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高雄市教師會96年度組織決策工作坊校園法律理念與實務系列講座,指導單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辦單位:高雄市觀護志工協進會高雄市教師會,主 講 人:陳龔聲 老師,第二場次:2007年04月25日(三)08:30-11:30,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高雄市教師會96年度組織決策工作坊校園法律理念與實務系,1,講師介紹-陳龔聲老師,現職:高雄市立楠梓高級中學 專任教師,學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 碩士,社團:,高雄市仁仁慈善協會 副理事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義勇刑事警察大隊 副大隊長,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志工,高雄市觀護志工協進會理事,講師介紹-陳龔聲老師現職:高雄市立楠梓高級中學 專任教師,2,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簡報內容,壹、前言,貳、校園暴力的定義及特色,參、校園暴力的類型,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伍、校園輔導管教學生之校規問題,陸、校園暴力之防範處理與友善校園,柒、結論與問題討論,捌、參考文獻,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簡報內容 壹、前言,3,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壹、前言,、,教育改革潮流的大環境中,,對 教育部施政主軸的認知,1.現代國民,2.台灣主體,3.全球視野,4.社會關懷,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壹、前言 、教育改革潮,4,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壹、前言,二、探討 傳統的教育思維與學習方法,知識巨人、行動侏儒,知識灌輸、被動吸收,重理論、輕實務,重視解決方案、輕忽問題定義,重視工具理性、輕忽社會理性,著重個人、忽視群體,著重正式學位、忽視在職教育,著重教師本位、輕忽學生需求,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壹、前言二、探討 傳統的教育,5,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壹、前言,三、期待的校園,1.教育的多元價值,新教育=心教育,2.心教育的價值,心念若改變,態度就會改變,態度若改變,習慣就會改變,習慣若改變,性格就會改變,性格若改變,人生就會很不一樣,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壹、前言三、期待的校園,6,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貳、校園暴力的定義,係指,下列人員之間,所發生之侵害生命、身體及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手段,壓抑被害人之抵抗能力與抵抗意願,以遂行特定不法意圖之犯罪行為。,一、學生對學生,二、學生對老師,三、學生對學校,四、校外侵入者與學校師生間,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貳、校園暴力的定義係指下列人員,7,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貳、校園暴力的特色,一、時間的差異,應包括在校學習、寄宿學校、課外活動,或補習時間。,二、地點的區別,原則上應指於校園內。,三、身分的界定,限於學生、老師及侵入校園之第三者。,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貳、校園暴力的特色 一、時間的,8,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一、,打架:同學間因細故看不順眼,挑釁生口,角、辱罵、互毆等行為。,可能觸犯之法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四條、八十七條、八十九條),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第二百七十一條),傷害(第二百七十七條),重傷害(第二百七十八條),聚眾鬥毆(第二百八十三條),妨害自由(第三百零二條),強制罪(第三百零四條),恐嚇(第三百零五條),公然侮辱(第三百零九條),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一、打架:同,9,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二、群毆:學生因故發生衝突,一方或二方向校內或校外同學親友尋 求奧援,而以警告、教 訓、出氣、報復為名,發生數人圍毆一人,雙方打群架或校外不良人士侵入校園教訓學生之情事。,可能觸犯之法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四條、六十八條、七十二條、八十七條、八十九條),少年事件處理法、妨害公務(第一百三十五條),傷害(第二百七十七條),聚眾鬥毆(第二百八十三條),妨害自由(第三百零二條),強制罪(第三百零四條),恐嚇(第三百零五條),公然侮辱(第三百零九條),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二、群毆:學,10,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三、勒索或強取財物:用恫嚇的方式,以借,錢、保 護為名,向同學勒索,。,可能觸犯之法律:,懲治盜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四條、六十八條、七十二條、八十九條),妨害公務(第一百三十五條),傷害(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自由(第三百零二條),強制罪(第三百零四條),恐嚇(第三百零五條),公然侮辱(第三百零九條),強奪罪(第三百二十五條),強盜(第三百二十八條),恐嚇取財罪(第三百四十六條)。,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三、勒索或強,11,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四、破壞公物:學生夥同同儕或校外人士,到校 破壞公物。,可能觸犯之法律:參見毀損(詳見第十七章),五、學生頂撞犯上:學生不接受教師之管教,並辱罵、毆,打師長,或結夥唆使校外人士教訓師長。,可能觸犯之法律:,妨害公務(第一百三十五條),傷害(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自由(第三百零二條),強制罪(第三百零四條),恐嚇(第三百零五條),公然侮辱(第三百零九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四條、六十八條、七十二條、八十九條),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四、破壞公物,12,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六、學生家長或親屬、不良分子或精神異常者到校,傷害師生:如家長以自己的孩子在校內遭受學,生欺侮或老師的不當處分為由,而到校興師問,罪。