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2、什么是受教育权?,1、,什么是教育?,3、受教育权包括哪些内容?,4,、为什么,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阅读教材,P29-32,并思考:,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的,必要手段,教育,广义:人们获得思想知识的技能活动,(自我实践、学徒教育、社会教育等),狭义:在一定的教育机构中由教育者对 受教育者实施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影响活动(学校教育),1、教育,指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2、受教育权,:,分析:,受教育权包括哪两个基本要素?,3、公民受教育权内容:,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故 事思考,小明的父亲小学毕业以后由于家庭困难就没有 再上学,以后就从事经商,环境优越加之聪明勤恳,经过努力以后在当地也成了小有名气的商人赚了不少的钱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小明小学毕业以后父亲就不让小明再上学了,让小明跟着自己学习经商,他认为书读多了没用,能写能算一点就够了,还说“有的人读的书比我多的多可就是没有我有本事!书读多了有什么用呀!我没读什么书还不是一样会赚钱!”,小明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吗?那么又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小明的受教育权遭到了侵害,小明小学刚毕业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正处在吸收知识的年龄,精力和记忆力都是学习最好的状态,现在让小明退学会严重影响其发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生活中小明前途将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应该给小明的父亲做思想工作让其明白没有知识就没有能作好事情的基础!也就不可能有出息!能让小明能继续上学深造!或者是运用法律手段向有关部门反应,运用法律为武器让小明继续学习!这是小明的权利也是小明的义务!,1990年山东某市中学生,齐玉铃考上中专,,其,同学,陈某,在其所在中学和她父亲的共谋下攫取了招生学校给,齐,的录取通知书,并冒齐之名上学和工作,直到1999年。这一年,事情真相大白于是齐以陈某和她父亲以及原所在学校等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责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就此案本身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在齐与陈等之间,齐的合法的权利确实受到了陈等的不正当侵犯,并因此而产生了一定的损害后果。,讨论,:,齐的什么权利造到了侵犯?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你如何解决?,齐的受教育权遭到了侵犯,本是齐上中专受教育的权利被陈某等人运用不正当的手段所掠夺!造成了精神和物质的巨大损失,给齐带来了打击。,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如上诉等以要求赔偿,不应该沉迷于低落的情绪里用坚强的态度来面对自己的不幸,及时的加以补救,继续学习深造!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二、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为什么),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国家的繁荣发展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根据调查表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致富程度,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文化程度高的,致富门路多,致富的,速度快;文化程度底的,往往致富无门,或致富较慢!,“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的硅谷之称”,电脑软件业发达。此地教育水平相当的高。,由于软件业的发达为中关村创造了巨大的财富。许多的资金又投资于教育,这样经济和教育相互促进,正是由于教育的发展才使这里遍布人才又作用于经济为经济的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同学们请讨论思考:,中关村的事例给了大家什么样的启发?我们又从中看到了什么道理呢?,受教育不仅是权利,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繁荣来讲又是公民不可推卸的义务!教育提高经济,经济促进教育,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日本的教育启示,日本二战被世界反法西斯人民所击败后,国家陷入了崩溃的边缘,国家经济和政治瘫痪,国家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日本人没有放弃!他们深知国家的发展复兴要靠教育,教育发展的好就会人才辈出,国家兴旺就指日可待!他们把国家相当有限的资金中大部分投资于教育事业,义务教育达到了高中水平,公民素质普遍较高,现在日本的发展大家有目共睹,日本现在是世界经济强国,国民生活水平很高他们自称“我们国家没有穷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来源于人才,人才来源于教育!这从日本人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想一想:,从日本二战后国家经济发展中,同学们受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体现了同学们的什么责任?同学们又该怎么做?,从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中感受到教育的优劣和培养人才质量的高低对国家经济和发展有多么大的影响,人才在国家发展中的巨大力量和作用!,这就要求同学们应该为国家发展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从繁荣国家,推动社会来讲这是同学们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1、什么是受教育权,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含义,基本要素,内容,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巩固新课:,(,1)所谓受教育权,是指,A、,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B、,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C、,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D、,公民有从国家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2)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A、,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B、,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C、,丰富和完善自己,D、,享受现代文明,(3)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A、,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B、,提高思想道德水平,C、,提高技术业务水平,D、,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CD),(ABCD),(ABCD),分析说明题:,学校图书馆是在校学生借阅书籍的场所,理应对所以,学生开放。然而在湖北某市一重点中学,每班按照,期末考试分数排名次,取前若干名发给借阅证,凭证,借阅。这样一来,那些分数较低的学生,只能望馆兴叹了。,问:,(1,),这所重点中学的做法对吗?为什么?,(2)假如你是这所学校的学生,你将怎么办?,这所重点中学的做法是,错误的,违法的,。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利,利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是每个学生应该享有的教育权利之一。,向,学校领导指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并,要求其纠正,,,从而维护自己以及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若,学校不纠正,就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课外漫步,1、列举教育促进个人发展和完善的例子!,2、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相互关系!,3、预习“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谢谢观赏!,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