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1,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1,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2,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与空间难以为继的矛盾日益突出。,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城市更新工作成为深圳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战略转型,实现社会发展战略转型,3,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与空间难以为继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更新的定义,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18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认为包括以下内容的城市建设活动都是城市更新:,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抱有很大的希望,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4,城市更新的定义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4,多元化的城市更新内涵,城市规划的形体规划,强调“利人原则”的人本思想,强调城市历史价值的保护,可持续发展等,以多方伙伴关系为取向、更加注重社区参与和社会公平,城市更新的方式,重建或再开发(,redevelopment,),整建(,rehabitation,),保留维护(,conservation,),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5,多元化的城市更新内涵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5,2004,年以来,深圳开展城中村和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现阶段的城中村、工业区升级改造面临了许多问题:,城市化过程中遗留的土地权属不清,城村混杂交错,覆盖面较为单一的改造政策无法有效地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更具综合性、更注重城市品质和内涵提升的“城市更新”概念指导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工作 。,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6,2004年以来,深圳开展城中村和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1更新办,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城市更新”文档)课件,7,规划国土部门在2007年启动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草案的草拟工作。,2021年9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2178号),深圳市以全面推进“部市共建”的方式,成为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2021年10月,更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8,规划国土部门在2007年启动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草案的草,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城市更新”文档)课件,9,推进“三旧”改造的措施:,在旧城镇改造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进行改造。,自行改造应当制定方案,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涉及补缴地价的,按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办理。,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10,推进“三旧”改造的措施: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3,更新办法,的主要亮点,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11,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城市转型重要标志,完成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十大突破”的工作要求 (城市更新工作要取得突破) ,城市发展由增量土地开发为主向存量土地再开发为主转变,加快推动城市重点区域功能提升与转变,促进老区活力重振与新区的结构优化,促进全市产业的空间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社会结构优化与历史遗存保护,形成完善的城市更新政策和规划体系,土地收回收购、违法建筑处理、房地产登记管理、拆迁补偿、财政税收一系列配套政策的研究工作将随即展开,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12,城市转型重要标志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12,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城市更新”文档)课件,13,1,改造主体多元化,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2,土地出让模式更加灵活,可以协议出让,3,城市更新改造对象的全覆盖,4,首创“城市更新单元”概念,5,非商品性质房地产的改造留有余地,6,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并行,7,关内外优惠政策(地价标准)统一,8,明晰城市更新项目运作基本流程和各部门承担的职能,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4,1 改造主体多元化,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1,改造主体多元化,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对于城市更新的主体,更新办法第,5,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办法第,31,条有如下表述: 除,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外,,”,此段表述意思非常明确, 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第,33,条进一步明确规定: 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可以在多个权利主体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后由单一主体实施城市更新,可以由多个权利主体签订协议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权利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价入股成立公司实施更新,并办理相关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5,1 改造主体多元化,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2,土地出让模式更加灵活,可以协议出让,突破了更新改造土地必须招拍挂出让的政策限制,规定权利人自行改造的项目可协议出让土地。与此同时,更新办法明确了更新改造的地价收取标准。,办法指出第 35 条规定,:权利人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取得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后,应当与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尽管没有直言协议出让,但该表述意味着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6,2 土地出让模式更加灵活,可以协议出让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3,城市更新改造对象的全覆盖,过去,城市更新政策主要集中在城中村改造和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方面,更新办法,则涵盖了所有的城市更新活动,实现了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所有城市更新活动的全覆盖,“城市更新”概念定位与过去的旧改相比更加准确、内涵更加深刻,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7,3 城市更新改造对象的全覆盖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7,4,首创“城市更新单元”概念,更新办法,首次引入 城市更新单元这一全新的概念,过去的“旧改”一般是以行政单位或者地块为改造单元,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分可以不为具体的行政单位或地块所限,而通过对零散土地进行整合,予以综合考虑,以此获取更多的腾挪余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完整性。,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8,4 首创“城市更新单元”概念 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8,5,非商品性质房地产的改造留有余地,对于广为关注的城中村改造后建筑物可否取得完全产权的问题,,更新办法,明确:“城中村依本办法补缴地价进行拆除重建后,,取得完全产权,并可以自由转让。”,历史遗留的房地产权登记问题、违法用地或者违法建筑根据有关规定完善手续后,可作为,权属确定的更新对象,。,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只有接受处理之后才可进行更新改造。,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9,5 非商品性质房地产的改造留有余地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1,6,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并行,各个不同的区域或项目对更新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需求,更新办法,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更新模式,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同一城市更新单元内可能出现多种改造模式并存的情况,未来,深圳的城市更新将是三种重建模式的有机结合,而且以综合整治为主。