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总统制共和制),第,9,课,美利坚合众国,1620,年向北美运送殖民者的英国,五月花号,船。,18,世纪后半期,英国在大西洋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独立后的美国遇到那些,困境,?,1776,年,独立宣言,巴黎和约,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约翰亚当斯作为美国第一任驻英,大使,抵达伦敦赴任时,英国外交部的一位官员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人,来到伦敦?应该有,十三位大使,才对呀!,没有征税权,(经济),联邦宪法的制定,没有统一的外交,没有统一的对外关税,(经济),背景,(外交),要么联合,要么死亡,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面对困境,当时政治领袖有,什么看法,?,该怎么办,?,。,发展成帝制,中央集权,共和制,vs,如果权力,过度集中到中央,容易造成什么,?,因此当时的政治领袖们面临什么样的,选择,?,既要用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把,13,个州紧密地统一,起来,,又要确保,共和制,,,如何做到?,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标志,1787,年宪法,华盛顿,邦联,只是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我们想要,联合成一个国家,,,但我们又不愿给这个国家的管理者,足够的权力,去管理这个国家,岂不怪哉。,不更换,邦联条例,,只对其进行,适当修改,就可以。,如何评价,1787,年宪法?,1787,年宪法的,主要原则,运作方式,?,1787,年宪法,分权与制衡,联邦制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人民主权原则,联邦制原则,美国像一个,大国,一样,伟大而光荣,,又像一个,小国,一样幸福,自由,。,联邦政府,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中央集权,地方各州,有一定自治权,地方分权,+,联邦,各州,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政府,政府,哪一副示意图能否准确反映美国联邦制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地方,地方,立法权,最高法院,国会,2,3,多数可推翻总统否决,国会可弹劾总统,行政权,三权分立原则,总统,国会,司法权,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违宪,总统任命联邦法官,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违宪,核心,:,三权分立,彼此制约与平衡,美国为了应对次贷危机,,国会,制定了一部有关金融的法律,,总统,奥巴马认为这部法律不能有效解决次贷危机,因此,否决,了这部法律。,请问奥巴马这样做合法吗?为什么?,合法,因为美国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将被总统否决的法律再次进行,复议,,大多数议员认为这部法律是可行的并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再次,通过法律,。,这部法律是否可以生效?为什么?,可以生效,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被总统否决的法律即为有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需要一名大法官,奥巴马,提名,了他在大学期间法学专业的好朋友担任,而且,参议院,也批准了奥巴马的提名。,这位大法官是合法产生的吗?为什么?,合法,总统提名法官得到参议会批准。,奥巴马的好朋友顺利就职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后,他和他的另外八位同事在审理案件时,共有五人认为国会制定的有关解决次贷危机的法律,违反了宪法,,因此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法官的做法是合法的吗?为什么?,合法,最高法院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人民主权原则,什么是,人民主权,?,权力是如何,掌握,在人民手中?,总统和议员都由选举产生,人民掌握权力,国会,参议院,众议院,各州议会,选出,每州选两名,任期,6,年,选民,直接,选出,各州按人口比例产生,选民,间接,选举产生,4,年 且不超过两届,人民主权原则,权力机构,产生方法,任期,总统,每两年改选其中,1/3,任期,4,年,谈谈,1787,年宪法的进步性?,1787,年宪法,有人说,(1787年宪法)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众议员人数,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包括全体自由人民,,(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黑人),。,节录自,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种族歧视,奴隶制度的存在,局限:,1787,年宪法有哪些局限?,美国,妇女,一直都在争取选举权,直到,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条修正案中,赋予美国妇女选举权,局限:,性别歧视,1787,年宪法有哪些局限?,维护联邦统一的斗争,南北战争,时间:1861年,1864,年,背景:,州权主义根深蒂固,南北经济的冲突,黑奴废除问题,美利坚合众国,美利坚联盟国,vs,“为联邦统一而战”,林肯总统,一个自相分裂的家庭是站立不住的。,-,林肯,解放黑奴宣言,宅地法,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13,条,和,第,14,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并且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第,13,、,14,条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进一步肯定了联邦法律至上。,林肯纪念堂,我梦见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原先的,奴隶的儿子们,与原先,奴隶主的儿子们,坐在一张桌子旁,共叙手足情,。,我有一个梦想,马丁路德,金,两党制,两党指的是?,两党成立时间是?,两党各自的历史传统和现在的基本群众?,两党的本质是什么?,驴象之争,驴象之争,驴象本一家,实质,(本质),:,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通过观察图片,你认为驴象之争,实质,是什么?,总统大选正变成美国史上最昂贵的选举。奥巴马2011年筹集的竞选资金总数将超过,2亿美元(约合12.6亿元人民币),。,二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富兰克林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而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都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的支持,。,”,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英美政体有哪些不同之处?,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总统,国王,选举制,世袭制,任期制,终身制,军政大权,统而不治,总统,首相,总统任命,首相组阁,总统,议会,都是以,代议制,为基础,都实行,分权与制衡,原则,本课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