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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深圳海关,8.8,法制宣传日,公路舱单业务改革介绍,广东深圳报关协会,深圳海关监管通关处,二一四年八月,深圳海关8.8法制宣传日公路舱单业务改革介绍广东深圳报关协,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2,号令)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海关对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以及公路车辆舱单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2,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海关总署同步设计开发了公路舱单管理系统,落实,舱单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全国海关执法。,2013,年起在全国海关开展试点工作,首批试点海关:,深圳海关,乌鲁木齐海关,哈尔滨海关,南宁海关,3,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海关总署同步设计开发了公路舱单管理系统3,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3,月,12,日,,总署监管司 科技司关于全面开展水运、空运、公路舱单管理系统及运输工具管理系统切换上线工作的通知,全国海关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本关区全部公路进出境舱单纳入公路舱单管理系统管理。,2014,年,11,月,30,日后,海关原则上不再接收公路旧舱单电子数据传输。,4,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3月12日,总署监管司 科技司关于全面,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一、,彻底解决我关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退出的问题,实现我关公路物流监控系统的全面升级。,为解决我关区公路口岸进出境车辆快速增长与海关监管资源不足的严重矛盾,,2002,年我关启用了自主研发的深圳海关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该系统在强化物流监管、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现场执法和廉政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系统已运作超过十年,系统自身面临技术结构边缘化和设备淘汰等问题,稳定性、安全性受到严重影响,必须尽快退出使用。,5,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一、彻底解决我关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退出,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二、,解决我关公路口岸,H883,系统功能与总署改革项目不匹配的问题,为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总署,H2000,(,H2010,)系统启用后,我关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只能作为,H2000,(,H2010,)系统的外挂存在,游离于总署的标准化系统之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等业务改革无法顺利实施。,6,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二、解决我关公路口岸H883系统功能与总,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三、,实现电子化管理。,近年来,香港海关已启用,“,货物道路资料系统(,ROCARS,),”,实现电子化申报。,我关公路口岸仍使用纸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作为进出境监管单证,无法实现电子数据的整合管理和风险分析,与海关前置后移的监管理念不符。,内地海关启用公路舱单管理系统后,将全面整合公路运输工具、陆路口岸卡口控制与联网系统数据,建立公路口岸物流监控体系,实现电子化管理和自动验放。,把空车、空载集装箱车纳入企业前置申报管理,具备了对空车进行事前监控分析的手段。,7,公路舱单业务改革背景三、实现电子化管理。7,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以公路舱单管理系统、公路运输工具管理系统、陆路口岸卡口控制与联网系统全面替代现有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实现,H883,全面退出。,以公路舱单实现,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电子申报。,8,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以公路舱单管理系统、公路运输工具管理系统,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公路舱单传输:,1.,舱单电子数据,原始舱单(进口),预配舱单(出口),2.,确报电子数据,进境确报,出境确报,具体传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2013,年,67,号公告,9,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公路舱单传输:9,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海关总署,2013,年,67,号公告规定了各类数据填制要求:,1.,原始舱单,2.,预配舱单,3.,进境确报,4.,出境确报,10,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海关总署2013年67号公告规定了各类数,11,公路舱单(原始,/,预配舱单),包括提单、集装箱、托运货物、企业信息共,54,项(,22,必填项),11公路舱单(原始/预配舱单),12,承运确报,包括运输工具、集装箱、拖架共,22,项(,10,必填项),12承运确报包括运输工具、集装箱、拖架共22项(10必填项,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相关,传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7,号),13,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相关传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公路,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其他,数据传输要求,(一)公路舱单中“货物运输批次号”项填写载货清单编号;同一车辆一次进境,(,或出境,),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多部车辆同时载运一批货物进境,(,或出境,),时,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并同时进境,(,或出境,),。公路舱单中“提(运)单号”项由企业自行编制,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项下“提(运)单号”不得重复。,(二)进出境承运确报中“货物运输批次号”填写车辆实际载运货物舱单的“货物运输批次号”。,14,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其他数据传输要求14,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载货清单管理,公路舱单启用后,载货清单将作为公路舱单纸质单证。已向海关传输公路舱单电子数据的车辆,无需在口岸通道投递纸质载货清单,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载货清单备查。,下一步,,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公路舱单录入功能提供载货清单打印功能。,15,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载货清单管理15,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舱单传输方式,舱单传输人可使用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或地方电子口岸舱单采集系统向海关申报公路舱单及进出境承运确报电子数据。