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1,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预算法律制度在财政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可以说,没有预算,就没有财政。,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在,2,1,、,预算法,(总规范),现行的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宗旨: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预算法调整预算关系。,预算关系分为实体关系和程序关系。,预算法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是财政法的核心。,1、预算法(总规范),3,2,、,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的具体和细化。,1995,年,11,月,2,日通过,,1995,年,11,月,22,日实施。,2、预算法实施条例,4,二、国家预算,1,、概念,国家预算也叫政府预算,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2,、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二、国家预算1、概念,5,国家预算编制原则:,公开性(,为人民所了解并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可靠性(,不得假定、估算、,任意,编造,)、,完整性(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列在其中,不得造,假账,预算外另列)、,统一性(科目统一,口径一致)、,年度性(按法定预算年度编制,不得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列入本年度),国家预算编制原则:,6,3,、国家预算的级次,“,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1,)中央预算;,(,2,)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市级(县、自治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3、国家预算的级次,7,4,、国家预算的构成,按级次可分为:,(,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收入:由中央固定收入、共享收入中的中央收入部分、地方上缴收入等组成。中央预算支出:由中央本级支出和补助地方支出组成。,(,2,)地方预算: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包括省级和省级以下的预算。,4、国家预算的构成,8,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3,)总预算总预算是指各级政府本级及下级政府的年度收支经审核后汇编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本级政府行政隶属的下一级政府的总预算,(,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级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各级政府预算的基本构成要素。,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9,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对本级和下级)、,变更(改变)撤销权,(对本级常委会);,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对本级政府)、,撤销权,(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0,(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1,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1,、按,来源,可分为:,(,1,)税收收入:国家预算收入的最主要部分。,(,2,)国有资产收益: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3,)专项收入:是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4,)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等。,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12,2,、按,分享程度,划分,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2、按分享程度划分,13,(二)预算支出,1,、从性质上看:,(,1,)经济建设支出,国家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2,)事业发展支出,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支出,,必须予以保证,。,(,5,)各项补贴支出,如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它是保障基本人权、保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5,)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其,弹性较大,。,(二)预算支出,14,2,、从主体上讲:,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2、从主体上讲:,15,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即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的各个工作环节所构成的有秩序活动的总体,主要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即国家在预,16,(一)预算的编制(预算计划管理的,起点,,关键环节),1,、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2,、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一)预算的编制(预算计划管理的起点,关键环节),17,3、,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1),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3、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18,(2),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地方上解的收入。,【提示】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2)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19,(3),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上解上级的支出;下级上解的收入。,(3)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20,(二)预算的审批:,1、预算的审批是指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对,同级政府,所提出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活动。,预算草案经审批生效,就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二)预算的审批:,21,2、初审,(1)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才,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2)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会议举行一个月前,将本级草案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3)区、县级应当在本级人大会议举行一个月前,将本级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2、初审,22,预算草案在提交相应的权力机关进行初审后,即进入了预算审批阶段。,3、审查和批复,中央预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财政部30日内批复各部门各部门15日内批复各单位,4、,备案:,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草案在提交相应的权力机关进行初审后,,23,(三)预算的执行,1、,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2、,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3、,各级政府财政支出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4、,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国库,进行。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三)预算的执行,24,补充:,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政府财政部门,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补充:,25,(,四)预算的调整,1,、,概念,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的变更。,(支收),(1)收支逆差,(2)债务增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四)预算的调整,26,2,、,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1)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包括中央,由人大常委会审批;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2),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3)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级政府备案。,2、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27,六、决算,1,、,概念,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在实质上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它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决算报告和文字说明,。,六、决算1、概念,28,2,、,决算草案的编制,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分类:各级政府决算草案、各部门结算草案、各单位决算草案。,编制原则:合法原则、准确完整原则、报送及时原则。,编制程序:各单位各部门各级政府,2、决算草案的编制,29,3,、,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批复与备案:各级政府决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议;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3、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30,4、对下级政府已批准的决算的撤销,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依法报送备案的决算,需要撤销批准该项决算的决议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应当责成本级政府重新编制。,4、对下级政府已批准的决算的撤销,31,七、预决算的监督,1,、,立法机关监督,(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监督权:组织调查权和询问、质询权。,七、预决算的监督1、立法机关监督,32,2、,政府机关的监督,政府机关的监督也简称,行政监督,,是各级行政机关对预算和决算的监督,(1)行政机关在监督中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做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政府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