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5页
第2页 / 共35页
第3页 / 共35页
第4页 / 共35页
第5页 / 共35页
第6页 / 共35页
第7页 / 共35页
第8页 / 共35页
第9页 / 共35页
第10页 / 共35页
第11页 / 共35页
第12页 / 共35页
第13页 / 共35页
第14页 / 共35页
第15页 / 共35页
亲,该文档总共3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主体和专利客体,第三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阿朗诉微软戴尔侵犯专利 索赔超过,24.5,亿美元,据国外媒体报道,阿尔卡特,-,朗讯(简称阿朗)的证人,,UHY,咨询公司赔偿专家韦恩,霍伯雷恩(,Wayne Hoeberlein,)周五向陪审团表示,微软和戴尔应当向阿朗赔偿超过,24.5,亿美元的损失。,霍伯雷恩在圣迭戈联邦法院举行的审讯中向陪审团表示,因为微软的,Windows Media Player,、,Vista,操作系统和,Xbox 360,等产品侵犯了阿朗四项专利,微软应当向阿朗赔偿,19.9,亿美元的损失。戴尔则应向阿朗赔偿,4.656,亿美元的损失。霍伯雷恩表示:“尽管赔偿数额很高,但这些数据都是依据戴尔和微软已销售出的产品计算出的结果。”陪审团共有,9,人,其中包括,8,名妇女。,阿朗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阿朗称自己遭到侵犯的专利同,MP3,数字音乐文件播放标准相关,因此与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有着紧密的联系。此次也是阿朗起诉微软和戴尔侵犯其专利技术的第二轮审判。在去年的第一轮审判中,尽管陪审团认定微软侵犯阿朗音频专利技术的事实成立,同时需向后者支付,15.2,亿美元的损失费,但联邦地区法官鲁迪,布鲁斯特,(Rudi Brewster),随后驳回阿朗起诉微软侵犯其专利技术的请求。微软和戴尔在周五的庭审中,极力为自己辩护,称公司并未侵犯阿朗的专利。微软发言人杰克,埃文斯(,Jack Evans,)在随后的一封电子邮件声明中称:“我们继续认为阿朗的专利是无效专利,我们并没有侵犯该公司的专利。阿朗没有资格获得任何赔偿。”微软此前已表示,该公司早已同德国,Fraunhofer,研究所达成协议,并以,16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MP3,技术的合法授权。,Fraunhofer,研究所曾经同法国电子巨头汤姆逊、以及朗讯旗下的贝尔实验室共同开发,MP3,技术。戴尔发言人则拒绝对此发表任何评论。,第一节 概述,一、专利及专利权,专利 原意是发明创造人将其技术公开,经国王授权后在一定期限内获得对其发明创造的垄断权。,专利权:是指发明人依法取得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某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特征: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二、专利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广义是指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以及因发明创造的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仅指,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年月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调整对象:,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产生的社会关系。,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而产生的社会关系,4,、因,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第二节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主体和专利客体,一、专利申请人,(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某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人 通过协议确定 否则为共同合作,专利权可以被继承,专利权可以转让,受委托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权利属于受托方个人。,上诉人李某、上诉人王某因专利权归属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中经知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某与王某争议的,92242164,号实用新型专利所揭示的发明主题是“半自动换挡方便滑行节油型变速器”,这一技术方案已由李某在,1992,年,11,月,30,日申报专利前完成,王某为该专利所做的工作,即在技术上增加内容及修改技术设计图中的错误,只是辅助性工作,王某不应成为该专利的设计人及专利权人。但是王某从事了修改图纸、代办申请专利等工作,理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1,92242164,号“半自动换挡方便滑行节油型变速器”实用新型专利的设计人、专利权人为李某一人。,2,判决生效后,7,日内李某支付王某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经济补偿,1000,元。,(二)单位作为申请专利的主体,1,、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三种情形,,P218,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P219 ,若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定有合同,则从其约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特征:,(1),职务发明创造是一项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智力成果,是发明人创造性劳动的凝结,(2),职务发明创造依赖于本单位的物质支持和,(,或,),技术支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3),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与单位间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即使是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一年以内者,),。,计划体制的结果,,,兼职怎么办?,2,、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3,、委托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三)外国人,1,、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享有与我国单位和个人完全相同的权利。,2,、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有关国际条约。,二、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对专利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受让人,三、专利权客体,即专利权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统称发明创造。