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十一五”城考和创模指标修订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城市处,李 蕾,2006年 9月,“十一五”城考和创模指标修订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城市处,1,以落实决定七大工作任务中的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中确定的城市环境保护任务为总体目标。,将“创模”和“城考”作为推动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抓手和总助推器,促进城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增加环保投入。,坚持“抓两头,带中间”“考政府,推全面”的原则。,“十一五”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十一五”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2,“十一五”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思路图示,全国城市,661,“城考”城市,605,模范城市,56,模范城市,“城考”先进城市,“城考”相对落后城市,“城考”指标,14项指标,模范城市指标体系构成图,模范城市指标(30项),=16项“城考”指标+14项指标,“十一五”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思路图示全国城市“城考”城市模,3,“城考”,考核城市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属于约束性机制,考核范围,所有设市的660个城市,考核指标,16项指标,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易得,普遍适用。重点考核城市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污染防治和公众对环境满意度等,“创模”城市政府的自愿行为,属于激励机制,基本条件 省级“城考”先进城市,考核指标 30项指标,体现先进性、示范性和建立两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内容具体,涵盖了“城考”所有16项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考与创模的关系,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模”城市政府的自愿行为,属于激励机制城市环境综合整,4,模范城市指标,城考指标,考核指标,基本条件,3,0,社会经济,5,1,环境质量,5,5,环境建设,10,8,环境管理,7,2,合 计,30项,16项,城考与创模指标对照表,模范城市指标 城考指标 基本条件30社会经济,5,“城考”“创模”与落实决定的关系,(一),“城考”的重点是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十一五”“城考”16项指标中,有13项是涉及污染控制的指标,有6项是涉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指标。因此说,抓住了“城考”,就抓住了城市环保工作的重点。,(二),“城考”是推进实现城市环境保护目标的有力抓手。,“十一五”城考16项指标中,有10项指标与国家十一五环保计划目标直接相关。因此说,“城考”是推进实现城市环境保护目标的有力抓手。,(三),“城考”是推行环保目标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更加综合,涵盖更广,与领导政绩考核直接挂钩,五年一大考。而“城考”考核的对象是城市市长,每年一考,考核结果应作为省环保目标考核制度的重要内容。,(四),创模指标,重点体现了决定的要求,模范城市应成为贯彻落实决定的模范。突出“一个重点、两大体系、三项制度、六个关系”。,“城考”“创模”与落实决定的关系(一)“城考”的重点是推,6,序号,类别,指 标 名 称,单位,1,环,境,质,量,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A),6,污,染,控,制,清洁能源使用率,%,7,机动车尾气年检率,%,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危险废物处置率,%,10,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序号类别指 标 名 称单位1环 API指,7,序号,类别,指 标 名 称,单位,11,环,境,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1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4,环,境,管,理,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吨/万元,15,环保机构建设,16,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序号类别指 标 名 称单位11环城市污水,8,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管理体制,城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城考”管理体制,设立“城考”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环保局当好政府参谋,排名预测、分析原因、制定计划、提出建议),考核内容,除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考核外,其余所有城市按照国家“城考”指标要求考核。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国家“城考”指标的基础上增加考核指标。,国家考核,总局负责对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制定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填报操作规范。,省级考核,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所辖城市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 管理体制 城市政府领导,9,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续),公开发布,各城市政府每年向总局或省局上报“城考”结果应在本地媒体上公示;总局每年并向社会发布上一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年报(简称年报)。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本省“城考”结果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布。,监督检查,总局针对发现的问题,应组织对“城考”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抽)查。,查处通报,总局和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城考”中弄虚作假行为。,奖励表彰,总局对“城考”工作成效突出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可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在“城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续)公开发布 各城,10,省级环保局在“城考”“创模”中的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对本辖区内城市“城考”工作指导培训,掌握指标,建立各自的“城考”专家组,提高从事“城考”、创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质量和进度:,对”创模“城考”的数据、程序规范性严格要求,确保材料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按时上报城考结果以及总局要求核查的工作。,严格把关和抽查,:“城考”会审以各省级环保部门为主,总局视情况抽查,重点抽查113个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城考指标,严肃查处“城考”“创模”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协助总局查处举报。,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公布“城考”结果,加强舆论监督,提高领导对城考的认识;大力宣传模范城市,树立典型,国家模范城市也应在全省工作中带头;与省局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省级环保局在“城考”“创模”中的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对本辖区,11,“十一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基本要求,争当三个模范:,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应当成为贯彻的模范;成为严格执行各项国家环境保护和生态法律法规的模范;成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三重三实:,重在创模过程。,模范城市的指标是刚性的,环保部门应为政府当好参谋,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专家、省局协助总局严格把关,不能急于求成;,重在突出自身特点和示范性。,创模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历史文化结合起来,体现特色;创模注意推动总局重点工作,体现在环保系统工作的先进性和示范性;,重在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创模过程信息公开,随时处理举报问题。,创模工作要务实、扎实、诚实。,“十一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基本要求争当三个模范:,12,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1、增加了对重大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的要求,将“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作为基本条件,一票否决。,考核城市环境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实际效果,考核城市政府是否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其演练情况。,避免发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和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 1、增加了对重大污染事故应急能力,13,2、增加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分量,在原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的同时,,增加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建设规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具体有关要求,。,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批复;一级保护区内围网设置情况;保护区内设置警示宣传标志;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桩;一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设施;保护区内无直接排污口;保护区内植被无人为破坏情况;保护区内无剧毒农药、过量化肥的施用情况;有完善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体系。,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2、增加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分量 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14,3、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在,保留,原有“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小于国家平均水平”的同时,要求这两项指标近三年逐步下降;,提高了,原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两项指标要求。,增加了,“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等方面的要求。,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3、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15,4、体现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针对目前城市环境污染举报多集中在噪声、扬尘、机动车尾气和餐饮油烟等方面的情况,,增设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改进了“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的考核方式,由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调查,同时现场随机抽查.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更加贴近。,在继续,保留并适当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等指标要求及充实指标内容的同时,考虑将创模与有关环境友好的创建活动联系起来,作为参考指标,增加了对各种创建活动的要求,,更注重创模的细胞工程。,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4、体现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16,5、进一步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将原来只考核工业废水达标率,,扩展为,考核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和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增加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安装运行率的内容,要求重点工业企业不仅限于稳定达到浓度标准,还包括应遵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超过总量指标,实行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等要求。,增加了,新建项目的“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执行率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通过工商、银行、发改委等部门材料,确定应进行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的数量(分母),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5、进一步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 创模指标,17,6、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在保留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的同时,,增加了,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增加了,对国务院批准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以及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中重点环保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要求,以便通过“创模”促进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的重点环保项目的实施。十一五期间,考核重点是国家环保总局与各省人民政府签定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容,6、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 创模指标重点修订内,18,十一五“创模”指标体系,“十一五”创模指标由“十五”期间的“3项基本条件和25项指标”调整为“3项基本条件和27项考核指标,并提出了2项参考指标”。,新增6项指标,调整23项指标(含合并1项),取消3项指标,保留2项指标,参考2项指标,十一五“创模”指标体系 “十一五”创模指标由“十五,19,“创模”指标,修订说明,1、新增的6项指标,新增内容:1、将“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作为基本条件之一,一票否决。,理由:,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将考核标准定为“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的事故”。,避免发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和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数据来源:,国家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考核重点,:考虑到重大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