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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案例导入:,被告人李某、郭某,在一次公共汽车抢劫案中,打伤了刘某(16岁,中学生)和谢某两人,打死了万某,共抢走了财物20000元。刘某、谢某住院花去很大一笔钱,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至法院进行审判。被害人谢某、刘某的父亲以及万某的儿子认为仅仅依靠刑事诉讼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尚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咨询律师,有何办法解决赔偿问题?,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意义,1、概念: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刑诉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2、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属于民事诉讼,但它又和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在处理程序上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3、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被告人的行为不够成犯罪的,但构成民事侵权,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就终结的话,就不能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只能向法院民庭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法院的审理阶段,则法庭可以作出无罪的刑事判决,附带解决民事部分的赔偿问题。,2.原告人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当被害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他们只是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原告人仍然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当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练习题:,开头案例中,谁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刘某、刘某的父亲(此时,原告人仍然是刘某)、谢某、万某的法定继承人。,3.有明确的被告人。,最高法院解释第86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此时被告人列刑事被告人)(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比如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练习题:,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B、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原告人要提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同时对加害事实造成的物质损失,要有事实根据,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赔偿范围: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最高法院附带民诉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即直接损失),“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练习题:,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B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练习题:,下列选项哪些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A.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人身损害包括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损失、残疾赔偿金等,以及被犯罪分子毁坏的财物的损失,B.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失,C.因盗窃、诈骗、侵占等犯罪行为而失去的财产,D.因债务纠纷引起犯罪,该债务纠纷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特别关注:,(1)因债务纠纷引起犯罪,该债务纠纷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2)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如开头案例中所说的抢劫的两万元。)属于被追缴或退赔的财产。,案例分析:,被告人张海,男,30岁。张海因为急于结婚,向开饭馆的邻居李方借款3000元,口头约定1年为期。1年以后,经李方多次催要,张海起初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后来就咬定没有这笔欠款。一天,在李家饭馆双方为此笔债务发生口角以致动手,李方被张海殴打成重伤住院,他带来的一个朋友王全也在旁帮助打了李方,为此,李方先后花去医药费若干,饭馆也无法开张经营,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事后,张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全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人民法院在对此案的一审审理过程中,因为被害人李方尚未出院,李妻遂以自己的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海赔偿以下损失:(1)李方的医疗费、住院费;(2)李妻因护理而误工的工资、奖金;(3)李方被伤导致全家担惊受怕的精神损失费;(4)李家饭馆无法正常营业达40天的经营“流水”(按照上月平均计算);(5)李家饭馆被砸坏的各种物品损失;(6)此前欠李方的债务3000元。共计人民币50000元。,问:,(1)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分别是谁?,(2)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答案:,(1)原告人:李方;被告人:张海,王全(共同致害人)。李妻只能是诉讼代理人,(2)范围:1)李方的医疗费、住院费;2)李妻因护理而误工的工资;3)李家饭馆被砸坏的各种物品损失,三、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1)时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注意:一审判决宣告后,原告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正式的独立的民事诉讼。,(2)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记录在案,并将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和有关材料,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移送人民法院。,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合并审理是原则,分开审理是例外。,刑诉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特别关注:,1、举证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调解问题:,(1),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2)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3),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权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作出判决前,根据民事原告人的请求决定民事被告人先付给民事原告人一定款项或特定物并立即执行的措施。,比如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无力支付医疗费,不先予执行被害人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对于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4、,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5.,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6、不收取诉讼费。,7、生效问题:,对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即判决10日,裁定5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8、执行问题:,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的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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