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犯罪论,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第五章 犯罪构成,第六章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七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第八章 共同犯罪,第九章 罪数形态,第六第九章,修正的,犯罪构成,犯罪论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1,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三节 犯罪的分类,第四节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2,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本质属性,二、犯罪的定义,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本质属性,3,一、犯罪的本质属性(思考、理解),1.犯罪的阶级性。,2.犯罪的社会性。,3.犯罪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学历史上的不同学说:,违背正义;(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违背理性;(康德、黑格尔、贝卡利亚),违背神意;,遗传因素;(龙勃罗梭),一、犯罪的本质属性(思考、理解)1.犯罪的阶级性。,4,二、犯罪的定义,(一)形式定义,(二)实质定义,(三)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定义,二、犯罪的定义(一)形式定义,5,(一)形式定义,从法律特征上给犯罪定义,而不涉及到犯罪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特征。,如1810年法国刑法典。,具体规定上可以分为三种形式:A、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B、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C、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立法决定犯罪,依法定罪。,(一)形式定义从法律特征上给犯罪定义,而不涉及到犯罪的阶级性,6,(二)实质定义,从犯罪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到犯罪法律特征。,如1922年苏俄刑法典:“威胁苏维埃制度基础及工农政权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所建立的法律秩序的一切危害社会的作为和不作为,都认为是犯罪。”,以受到威胁、受到危害为标准。,(二)实质定义从犯罪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7,(三)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定义,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三)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定义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8,实质内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实质内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9,实质内涵,强调的是社会危害。,社会危害=犯罪,列举了保护的利益:,(1)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社会秩序;,(3)经济秩序、财产权利;,(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实质内涵 强调的是社会危害。社会危害=犯罪,10,形式内涵,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依照法律=犯罪,对比:社会危害=犯罪(实质内涵),依照法律=社会危害?,法律滞后性;法律稳定性;,形式内涵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11,犯罪定义的第一困惑:,在实质危害性与形式违法性之间如何选择?,犯罪定义的第一困惑:在实质危害性与形式违法性之间如何选择?,12,名人代言广告,名人代言广告,13,盗号木马,警方发现,诸晓明、周俊财、邹京川、郭丽里等人负责制作、编写“伯乐”、“战神”、“下载者”等木马有害程序,由夏冰等人在扬州通过QQ群、网站、论坛及通讯工具,以平均每款游戏1万元的价格将木马有害程序销售给“下家”,“下家”又将木马程序交由“流量商(指掌握有大量网络游戏玩家号码的团伙)”进行“洗信(清查盗取的信,将值钱的游戏装备、靓号从中挑选出来)”,入侵、破坏游戏玩家的计算机系统,窃取游戏账号内的虚拟财产,最后通过变卖非法获利。,据介绍,由于盗号木马入侵计算机系统后,是以获取用户所使用相关程序的用户账号和密码并发送到指定接收地址为目的,对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改变和破坏是“隐形”的,表面上不会造成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和操作自己的计算机,而这与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形难以对应。,盗号木马警方发现,诸晓明、周俊财、邹京川、郭丽里等人负责制作,14,实质内涵之限制但书,一切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前提:实质上有危害,形式上违反刑法,条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结论:,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家长教育子女的打骂、伤害。,目的:刑法谦抑,实质内涵之限制但书一切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15,犯罪定义的第二困惑:,具备实质危害性与形式违法性的行为与刑法谦抑之间如何选择?,犯罪定义的第二困惑:具备实质危害性与形式违法性的行为与刑法,16,未遂的犯罪是不是都可罚?,抢劫少量钱财是不是都是抢劫罪?,致人轻伤都定伤害罪吗?,盗窃1000元都定盗窃罪吗?,贪污、受贿5000元?,未遂的犯罪是不是都可罚?,17,小结:,犯罪定义并没有提供一个界限清晰的犯罪模式。但是,它反映了一种定罪的思维模式。不同的思维模式决定了不同的理论体系。,我国的犯罪定义模式是:以社会危害性为基础,以法律规定为界限,综合考虑定罪处罚的必要。,小结:犯罪定义并没有提供一个界限清晰的犯罪模式。但是,它反,18,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记忆内容,理解含义),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刑事违法性,三、应受惩罚性,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记忆内容,理解含义)一、严重的社,19,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对于某一社会形态中各种利益以及整体利益的危害的特性,这一特性可以,分解为行为的侵害性与社会主体意志(统治意志)的不相容性,。即客观上的侵害和主观上的评价相结合。,侵害性:杀人。