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学校常见传染病,-,结核病,结核病,-,古老的传染病,二千年前的古尸身上发现结核菌,黄帝内经中有相关记载,十八世纪肆虐一时,上世纪初得到有效控制,上世纪末疫情卷土重来,结核病逼近学生,经呼吸道传播,学生聚居,学习强度高、体质下降,潜伏期隐匿,卡介苗对,III,型结核无预防作用,学生结核聚集性疫情现状,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结核病的流行病学知识,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排菌病人(菌阳病人),传播途径:呼吸道、气溶胶,易感者:免疫力下降者,结核病的临床知识,呼吸道症状,-,咳嗽咳痰超过两周,全身症状,-,低热、盗汗,我们应该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订卫办疾控发,2006,(,65,)号文件,2006,年,4,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 教育部(,2010133,号,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乐清市卫生局 教育局(,2009,),39,号,学校、托幼机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1,),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3,),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后续监测,时间:六个月,表报:一月汇总一次,交疾控中心,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学生体质,通风换气,监督患病学生休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