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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财产保险教学课件,第二版,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主编:李立 李玉菲,第八章 工程保险,本章学习目标,1.掌握工程保险、建工险、安工险、机损险的概念,2.了解工程保险的特点,3.熟悉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4.掌握工程保险保险金额确实定方法,第一节 工程保险概述,一、工程保险的定义,工程保险是指对进行中的建筑工程工程、安装工程工程及工程运行中的机器设备等面临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工程保险的性质,工程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综合保险,既有财产风险的保障,又有责任风险的保障。,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1、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2、各方承担的责任,3、预期利润,4、,二、工程保险的特点,1、被保险人具有综合性,工程保险将所有与工程有直接利益的关系方都列为工程保险的共同被保险人,他们在保险合同下的受益以及相互关系由与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包括投资、租赁、建设、采购、设计等合同)决定。,2、保险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与工程施工期限相一致,工期:指施工合同要求的施工期限,试车期:指设备安装完后的调试运行期,属于工期的一局部,保证期:指工程的维修保养期,也称为缺陷责任期,但不属于工期,3、保险金额具有递增性,随着工程进度的变化及物料和人工投入的增加,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的风险金额在不断增加,尽管增加幅度会有区别,但是风险程度也随工程进度增加,尤其是在试车期,风险更集中。所有工程在验收移交时风险金额到达最大。,4、保险责任具有全面性,工程保险是一种综合保障保险,它既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或工地设备、物料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有时还包括对后果损失风险的保障。,5、风险因素具有复杂性,第二节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适用范围,我国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对象是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如住宅、旅馆、商店、工厂、道路、码头、仓库、水库、桥梁、管道等。,二、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期间承担风险或具有利益关系的各方。,投保人:,通常全部承包方式下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局部承包方式下,在合同中规定一方作为投保人;,分段承包方式下业主负责投保,以免各个承包人分别投保造成时间差;,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的承包方式下,业主负责设计、供料和工程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也应由业主投保。,三、保险工程和保险金额,1.物质损失保险工程和保险金额,1)保险工程,1建筑工程,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工程,3安装工程工程,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5场地清理费,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2)保险金额,1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建筑工程一一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其他保险工程一一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2假设投保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调整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假设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保险人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2.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期间累积赔偿限额,3.特种危险赔偿限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是指保单中列明的地震、洪水、海啸等特种危验造成的各种物质损失的赔偿限额。,具体限额确实定主要是根据工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往发生灾害的记录、工程期的长短和工程本身的抗灾能力等因素。一般大的工程掌握在物质损失局部总保额的50%80%的幅度内。,4.费用限额与附加险赔偿限额,在保险单明细表或者有时在附加条款中单独列明分项限额,以第一危险方式承保。,将其包括在总保险金额中,但在对应的附加条款中作相应的赔偿限制规定,如按照物质损失局部的一定比例,或按总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赔偿。,四、保险期限,1.施工周期与保险期限,施工周期是保险人承保的物质损失和第三者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人确定保险期限时原那么上是根据工程期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其责任起止日期。,保险期限的开始可以有三个时间点:,1被保险人的施工队伍进入工地,工程破土开工;,2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由承运人交付给被保险人;,3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保险单生效日。,保险期限的终止日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业主或指定的代表签发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验收合格日;,2业主实际占有、适用或接收工程工程日;,3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期限终止日。,2.试车期,保险人仅对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的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保险设备本身是在安装前已经被使用过或转手设备,那么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人对该设备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3.保证期,保证期是在完工证书签发后开始的一个特别约定的时间期间,在此期间内,工程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自付费用对工程进行保养、缺陷矫正、未了工程的收尾等工作,对于工程的质量按设计标准负保证责任。,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责任保证期,五、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限内,假设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3.保险公司对每一保险工程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4.对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作了如下解释:,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小、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技术风险,是指工人经验缺乏、施工工艺不善、材料缺陷、设计错误、新型设计、新型材料等导致的损失;,道德风险,是指管理不善、平安生产措施不落实、劳资关系恶化、工地社会环境恶劣等导致的损失。,六、除外责任,1.物质损失局部的除外责任,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以下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1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2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3盘点时发现的短缺;,4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5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6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局部的损失。,2.第三者责任险局部除外责任,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2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以下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1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其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其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上述人员所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4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3.与第三者责任险局部共同的除外责任,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4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成心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5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6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7工程局部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8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9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七、免赔额,物质损失局部规定了两类免赔额:保险工程免赔额和特种危险免赔额。,建筑工程免赔额一般为2 00050 000,或者保额的0.5%2%;,建筑用的机器、装置及设备免赔额一般为500 1 000,或者为保额的5%或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其余保险工程免赔额为500 2000,或者为保额的2%,特种危险免赔额一般为10000 50000。,对场地清理费一般不规定免赔额。,以上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八、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1.工程保险费的计算根底,1 建筑工程工程。费率按保险公司指定的费率表中相应类别费率,考虑必要的影响因素后确定,确定的费率为工期费率。有些大型工程往往由风险不同的小工程组成,因此还需要先分别计算费率,然后计算出平均费率。,2 安装工程工程。保费计算方式与建筑工程类似,但要使安装工程工程局部的保险金额适用对应于安装工程工程的费率。试车期的承保与否对安装工程局部的费率有直接影响,如果安装工程工程与建筑工程工程属于一个整体,那么加保的试车期对建筑工程局部也有影响。试车期费率也是工期费率。,3 施工机具。费率按机具的不同类别分别确定,分别计算保险费,费率表的规定为年度费率。一般不与总的平均一次性费率混在一起。对于在工地短期适用的特殊机具,可采用短期费率。附加施工机器、设备保险工期费率1年费率为0.08%-5%;2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0元RMB及以上,4工地内原有财产。工地内原有财产的年度承保费率应该高于财产一切险。因为施工过程对这些财产是有威胁的,而且在承保的此类财产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损失时,即使没有附加交叉责任条款,保险人也不可能实施对承包人的追偿,所以其损失要明显高于一般财产一切险。,5 附加费用,确定保险费有两种方式:,将这些附加承保的费用限额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计算单独保险费;,将附加承保的费用限额作为承保条件,只在考虑物质损失局部的费率时予以表达。,1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工期费率,设置累计赔偿限额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0.025;,仅设置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0.026;,每次事故免赔额财产损失为300元RMB及以上。,2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局部费率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局部费率15-25%加收。附加保障的费率属于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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