,可能觸犯之法律:,妨害公務(第一百三十五條),傷害(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自由(第三百零二條),強制罪(第三百零四條),恐嚇(第三百零五條),公然侮辱(第三百零九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四條、六十八條、七十二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八十九條),新聞現況,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參、校園暴力的類型六、學生家長,13,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一、什,麼是霸凌(bully)?,霸凌(bully)是一個長期存在於校園的現象。專指孩子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我們將bully翻譯作霸凌。兒福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引用挪威長期研究霸凌議題的學者Olweus定義霸凌:,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被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或是該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而成為受凌兒童的情形。,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肆、校園霸凌(Bully)事,14,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二、霸凌的定義,:指蓄意且具傷害性的行為,是持,續重複出現在固定孩子間的一種欺凌現象。,1.霸凌兒童:,一個在學校或團體中不停地對其他同,儕或某些特定對象進行傷害、恐嚇、威,脅或刻意排擠的兒童。,2.受凌兒童:,被霸凌的對象,其中有些甚至是長期,被霸凌,對身心健康與發展造成深遠的,負向影響。,3.旁觀者:,受凌兒童的同學最常扮演旁觀者的角色,不過有,的孩子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目,而不敢通報。,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肆、校園霸凌(Bully)事,15,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三、霸凌的形式,1.,肢體的霸凌,:,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2.,言語的霸凌,:,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3.,關係的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4.,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5.,反擊型霸凌,:,這是受凌兒童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通常面對霸凌時他們生理上會自然的予以回擊;有部分受凌兒童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肆、校園霸凌(Bully)事,16,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四、霸凌兒童的形成因素,根據國外的研究顯示,,曾是霸凌兒童的男性,到24歲止,有60%的人至少有一次的犯罪紀錄,有40%高達3次惑3次以上的犯罪紀錄;非霸凌兒童者僅10%有犯罪紀錄,顯示兒童時期的霸凌行為與成年期的犯罪行為息息相關,。,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肆、校園霸凌(Bully)事,17,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四、霸凌兒童的形成因素,很多,包括:,1.,家庭因素,:,對孩子缺乏關注和溫暖、缺乏管教、家庭內有暴力情形、提供孩子在家中霸凌行為的機會等,都是助長孩子成為霸凌兒童的原因。,2.,個人因素,:,激進衝動的個人特質、神經生理疾病(Asperger Syndrome)、高度孤獨症、非語言學習障礙、社會情緒適應失調等,都是霸凌兒童的可能成因。,3.,學校因素,:,老師對於攻擊行為的態度和處理的技巧、學校的風氣與管教、學生受生命教育的程度等都是影響霸凌行為的關鍵。,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 肆、校園霸凌(Bully)事,18,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五、對老師的愛心建議教你區別打鬧和霸凌,區分,打鬧,霸凌,面部表情,自然正向,負向猙獰,參與意願,自由選擇是否參加,被迫或被挑釁而參加,用力程度,不會使盡全力,用盡全力傷害人且激進,角色是否轉換,可能轉換(被追打者也可能追打人),角色固定(受凌兒童固定被欺負),結束後是否群聚,會,結束後仍群聚玩耍,不會,結束後一轟而散,蓄意程度,沒有傷害的意圖,蓄意傷害的意圖,是否重複發生,否,是,特定孩子可能長期受凌,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19,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六、對老師處理霸凌兒童的呼籲,1.協助,霸凌兒童,時:與專業合作、給予更多的關懷、進行合理明確的規範、態度恩威並濟。,2.協助,受凌兒童,時:鼓勵他說出心事、增強孩子的果斷力,並與專業合作。,3.協助,旁觀者,時:培養其同理心,並給予反霸凌的明確訊息。,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20,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小檔案,網路霸凌,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是網路發達後的產物之一,行為包括在電子郵件中寫髒話,或是透過即時通對話,不時地傳送凌辱性的字眼騷擾他人。,去年英國一項研究發現,該國每十名青少年中,就有一人曾收到網路惡霸發送的威脅性電子郵件或難聽謠言欺凌。,美國也有研究指出,受到網路匿名性的影響,不少網友平時可能是乖乖牌,但是一上網卻搖身成為欺凌他人的惡霸,單以去年為例,有四成二的美國學生當過網路霸凌。,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21,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現況,小法典,觸法?視內容而定,網路霸凌的行為是否觸法,必須視留言內容而定,刑事警察局認為,假如是單純的騷擾,例如嘲笑人個子矮、長相醜,而且只要沒有將這些內容發表在公開討論區上,並沒有違法。,但若留言的內容,已足以讓當事人感到名譽受損,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一條誹謗罪,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假如當事人對內容有心生畏懼的感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五條妨害自由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若情節嚴重,則違反第三四六條恐嚇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肆、校園霸凌(Bully)事件,22,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與法律責任,伍、校園輔導管教學生之校規問題,、輔導管教之法源及規定,1.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92年5月30日台訓(一)字第0920074060號函訂定,94年9月 6 日台訓(一)字第0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