给予奖励,发明:1-3年900;4-6年1200;7-9年2000;10-12年4000;,13-15年6000;16-20年8000,实用新型: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外观设计: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专利权人的义务,(一)缴纳专利年费发明:1-3年900;4,12,“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权利用尽?,不为侵权的情况,对专利权的限制,权利用尽?不为侵权的情况 对专利权的限制,13,1,、权利用尽的理由:,第一、专利权人已经获得应有的利益。,第二、权利多次行使不利于商品流通。,2,、权利用尽的构成条件:,A、只适用于,合法投入本国市场,的专利产品和合法投入本国市场的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B、权利用尽的地域范围只及于国内,C、权利用尽不涉及制造权的用尽。,1、权利用尽的理由:A、只适用于合法投入本国市场的专利产品,14,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先用权,A、技术和物质条件:技术方案已完成;实施的所有物质条件已经具备。,B、时间条件:在申请日前已经。,C、使用范围的限制条件:仅限于原有范围。,实际生产量,产量,地域范围,规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15,即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或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为侵权。,1,、原因:方便和促进国际交通运输自由。,2,、条件,:,A,、仅适用于,临时通过,中国领土的外国运输工具,长期在中国的交通运输工具不享有该种权利。,B,、有关专利的使用仅限于,交通运输工具本身,C,、适用应有条约依据,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16,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即以研究、验证、改进他人专利技术为目的使用。,问题:,A,、某医学院为研究病菌而使用某种专利方法,B,、学校为研究石油勘探技术,使用专利设备,C,、对垃圾组合筛碎机专利进行验证而使用该专利,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17,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第五项为新专利法增加的,209案例,专利期将过的,只为行政审批的目的,可以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却不是为销售的;或者专门为申请行政审批单位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而不是为商业目的而销售的,不视侵权,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18,个人非营利的使用,A,、甲按照专利方案,自行改造了家中使用的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是否构成侵权?,B,、乙按照专利方案,自行改造了家中使用的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为所经营的餐厅提供热水,是否构成侵权?,个人非营利的使用,19,条件:,(,1,)前后两项专利具有从属关系,(,2,)后项专利比前项专利更先进,(,3,)由后专利权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专利权的限制,1、,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制度,条件:专利权的限制1、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制度,20,甲电灯,乙新型灯泡,以钨做灯丝,以钨做灯丝,钨丝直径缩短一倍,延长灯的寿命,仍然包含了以钨做灯丝的技术特征,阻止使用,会妨碍公众对进步利益的享受,甲电灯乙新型灯泡以钨做灯丝以钨做灯丝仍然包含了以钨做灯丝的技,21,甲专利 乙专利,千金顶,方案可,转动方,向,千金顶,方案带,有定位,锁和方,向球,甲专利 乙专利千金顶千,22,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依申请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妨碍进步),正当理由-申请人合理条件证明,条件,时间,3年、4年,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是指专利权人及其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方式或者规模不能满足国内对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需求。,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23,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滥用权利,限制竞争-如果一项技术被纳入技术标准,药品-治疗疾病的机会,3、为消除垄断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24,4,、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社会安定、紧急状态,自然灾害,瘟疫流行,先进武器,抑制疾病的药品,(49条),4、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25,5,、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五十条所称取得专利权的药品,是指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所需的医药领域中的任何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包括取得专利权的制造该产品所需的活性成分以及使用该产品所需的诊断用品。,细则73条,2001,多哈宣言,非洲爆发艾滋病-其通过外交渠道希望从我国进口这种这种专利药品,即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与强制许可,由于艾滋病、结核、疟疾等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属于国家紧急状态,50条,5、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家知识产权局可,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