,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20,6 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并行3更新办法,7,关内外优惠政策(地价标准)统一,明确城中村、旧屋村、工业区及其他各类区域的地价收取标准,保持与改造地价政策的延续,特区内外地价实行统一的标准,8,明晰城市更新项目运作基本流程和各部门承担的职能,更新办法,优化了许可事项,取消了重复审查、缩短了审批时长,为项目的快捷审批、有效实施和后续监管奠定了基础,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21,7 关内外优惠政策(地价标准)统一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2,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3,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22,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第三章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第四章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第五章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七章 附 则,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3,第一章 总则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3,第一章 总则,共八条,第一条至第八条,主要内容:,一、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二、指导原则,三、城市更新的基本制度和实施主体,四、工作经费和资金来源,五、国土规划和有关部门的职责,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4,第一章 总则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4,一、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目的:,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实际,适用范围:,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25,一、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目的:25,一、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26,一、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二、指导原则,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调政府统一组织,制定专门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同时,政府正确引导,加强监管,确保改造规范推进。,规划统筹,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依据规划,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并强化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节约集约,强调强化市场配置土地,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保障权益,强调正确处理改造过程中的经济、法律关系,改造的房屋和土地须经过确权、登记才能改造,以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27,二、指导原则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三、城市更新的基本制度与实施主体,第四条 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五条 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28,三、城市更新的基本制度与实施主体第四条 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三、城市更新的基本制度与实施主体,暂行规定,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竞标开发或者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可以合作建设或独立建设所在地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业区升级改造主体:,依法取得工业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产权,或者与工业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产权单位签定委托改造或合作改造协议的法人,市、区政府直接组织改造的项目改造主体为市、区政府指定单位。,29,三、城市更新的基本制度与实施主体暂行规定城中村改造实施主,四、工作经费和资金来源,第六条,工作经费来源:,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资金来源:,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30,四、工作经费和资金来源第六条30,五、规划国土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七条、第八条,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各区政府职责:,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组织辖区内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由其实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对功能改变类、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市发展改革部门,拟定城市更新相关的产业指导政策,统筹安排涉及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年度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计划安排核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31,五、规划国土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七条、第八条各区政府职责:31,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共九条,第九条至第十八条,主要内容:,一、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二、法定图则对城市更新的规定,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五、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程序,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32,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32,一、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规划的体系,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法定图则,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与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明确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33,一、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规划的体系33,二、法定图则对城市更新的规定,第十条 法定图则应当对其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作以下规定:,(一)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二)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应当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和规模,;,(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指引,。,34,二、法定图则对城市更新的规定 第十条 法定图则应当对其规划,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城市建成区,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区域,,,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划定,相对成片的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35,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3,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第十二条),(一)城市更新单元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用地的功能、产业方向及其布局;,(二)城市更新单元内更新项目的,具体范围、更新目标、更新方式和规划控制指标;,(三)城市更新单元内,城市设计指引;,(四)其他应当由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予以明确的内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涉及产业升级的,应当征求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意见。,36,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第,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第十三条),(一)已制定法定图则的区域,根据法定图则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制定,对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作出调整的,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未制定法定图则的区域,现状调查研究,根据分区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更新单元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法定图则的制定,37,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规划的内容和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调整和审批程序,(一)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内容(第十四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计划,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拆除重建类和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相关资金来源等内容,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单独制定年度计划,38,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调整和审批程序 (一)城市更新年度计,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调整和审批程序,(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申报(第十五条),申报人,各区政府组织其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筛选,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条件:,提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计划,提出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类项目,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需征求项目所在区政府意见,申报受理机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39,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调整和审批程序(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三)未纳入城市更新单元的更新项目更新计划申报(第十六条),申报条件,未纳入的城市更新单元是符合城市更新条件的城市建成区,具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相关条件,申报依据,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申报方式,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并提出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建议,申报受理机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40,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三)未纳入城市更新单元的更,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四)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审批程序(第十七条),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规划国土部门统筹协调 拟订城市更新计划 公示 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草案 市政府审批,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可单独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可以按照上述报批程序进行调整,41,四、城市更新计划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四)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审批,五、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程序,第十八条,条件: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一)区政府申报的城市更新项目,区政府组织原申报单位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二)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单位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42,五、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程序第十八条42,第三章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共四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内容:,一、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范围,二、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技术规范,三、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四、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经费来源,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43,第三章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43,一、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范围,第十九条,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一般不加建附属设施,,,加建的附属设施应当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原政策对综合整治的定义:,综合整治是指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的环境净化、美化项目。,44,一、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范围第十九条44,沿街立面改造,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45,沿街立面改造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45,二、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技术规范,第二十条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的相关技术规范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46,二、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技术规范第二十条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三、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实施,第二十一条 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由,所在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综合整治需报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进行报批或者备案。,原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方式:,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56,号)规定此类项目,可不编制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由区政府编制“城中村(旧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此类项目列入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47,三、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实施第二十一条 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四、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经费来源,第二十二条 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费用由,所在区政府、权利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共同承担,费用承担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涉及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市容环境的费用,费用承担比例按照市、区两级财政负担事权划分的有关规定执行。,48,四、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经费来源第二十二条 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第四章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共五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主要内容:,一、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要求,二、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三、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四、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49,第四章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49,一、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要求,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功能改变类更新项目的要求:,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加建附属设施,应当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优先满足增加公共空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50,一、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要求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50,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根据分区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城市更新单元内城市设计指引;,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属旧居住区业主委托申报的,须提供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旧居住区)计划申报委托书 政府规范格式,除政府收回、收购情形以外的旧居住区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应提出符合市场水平的拆迁补偿初步方案,并提供经济可行性研究等相关材料。,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2、升级改造为住宅、办公、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改变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市场评估地价标准,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迁及设施等移交,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按规划需要落实独立占地且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医疗、教育、市政道路、供电设施、公共开放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的成片城市建成区。,二、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的定义,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是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举行各种活动的开放性场所,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城市公共空间的内涵,狭义的城市公共空间指“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广义的城市公共空间可以扩大到公共设施用地的空间,例如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城市绿地等。