,(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发明与发现的区别,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既可以是一个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某个产品的零部件,请求人:刘建中(,专利,权人)居住地:台湾高雄,被请求人:广东省三水市金本镇沙塘标准五金厂,代理人:张文雄(广州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一、案 由:,请求人于,1997,年,10,月,29,日就“多层平台式展示架的锥度套筒制造方法”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国家专利局于,2000,年,8,月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ZL97106680.9,。,2001,年四月向广东省某市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调处,认为被请求人采用其专利方法生产锥度套筒,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代理人接受被请求人的委托,经查阅专利文献并对比被请求人的产品及该产品的制造方法,发现两者的产品结构不相同、所采用的原材料不相同,被请求人的制造方法中缺少“焊接”和“去披锋”这两个必要技术特征。涉案专利是一项产品的制造方法,“焊接”这一技术特征是必须要有的,如果省略该步骤就不能制造出产品,也就不能达到发明目的,因此,被请求人所采用的方法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但被请求人的制造方法必须省略“焊接”步骤,由于省略了该步骤,因此被请求人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品质得到显著的提高。,二、审理结果:,合议组审理后认为,本专利的技术特征概括为:切割焊接冲压导角,皆为必要技术特征;而被请求人的制造方法可概括为:切割导角冲压,比请求人的制造方法缺少“焊接”这一必要技术特征。因此被请求人的制造方法并未全部落入请求人专利的保护范围。,请求人与被请求人由于采用的制造方法不同,其效率以本专业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眼光来看有显著的差异,即在同样长的时间内使用这两种不同方法制造锥度套筒,其产量和质量上的差异是明显的,因此,两种方法是不等效的。,综上所述,合议组认为被请求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知识产权局做出以下处理决定:,1,、被请求人行为不构成侵权,依法驳回请求人调处请求。,2,、本案发生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须强调的问题:,1,、实用新型的范围,只涉及产品,不涉及方法,。,2,、产品必须有一定的形状,3,、所涉及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特征:,1,、外观设计必须与一定的新产品相关联,,其载体必须是产品。,2,、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3,、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与实用新型的区别。,第三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一、专利权的内容,即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最基本的权利,2,、转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示,3.,实施许可权:,独占,许可合同、,独家,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分许可合同,4,、标记权,5,、放弃权,(二)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累进制,发明专利年 年 年 年 年 年 ,二、专利权的限制,是指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专利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这种实施行为不被认定为是侵权行为的一种法律制度。,目的是什么?,内容:,(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专利权的用尽,2.,先用权人的实施,3.,科学研究和试验目的,4.,临时过境,(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P224-225,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所需注意的问题,1.,申请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2.,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应通知专利权人,并登记和公告,3.,许可的理由消除后,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应终止决定,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5,、合理的使用费。,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时间,地域,公开的形式,(二)创造性,发明:实质性特点与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三)实用性,能够是重复制造的产品或在产业上重复使用的方法,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不能与再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三、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1,、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2,、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五节 专利的申请和批准,一、专利的申请,(一)申请原则,1.,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对照),例外:优先权原则,2.,单一性原则,(二)应提交的文件,(三)申请日的确定,二、专利的审查和批准,登记制,审查制,延迟审查制,1.,初步审查,2,、公布申请,3,、实质审查,4,、驳回、复审与起诉,5,、授予,第六节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一、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10,年,二、终止,1,、保护期限届满,2,、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3,、放弃权利,三、无效,
点击显示更多内容>>

最新DOC

最新PPT

最新RAR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3392350380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090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