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8页
第2页 / 共58页
第3页 / 共58页
第4页 / 共58页
第5页 / 共58页
第6页 / 共58页
第7页 / 共58页
第8页 / 共58页
第9页 / 共58页
第10页 / 共58页
第11页 / 共58页
第12页 / 共58页
第13页 / 共58页
第14页 / 共58页
第15页 / 共58页
第16页 / 共58页
第17页 / 共58页
第18页 / 共58页
第19页 / 共58页
第20页 / 共58页
亲,该文档总共5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9/3/22,#,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简要介绍,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简要介绍 2018年8月31日,十,1,(,一,),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全面落实党中央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客观要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改革完善,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不能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单一;工资薪金所得低档税率级距较窄,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上升较快等,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制度予以解决。,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行分类税制难以有效适应纳税人众多且分散、收入来源渠道复杂等情况,不能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一)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党中央、,2,(,二,),改革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合理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二)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3,(,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要点,:,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要点: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4,四是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将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判定标准从满,1,年调整为满,183,天;对个人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等避税行为,增加反避税条款。,五是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六是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要点,:,四是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将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判定标准从满1年,5,(,四,),新税法实施后,的,税收征管模式:,新税法实施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继续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其中分类所得项目,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继续实行按季度或者按月份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外,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继续实行按月、按次扣缴税款的办法,与改革前变化不大。,此次改革,对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采取新的征管模式,由原来按月、按次征税改为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具体包括:,(1)按年计税。以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总额,减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个人年度应纳税款。,(四)新税法实施后的税收征管模式:新税法实施后,我国个人所得,6,(,四,),新税法实施后,的,税收征管模式:,(,2,)代扣代缴、自行申报。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日常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后个人办理自行申报。,(,3,)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综合所得按年汇缴清算、税款多退少补。对纳税人按年计税后的年度应纳税款,与日常已缴税款进行清算,由纳税人依法补缴或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4,)优化服务、事后抽查。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减少事前个人税收资料报送,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年度自行申报期结束后,结合第三方信息,按照相关风险指标,筛选一定比例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四)新税法实施后的税收征管模式:(2)代扣代缴、自行申报。,7,(五),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对纳税人产生什么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对纳税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纳税人可以充分主张税收权益。通过自行申报,根据个人实际负担情况,享受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二是能够促进建立平等的征纳关系。通过自行申报,将纳税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三是能够让依法纳税更加深入人心。,(五)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对纳税人产生什么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8,(,六,),此次改革提出,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新概念,改革后,综合所得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优惠政策规定。如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六)此次改革提出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9,(,六,),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施步骤,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程序较为复杂,因为纳税人遵从新税制需要一定辅导期,征纳双方需要转变征纳方式的适应期,社会需要配套保障的准备期。为让百姓尽早分享改革红利,此次个税改革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步骤实行。具体如下:,在“一次立法”阶段,,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综合分类税制,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同时,授权国务院在新税法实施前,比照新税法相关要素,实施过渡期政策。,在“两步实施”阶段,第一步,是,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过渡期政策,包括:各所得项目仍然维持现行分类征收办法,按月或按次计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计税方式暂不调整,次年不汇算清缴;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第二步,是,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包括:对四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综合计税,次年申报期实行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等等。,(六)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施步骤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程,10,二、新旧,个人所得税法,对比,二、新旧个人所得税法对比,11,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12,第一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明确,及修改居民个人纳税人和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以及判定标准,(,183,天)。,2.,税收居民以全球所得纳税;非税收居民只就中国境内所得纳税。,3.,新增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第一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13,为什么将居民个人居住时间标准由,1,年改为,183,天?,一是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大多数,OECD,国家、金砖国家通行作法保持一致。,二是与税收协定相互衔接。截止,2018,年,7,月底,我国已与,107,个国家(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标准是,183,天。,三是简化和规范税收规则。维护我国税收管辖权和税基安全出发,参照国际通行时间判定标准,且有效防范“定期离境”恶意规避居民纳税人身份行为的发生。,为什么将居民个人居住时间标准由1年改为183天?一是与国际惯,14,第二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新增内容。将修订的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劳动性所得规定为“综合所得”。,2.,将,原,第二,项、第三项合并,作为第五项,修改为“(五)经营所得”。,3.,删除,“其他所得”,项目,。,第二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15,取消了其他所得,按照立法法规定,不可以对财政部门进行简单授权。这一处看似不起眼的细微修改,意味着具有,38,年历史的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项目,将在,2019,年,1,月,1,日,正式退出个人所得税的舞台。至今为止,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其他所得,一共有,11,个。,如:,一、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二、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文),取消了其他所得 按照立法法规定,不可以对财政部门进行,16,第三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三、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1.,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2.,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绝大多数纳税人实现全面减税,其中,中低收入群体减税幅度较大,高收入群体减税幅度相对较小,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第三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三、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17,在维持,7,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长,3%,、,10%,、,20%,三档较低税率对应的级距,同步缩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维持不变。这样处理:一是,7,级税率可以较好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税率级次过少,不利于精准调节收入分配。二是扩大中低档税率级距,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解决此前纳税人收入小幅增加适用税率急剧攀升的问题。,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有哪些调整?,在维持7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长3%、10%、,18,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额,税改前月应纳税额(,3500,),税改后月应纳税额(,5000,元),月减税金额,减税比例,5000,45,0,45,100.00%,6000,145,30,115,79.30%,7000,245,60,185,75.50%,8000,345,90,255,73.90%,9000,545,190,355,65.10%,10000,745,290,455,61.10%,15000,1870,790,1080,57.80%,20000,3120,1590,1530,49.00%,30000,5620,3590,2030,36.10%,40000,8195,6090,2105,25.70%,50000,11195,9090,2105,18.80%,100000,29920,27590,2330,7.80%,备注:税改后月应纳税额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税改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减多少税?,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额税改前月应纳税额(3500)税改,19,为什么维持综合所得,45%,的最高税率不变?,一是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适用,45%,税率的人群,实际上已经享受了前几档税率级距调整带来的减负优惠,若下调,45%,的最高税率,将会直接削弱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二是与国际税改趋势保持一致。