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4页
第2页 / 共34页
第3页 / 共34页
第4页 / 共34页
第5页 / 共34页
第6页 / 共34页
第7页 / 共34页
第8页 / 共34页
第9页 / 共34页
第10页 / 共34页
第11页 / 共34页
第12页 / 共34页
第13页 / 共34页
第14页 / 共34页
第15页 / 共34页
第16页 / 共34页
第17页 / 共34页
第18页 / 共34页
第19页 / 共34页
第20页 / 共34页
亲,该文档总共3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9/11/29,#,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辅导(一),2019,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辅导(一)2019,1,企业所得税方面,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按月进行预缴申报?,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2,、,2019,年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需要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3.,小微企业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规定标准,应该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件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所得税方面1.符合条件,2,增值税方面,4.,纳税人,2019,年,5,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我是一家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汽车租赁业务,属于注释中的现代服务。如果您从事上述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符合条件,则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6.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优惠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增值税方面4.纳税,3,增值税方面,7.20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哪些调整?,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废止。,提示: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增值税方面7.2019年,4,增值税方面,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二、本公告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一)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二)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增值税方面三是将原,5,增值税方面,8.,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9.,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是如何计算的?,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增值税方面8.自,6,讲义一: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及扩大抵扣范围,一、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策部署,,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关于,“,适用新老税率,”,的问题强调以下两点,:,(一),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适用税率,此次税率调整已属近年来的第三次,还需强调的仍是税率的适用时间,问题:是适用原税率还是适用新税率,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讲义一: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及扩大抵扣范围一、关于降低增值,7,定,与合同签定的时间无关,。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合同签定时间在,3,月,31,日前,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后,就按照新税率开票交税,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在,4,月,1,日之前,就按照原税率开票交税。,【,例,】,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3,月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3,月,20,日发货,,3,月,25,日收款。,实际上,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3,月,20,日发货后,,但到,4,月,5,日才实际收到货款,。政策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 约定收款 日期为,3,月,25,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应适用原税率,16%,。,再以此例延伸,,如纳税人,并没有签订合同,,实际业务就是,3,月,20,日发货,,4,月,5,日收到货款。政策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则按照规定,该例中,纳税人,4,月,5,日收到货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应适用新的税率。,定,与合同签定的时间无关。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合同签定时间在3,8,(二)开具增值税发票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上述规定与去年税率调整时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内容一致。从技术角度考虑,将这部分内容在,14,号公告中再予明确。,(二)开具增值税发票衔接问题,9,需要强调的是,:,按照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确实有,补开发票,需要(比如之前已经
点击显示更多内容>>

最新DOC

最新PPT

最新RAR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3392350380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090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