,主体评价:报复杀人犯罪;见义勇为杀人正当防卫;战争中的杀敌英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需考虑情节、后果、数额。,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对于某一社会形态中,20,二、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犯罪行为违反刑法规范的特征。刑事违法性不仅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了外在的刑法规范,同时也表现为行为人对于人们内在的刑法观和刑法意识的背离,如何理解:,违反外在的刑法规范是形式违法;,违反内在的刑法观和刑法意识如何理解?,违反了内在的刑法观和刑法意识,没有违反外在刑法规范,如何处理?,二、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犯罪行为违反刑法规范的特征。刑事,21,二、刑事违法性,P33(倒数3行):,刑事违法性与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内在的联系。凡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必然具有刑事违法性,。,如何理解?,刑事违法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凡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必然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表述在有类推制度的情况下成立。,刑事违法性应当从两个方面理解:,第一:对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用刑事违法性做形式上的判断和限制;,第二:对形式上符合刑法规定的行为从实质违法层面做判断和限制。,二、刑事违法性P33(倒数3行):刑事违法性与严重的社会危害,22,刑事违法性应当从限制入罪的角度理解,一般情况下,具有了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应当具有刑事违法性,但某些符合刑法规定的行为并不具有内在的违法性质。,例如: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是盗窃罪的特征,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但是,为了防止他人财物丢失,在他人不在场时拿走他人财物加以保管就不具有内在的违法性质。,刑事违法性应当从限制入罪的角度理解一般情况下,具有了社会危,23,三、应受惩罚性,:两层含义:,其一:刑事处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其二:刑事处罚只能加诸于犯罪。,刑事处罚不单纯是刑罚,还包括非刑罚处罚。,思考,:,关系:犯罪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刑罚,如何理解刑法第37条?,三、应受惩罚性:两层含义:,24,非刑罚处理方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P154:非刑罚处理方法,就是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人犯罪行为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但可以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予以非刑事处罚的处理结果。,非刑罚处理方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25,词义辨析,应受,惩罚性,不需要,判处刑罚,逻辑关系:不应受惩罚的不应当是犯罪;,某些犯罪不需要刑罚。,应,应该。应该:表示理所当然。,需,需要。需要:应该有或必须有。,词义辨析应受惩罚性不需要判处刑罚,26,犯罪三特征的关系,: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相联系,不可分割。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后两个特征的基础,缺乏这一基础,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便不存在。但如果没有刑事违法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失去了准绳,司法机关就难以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而如果没有应受刑事处罚性的特征,前两个特征就失去了最终的归宿,难以显示犯罪行为与其他社会行为在法律后果方面的区别。,犯罪三特征的关系: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相联系,不可分割。严重的社,27,本节小结,犯罪的三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三特征紧密相联系,不可分割。,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可以分解为行为的侵害性和主体意志的不相容;,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应当从两个方面理解;,本节小结犯罪的三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28,拓展思维多维的犯罪,犯罪学以违反社会常规为标准,研究社会越轨行为,寻找原因、表现和治理方法;,刑法学将严重越轨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最严厉惩罚;,刑事诉讼法学通过程序认定被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并落实惩罚。,理想状态,:通过诉讼真正认定有犯罪学依据的犯罪现象,并给予刑罚惩罚。,现实状态:犯罪学研究薄弱,刑法观念有偏差,诉讼程序有缺陷,呈现真正罪犯无法认定,被认定为罪犯的不一定是真正犯罪的人。,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拓展思维多维的犯罪犯罪学以违反社会常规为标准,研究社,29,你可能有正义之心,但未必有实现正义的手段;你可能有正义之心,也有实现正义的手段,但未必有能施展手段的机会;你可能有正义之心,也有实现正义的手段,又有能施展手段的机会,但你是否有实现正义的胆量?,如果你根本没有正义之心,那么手段、机会和胆量都会制造恶害。,你可能有正义之心,但未必有实现正义的手段;你可能有正义之心,,30,第三节 犯罪的分类(一般了解),一、各国刑法中的犯罪分类,国事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重罪与轻罪;,初犯、再犯和累犯;,白领犯罪与蓝领犯罪;,常业犯罪、习惯犯罪与普通犯罪,二、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分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危害国家、社会权益的犯罪和危害个人权益的犯罪;,第三节 犯罪的分类(一般了解)一、各国刑法中的犯罪分类,31,第四节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思考),一、区分罪与非罪的意义,二、各国刑法中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三、我国刑法中罪与非罪的界限,第四节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思考)一、区分罪与非罪,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