,51,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的定义51,52,52,二、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一)申请人,功能改变类更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人,建筑物由业主区分所有,部分业主申请功能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并提交书面证明文件,(二)申请适用的审批程序,按照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程序,,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变更和相关手续,(三)申请受理机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53,二、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一)申请人53,二、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四)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条件,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1,、符合城市规划,2,、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付清地价款;,4,、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五)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审批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公示,规划审批,-,土地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付清地价款,-,规划部门收回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许可文件。,54,二、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四)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条,三、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第二十六条,用地手续办理:,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地价。,功能改变后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按照原用途的使用期限扣除已实际使用时间的剩余期限确定,原土地使用期限不足原土地用途法定最高期限的,可以在申请人补缴地价后按照规定予以补足。,55,三、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第二十六条 55,四、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一)改变功能的原有建筑面积部分,改变后的功能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公告基准地价原土地用途剩余期限的公告基准地价,(二)改变功能的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改变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市场评估地价,标准,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为商品性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补缴相应地价。,56,四、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56,四、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例假设龙岗区占地,5,万平方米、现容积率,2.0,的工业区土地剩余使用期限为,30,年,权利人将功能改变为住宅,改变功能后的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该区域的住宅基准地价约,1000,元,/,平方米,工业基准地价,300,元,/,平方米,住宅用地的市场评估价,400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假设土地还原利率为,5%,补缴的地价计算方式:,原建筑面积部分,=,(,1000 -300 ,),52=5421,万元,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12-5 2,), 4000=6357,万元,需要补缴的地价,=11779,万元,57,四、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例假设龙岗区占地5万平方,第五章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共十三条,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条,主要内容:,一、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的依据,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土地的收回与收购,三、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四、不同权利人情况下改造的实施,五、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迁及设施等移交,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8,第五章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8,深圳渔农村实施“中国第一爆”前后对比,59,深圳渔农村实施“中国第一爆”前后对比 59,一、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的依据,第二十八条 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规定,实施。,暂行规定,中城中村的全面改造是指:,通过对现状建筑物的拆除重建,较为彻底地改变城中村的空间形态,调整用地功能,消除城中村与城市用地布局和景观面貌的严重冲突,全面提升空间环境质量。,全面改造可以采取,异地重建、整体拆建和局部拆建,等模式,整体拆建,指改造率(被拆除改造的建筑面积与改造前总建筑面积之比)在,30%,以上的项目,局部拆建,指改造率不足,30%,的项目,60,一、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的依据第二十八条 拆除重建类更新,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土地的收回与收购,(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单独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利益需要,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具备其他法定收回条件的,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补偿,。,(二)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土地收购的方式,市政府根据城市更新的需要组织进行,城市更新单元内的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使用权收购,61,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土地的收回与收购(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收购的程序、条件、价格,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土地使用权收购的条件,(一)因,城市规划的调整,非经营性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改为商业、住宅、办公、酒店等经营性用途需要收购的;,(二)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收购的;,(三)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四)土地使用权转让中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五)国有企业改制需要收购的;,(六)旧城区改造需要收购的;,(七)其他需要收购的。,62,土地使用权收购的程序、条件、价格 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使用权收购的程序、条件、价格,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土地使用权收购的程序,权利人书面申请,储备机构核查资料,启动收购程序,签订土地收购意向书,实地调查和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权利及建筑物等情况,地籍测绘大队和房地产估价中心进行测绘、评估,拟定收购价格,审计部门审计,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书, ,拟定土地收购方案,市政府批准,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收购的价格,根据其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年期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加以确定,。,市政府对房地产收购价格确定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3,土地使用权收购的程序、条件、价格 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三、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第三十一条,(一)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二)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拆迁工作的实施方式,1,、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企业单位承担,拆迁费用和合理利润可以作为补偿成本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支付,2,、,土地使用权中标人或者竞得人一并实施城市更新,负责拆除清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条件: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已确定开发建设条件且已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64,三、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第三十一条64,四、,不同权利人情况下改造的实施,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四条,(一)单一权利人实施拆除重建,土地使用权人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附着物所有权人相同且为,单一权利人,(二)多个权利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与建筑物等所有权人不同或者存在多个权利主体)拆除重建的实施,权利主体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后由单一主体实施,权利主体签订协议并以权利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价入股成立的公司实施,65,四、不同权利人情况下改造的实施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四条65,四、,不同权利人情况下改造的实施,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四条,(三)建筑物由业主区分所有拆除重建的实施,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全体业主是一个权利主体,(四)城中村、旧屋村拆除重建的实施,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股东大会表决同意,66,四、不同权利人情况下改造的实施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四条66,五、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第三十五条,办理条件,实施主体取得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许可文件,用地手续办理方式,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67,五、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第三十五条67,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一)城中村的优惠政策(第三十六条),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地域范围内的建成区域,。