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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1,一、正确认识人身权,1人身权的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2人身权的类别和内容,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分为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平等),具体人格权,(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2,(2)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荣誉权,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其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相享有的民事权利。,3,项目,内容 见资料,含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地位,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3),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分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属权等,4,对世权,又称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对人权,又称为相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仅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例:区别债权和物权,债权是相对权,权利人只能对特定的相对人主张权利。物权是绝对权,其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即物权人以外的所有其他人都负有尊重物权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义务。,5,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地位:,最基础,权利(,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内容:,6,1.姓名,含义,: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2.,为什么?,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3.如何行使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7,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只能变更一次。,姓名登记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违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8,9,10,1.肖像权,含义,: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2.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1,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补充说明:,12,1.,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13,名誉权不同于荣誉权,荣誉权: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专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14,1.隐私: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2.,目的,: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3.法律规定: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注: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注:,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个人信息的私密性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15,注: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见资料-),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16,2.2011年,某县中医院为宣传医院治疗技术,在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把患者王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王某及其家属在与医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愤然诉至法院。,(1)本案中,该县中医院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7,答案:,(1)该县中医院已经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该医院也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刘某隐私,损害刘某的名誉。,(2)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刘某精神损失费。,18,【加固训练】,2.某公司职员李某与王某同住一室。一天,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恼火,顿生报复李某的念头。于是王某给公安机关写信,信中列举了李某盗窃工厂的财物、赌博等问题。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李某没有盗窃、赌博行为。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19,答案:,(1)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隐私权是公民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李某偷看王某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传播,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2)王某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因为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诬告陷害。王某在合法权益受到李某的侵害后,不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对李某进行诬告陷害,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资料-典题探究,20,杨某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王某应承担什么责任?,21,22,某杂志上刊登了一篇题为都是漂亮惹的祸的文章,该文中描写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又离异,同时配发了名模陈娟红的两幅照片。该文章的文字描述及配发照片,足以误导读者认为文中的主人公即原告本人作为国际名模的原告陈娟红,而原告至今未婚,根本不存在该文所描述的情况。但杂志社认为该文中使用的“陈娟虹”不是真实姓名,与名模“陈娟红”也不相同,该文配发照片是因为美术编辑看错了人物名字,误取图片,绝非故意侵权。,杂志社是否侵权?,侵犯肖像权,名誉权,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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