,中国电子口岸将提供公路舱单系统移动客户端申报软件,舱单传输人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方式,向海关传输公路舱单及进出境承运确报电子数据。公路舱单系统移动客户端申报软件启用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安装使用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的企业,应当向舱单传输备案海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备案海关确认后转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将按照相关流程为企业办理系统安装等相关工作。,16,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舱单传输方式16,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办事窗口,各公路口岸通关科负责办理公路舱单相关业务:,办理公路舱单传输人备案手续;,办理,公路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人工审核,、变更申请、落装申请,、改配,申请的人工审核,;办理公路舱单人工核注核销和人工结关手续;处理公路舱单异常数据。,17,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办事窗口17,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舱单传输人备案,各公路口岸通关科负责办理公路舱单,备案业务,需要提交材料。,(一)备案表(海关总署,172,号令附件,1,),(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18,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舱单传输人备案18,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公路舱单启用时间,深圳海关将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在深圳湾、沙头角、文锦渡、皇岗、福田保税区海关启用公路舱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计划,2014,年全面完成启用工作。,以深圳湾海关为试点,计划,8,月份前全面启用。,19,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公路舱单启用时间19,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新旧业务模式并行,为将公路舱单及相关系统试点切换工作对业务现场通关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采用新旧业务模式并行的方式进行切换。,在试点海关同时保留使用公路舱单(新模式)通道和不使用公路舱单(旧模式)通道,试点前期由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确定全面切换时间完成全面切换。,20,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新旧业务模式并行20,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按照公路舱单模式通关需要做好的准备,运输企业舱单传输备案,安装电子口岸,QP,系统,做好本企业系统操作和预录入的培训,报关前开展舱单录入及传输,进出境前进行运输工具确报,进出境时按照现场海关指示选择通道通关,未按规定传输舱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1,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按照公路舱单模式通关需要做好的准备21,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增加人力进行舱单的录入和传输,安排人员为通宵时段以空车进出境的驾驶员做好确报传输服务,舱单商品项按海关填制规范要求逐项录入,22,公路舱单业务改革内容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22,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3,H2000,舱单数据库,货主,运输企业,公路舱单系统,公路舱单系统,1.,传输舱单数据,2.,审核舱单,4.,申报报关单、转关单、集报清单等,报关单放行,核销公路舱单,卡口实货放行,4.,过境,1,小时前传输运输工具确报,7.,运输工具过境,预定确报,陆路卡口系统,卡口放行列表,5.,审核确报,公路舱单系统,运输工具系统,电子口岸,H2000,通关系统,陆路口岸卡口控制与联网系统,运输工具管理系统,运输工具备案,舱单实货放行,3.,反馈回执,6.,反馈确报回执,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3H2000舱单数据库货主运输企业公路舱单,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4,运输企业,公路舱单系统,卡口放行,1.,过境,1,小时前传输运输工具确报,4.,运输工具过境,预定确报,陆路卡口系统,卡口放行列表,2.,审核确报,公路舱单系统,运输工具系统,电子口岸,陆路口岸卡口控制与联网系统,运输工具管理系统,运输工具备案,3.,反馈确报回执,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4运输企业公路舱单系统卡口放行1.过境1小,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5,进口,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5进口,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6,出口,公路舱单业务流程26出口,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27,舱单传输,报关单(集报清单)申报,报关单(集报清单)申报,承运确报,车辆捆绑,新 旧,卡口验放,卡口验放,结关,结关,新旧业务流程比对,报关单、集中申报清单车辆进出境,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27舱单传输报关单(集报清单)申报报关单,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口岸报关、集中申报货物通关流程,1.,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前,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公路原始舱单(进境)或预配舱单(出境)电子数据。“海关通关代码”项填写,RD01,。,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运输方式”填写公路运输;“运输工具名称”免于填报;“航次号”填写公路舱单的“货物运输批次号”;“提单号”填写公路舱单的“提(运)单号”。,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审结放行后,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进境确报或出境确报(装载舱单)电子数据。,4.,舱单传输人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该确报报文处理成功,”的回执后,方可安排车辆进出境。,28,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口岸报关、集中申报货物通关流程28,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29,舱单传输,转关单放行,承运确报,车辆捆绑,新 旧,入场卡口验放,转关单放行,离场卡口验放,离场卡口验放,前往指运地,前往指运地,入场卡口验放,新旧业务流程比对,转关车辆进境,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29舱单传输转关单放行承运确报车辆捆绑新,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30,新旧业务流程比对,转关车辆出境,结关,转关单申报、审核、放行,承运确报,车辆捆绑,新 旧,卡口验放,到位核销,转关单申报、审核、放行,舱单传输,卡口验放,到位核销,结关,启运地,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30新旧业务流程比对转关车辆出境结关,公路舱单业务流程变化,进出口转关货物通关流程,1.,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申报单前,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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