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第六节 法律责任,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通常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了保证我国,会计法,的有效实施,惩治会计违法行为,,会计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种是,行政责任,,另一种是,刑事责任,。,【特别提示】,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只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涉及民事责任。,2,一、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一、法律责任概述,(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3,一、法律责任概述(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3,一、法律责任概述,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1)违反会计法而给予的行政处罚的类别仅包括:,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有关权利;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5)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4,一、法律责任概述1.行政处罚4,一、法律责任概述,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直接负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知识链接】,行政处分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直接负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单位或个人)。,5,一、法律责任概述2.行政处分5,一、法律责任概述,(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1),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同一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特别提示】,罚金是刑事责任,罚款是行政责任。,6,一、法律责任概述(二)刑事责任6,一、法律责任概述,【归纳总结】,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主要区别。,7,一、法律责任概述【归纳总结】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主要区别。7,一、法律责任概述,【多项选择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种类包括( )。,A.行政处分 B.行政处罚,C.刑事责任 D.民事责任,【答案】ABC,【解析】会计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8,一、法律责任概述【多项选择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范围,(,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9,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不依法设,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给予行政处分,(,5,)追究刑事责任。,10,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不依法设,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1-13】,财政部门对甲合伙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时,遇到以下情况:,(1)甲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未建立完整的账项记录。该合伙企业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且每位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不用建账。,(2)在甲合伙企业中,并无国有资产投入,该合伙企业认为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监督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3)甲合伙企业准备将部分已超过法定保管期的会计档案销毁,但财政部门人员发现,其中有两张原始凭证虽然保管期满,但是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要求对批准销毁的这两张原始凭证可以保留。,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会计法规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合伙企业是否应依法建账?,(2)合伙企业是否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3)对已保管到期但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的原始凭证应如何处理?,11,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1-13】,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答:(1)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建账。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合伙企业必须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会计法规定,任何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监督职能。,(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宜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12,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答:(1)合伙,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1-14】,甲企业的仓库将原材料的包装箱等废弃料每月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每月所得的收入用以补充仓库管理部门管理费用不足及解决员工福利问题。同时,该企业也默许这种做法,不将此项收入纳入企业统一的会计核算,而另设会计账簿进行核算。该企业领导认为,这种处理方法对仓库管理也是一种激励。请问甲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做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13,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1-14】,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答:(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中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账簿登记核算。该企业仓库出售包装箱等废料的收入不进行统一核算,另设账簿,属于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违法的。,(2)按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4,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答:(1)根据,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判断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答案】,15,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判断题】根据,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2),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3),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4),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5),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变造的虚假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16,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处理。,(1),予以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2),罚款,(可以对,单位并处5 000元以上100 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3),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7,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所谓,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依法应当保存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的行为。,所谓,故意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予以销毁的行为。,18,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处理。,(,1,),予以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2,),罚款,(可以对,单位并处,5 000,元以上,100 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3,),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9,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所谓,授意,,是指,暗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所谓,指使,,是指通过,明示,方式,指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所谓,强令,,是指明知其命令是违反法律的,而,强迫,他人执行其命令的行为。,20,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处理。,(,1,),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2,),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21,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打击报复,”是指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的会计人员,通过降级、撤职、调动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进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单位负责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22,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4.,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除对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主要包括:,(,1,)恢复其名誉。,(,2,),恢复原有职务、级别。,23,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4.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单项选择题】对于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处 ( )以上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 )罚金。,A.3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B.5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5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D.8年,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答案】B,【解析】对于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处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4,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单项选择题】对于隐匿或故意销,谢谢大家!,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