,1,、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补缴地价,2,、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的部分,公告基准地价的,20%,3,、建筑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公告基准地价,补缴地价的计算公式,城中村部分地价,=,城中村部分的土地面积,(,4.5-2.5,),公告基准地价,20%,城中村部分的土地面积,(,X-4.5,),公告基准地价,68,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一)城中村的优惠政策(,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城市更新”文档)课件,69,(二)旧屋村拆除重建的优惠政策(,第三十七条),旧屋村是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1993283,号)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旧屋村,1,、现状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不补缴地价,2,、超出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公告基准地价,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257,号)中有关旧屋村地价适用标准未作调整。,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70,(二)旧屋村拆除重建的优惠政策(第三十七条) 六、拆除重建类,(,三,),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三十八条),1,、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缴纳地价,地价适用标准与,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中有关地价标准的规定一致,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71,(三) 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三十八条,(,三,),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2,、升级改造为住宅、办公、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计算公式,=,改造后功能土地使用期限的公告基准地价,-,原用途公告基准地价,年期修正系数,增加的建筑面积,改造后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市场评估地价计算地价,市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72,(三) 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六、拆除重建,市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其中规定:,70,个改造项目的用地中,符合市政府,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部分,按照有关政策收取地价。其余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收取地价。,即城中村部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补缴地价,旧屋村部分,按照,若干意见,的标准补缴地价,其余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73,市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关于宝安龙,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假设龙岗区占地,10,万平方米、现容积率,1.0,的工业区,土地剩余使用期限为,30,年,权利人将工业区拆除重建为改变为住宅,改变功能后的容积率为,3.5,该区域的住宅基准地价约,1000,元,/,平方米,工业基准地价,300,元,/,平方米,住宅用地的市场评估价,400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假设新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土地还原利率为,5%,补缴的地价计算方式:,(一)工业区为非农建设用地,补缴的地价,= 10,万平方米,2.5 0+10,万平方米,(,3.5-2.5,),1000,元,/,平方米,20%=2000,万元,(二)工业区为国有建设用地且不符合,处理意见,规定的工业区,原建筑面积部分,=,(,1000-300,),10 1.0=7474,万元,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10 ,(,3.5-1.0,),4000=100000,万元,74,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假设龙岗区占地10万平方,(三) 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未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全额缴纳地价的部分限定自用;建成后其建筑物需要转让的,适用市政府工业楼宇转让的有关规定。,工业楼宇是指在工业用地上兴建的用于工业生产(含研发)用途并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工业楼宇转让的有关规定包括:,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工业楼宇的转让,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他工业楼宇的转让,按照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暂行办法深府2021213号执行,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75,(三) 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六、拆除重建,(四)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三十九条),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范围,旧商业区,旧住宅区等,适用的地价优惠政策,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扣减原有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原土地用途及剩余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计算公式,=,更新范围的面积,改造后的容积率,改造后功能的公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的面积,改造前的容积率,原用途公告基准地价,年期修正系数,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76,(四)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三十九条)六、拆除,(四)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三十九条),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为商品性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补缴相应地价,六、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77,(四)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优惠政策(第三十九条)六、拆除,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迁及设施等移交,第四十条 实施拆除重建的权利人应当依法解决拆除重建项目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并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移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政府均不作补偿。,78,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迁及设施等移交第四十条 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城市更新”文档)课件,79,一、不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拆除重建行为,第四十一条 被,依法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单栋建筑,,依据城市危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要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不专门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危房的管理规定包括:,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80,一、不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拆除重建行为第四十一条 被依法,二、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四十二条,权属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附着物方可作为更新对象,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后,方可作为权属确定的更新对象。,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应当根据有关房地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后,方可作为权属确定的更新对象。,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深府,2004193,号),81,二、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四十二条,三、更新单元范围内零星未出让土地的管理,第四十三条,城市更新单元范围零星未出让土地包括:,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未出让土地的用途:,优先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一并纳入更新改造,出让给其相邻地块的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出让的零星土地总面积不超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位于特区内的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更新办法,对零星用地出让的地价标准未作规定,82,三、更新单元范围内零星未出让土地的管理第四十三条82,四、历史文化遗存以及城市安全保障系统的管理,第四十四条 城市更新项目应当遵守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存,。,实施城市更新,不得破坏,城市防洪系统、城市人民防空设施等各类城市安全保障系统,,或者使其功能部分、全部丧失,。,83,四、历史文化遗存以及城市安全保障系统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五、拆除重建类项目配建政策性用房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产业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可以在拆除重建类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具体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政策的延续,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根据需求情况配备“比例不一刀切”,保障性住房的布局数量符合社会实际需求有待多个部门共同研究,84,五、拆除重建类项目配建政策性用房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根据保障,更新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提及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变为商品性质房地产需按照有关规定补缴地价,目前深圳市尚未出台相关文件,纳入计划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第二十二条 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的费用由所在区政府、权利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共同承担,费用承担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更新办法政策创新点,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二、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一、各类特定建成区的认定,更新办法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更新模式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政策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公共政策的制定,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的认定主体、具体认定标准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覆盖面较为单一的改造政策无法有效地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办法指出第 35 条规定:权利人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取得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后,应当与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土地收回收购、违法建筑处理、房地产登记管理、拆迁补偿、财政税收一系列配套政策的研究工作将随即展开,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迁及设施等移交,六、产业用地城市更新的其他规定,第四十六条,城市更新涉及产业用地,的,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城市更新或者相关产业升级政策,。,85,更新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提及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变为,七、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第四十七条,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与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约定:,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产业用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86,七、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第四十七条 8,八、城市更新项目的分期实施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模较大的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分期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分期实施的时序、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由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分期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用于安置回迁业主的建筑。,更新办法,中并未明确规模较大的区分标准(如建筑面积),87,八、城市更新项目的分期实施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规模较大的城市,九、城市更新与节能减排,第四十九条 实施城市更新过程中,应当通过发展绿色建筑,营造宜居环境,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中水和雨水利用,加强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等多种途径,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88,九、城市更新与节能减排 第四十九条 实施城市更新过程中,应,第七章 附则,共两条,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主要内容,:,一、城市更新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二、生效时间,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89,第七章 附则 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89,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城市更新”文档)课件,90,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3,更新办法,的主要亮点,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91,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一、各类特定建成区的认定,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的认定主体、具体认定标准等,二、更新单元范围含有多种建成区拆除重建的地价计算,深府,2006257,号规定改造项目用地兼有城中村、旧屋村、非农建设用地以外的居住区域、零星土地等情形的,根据本意见规定的地价适用标准和用地比例情况,,按照加权平均方式核算地价。,更新办法,明确了各类建成区的地价适用标准,但未明确多种类型混杂时的地价核算方式,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92,一、各类特定建成区的认定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92,三、,更新办法,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土地收回收购、违法建筑处理、房地产登记管理、拆迁补偿、财政税收等各项配套政策,政策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四、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更新办法,规定功能改变类更新项目地价优惠政策,更新办法,也规定了功能改变的更新项目优先满足增加公共空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对于工业区改变为其他经营性用途的审批是否仍然严格值得进一步关注,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93,三、更新办法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5更新办法,五、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变为商品性质房地产补缴地价的配套文件,更新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提及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变为商品性质房地产需按照有关规定补缴地价,目前深圳市尚未出台相关文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理对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处理缴纳的地价和罚款等有关实施细则,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94,五、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变为商品性质房地产补缴地价的配套文件5,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意义,3,更新办法,的主要亮点,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5,更新办法,后续需要关注的问题,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95,Contents1更新办法出台的背景2更新办法出台的,一、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条件及拟订标准,满足以下情形,权利人可申报城市更新项目:,法定图则已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且迫切需要拆除重建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可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并在统筹时优先考虑。,尚未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但迫切需要拆除重建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可按照本指引要求拟订城市更新单元,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96,一、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条件及拟订标准6城市更新单元申报96,条件要求,城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