从近年来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看,最高边际税率水平趋于平稳。据统计,,2015-2018,年,OECD,国家最高边际税率平均水平稳定在,42%,左右,基本未出现最高税率大幅度下调的案例。,三是多项改革措施“组合拳”也能实现降低税负的效果。通过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高基本费用减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级距等政策“组合拳”,广大纳税人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同时,现行财税政策中的一系列吸引人才的规定将继续保留。,为什么维持综合所得45%的最高税率不变?一是有利于发挥个人所,20,变化点:,为平衡经营所得与综合所得的税负水平,对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进行了改革完善,,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在维持,5%-35%,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拉长各级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上限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税收,负担,。,变化点:,21,第四条内容对,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1.,免税项目增加退役金。,2.,新增和修改对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等的表述。,3.,修改了对其他免税所得范围的批准机关。,第四条内容对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22,第五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1.,明确和调整了减税项目的决定,和备案,机关,。,2.,将,原来“严重自然灾害”的表述改为“自然灾害”,。,3.,根据立法法做的统一调整。,第五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23,第六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六条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修改了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扣除的规定。,2.,新增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费用扣除的规定。,第六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六条为 应纳税所得,24,第六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3.,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为专项附加扣除。,4.,直接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予以明确,。,5.,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6.,取消了“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第六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25,此次改革为什么要新设,6,项专项附加扣除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19,大精神,回应社会诉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此次改革新设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这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均规定了教育、医疗等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按照规定,“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初步考虑是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者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申报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的享受减税的红利。,几个原则:一是申报就能扣除,减少资料报送;二是预缴就能享受;三是多方信息共享。,此次改革为什么要新设6项专项附加扣除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19,26,第七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额更加准确,而且与企业所得税法保存一致。,第七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27,第八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新增,反避税,规定,第八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28,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根据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借鉴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的经验,增设,的,反避税条款。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税收环境。,变化点,:,变化点:,29,第九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新增,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及使用等规定,。,第九条内容对比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30,为什么要增加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新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并且赋予纳税人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赋予自然人纳税人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当于赋予了,“,税务登记证号,”,。,主要考虑:,一是纳税人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归集纳税人来自全国的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三是便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障纳税人自身权益。,四是与国际接轨,管理效果较好。,为什么要增加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新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中国,31,其他新增内容,其他新增内容,32,(,1,)新增“提供扣缴信息“业务,第十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1.,新增和调整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规定。,2.,新增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提供已扣税款情况的义务。,(1)新增“提供扣缴信息“业务 第十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33,一是纳税人可以充分主张税收权益。通过自行申报,根据个人实际负担情况,享受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二是能够促进建立平等的征纳关系。通过自行申报,将纳税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三是能够让依法纳税更加深入人心。,自行申报对纳税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纳税人可以充分主张税收权益。通过自行申报,根据个人实际负,34,(,2,)新增“汇算清缴“,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1.,新增和修改代扣代缴税金的表述(如预扣预缴等)。,2.,新增居民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规定。,3.,明确非居民纳税人不实行汇算清缴。,4.,新增和调整了纳税申报规定。,第十一、十二条,(2)新增“汇算清缴“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一条居民,35,为什么纳税人汇算清缴时间定为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新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主要考虑:,一是年度终了后,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需要整理归集涉税数据信息,为汇算清缴做准备,并避开,“,春节,”,。,二是设计,4,个月的汇算时间较为合适。参照美国、加拿大的汇缴时间为,4,个月左右,我国给予的汇缴时间是合适的。,三是大多数国家在,4,至,6,月期间汇算清缴,我国与多数国家较为接近,便于纳税人统筹汇算清缴和境外税收抵免。,为什么纳税人汇算清缴时间定为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新税法,36,(,3,)关注“离境清税“,第十三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1.,新增和调整了相关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的规定。,2.,新增注销中国国籍清税制度。,(3)关注“离境清税“ 第十三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37,(,4,)新增“汇算清缴退税“,第十四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1.,完善扣缴申报和汇算清缴退税规定。,(4)新增“汇算清缴退税“ 第十四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38,(,5,)新增“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第十五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1.,新增各相关部门协税及提供相关信息的规定。,2.,新增转让不动产、股权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相关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完税凭证再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股权变更登记的规定。,3.,新增将守法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的规定。,(5)新增“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 第十五条新版政策旧版,39,(,6,)“外国货币“所得表达更准确,第十六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修改情况,第十六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第十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修改对外币的表述。,(6)“外国货币“所得表达更准确 第十六条新版政策旧版政策,40,(,7,)新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七至二十二条,新版内容,旧版内容,修改情况,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第十,八,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增加报备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新增,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注:修正案对新法条款具体规定了不同的施行时间,。,(7)新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七至二十二条新版内容旧版内,41,三、,2018,年第四季度(过渡期)政策,三、2018年第四季度(过渡期)政策,4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租、承包经营所得,先行以本决定十七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43,财税,2018,98,号,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财税201898号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44,2018,年,9-10,月份工薪所得个税计算样例,中国居民李某,2018,年,9,月份取得单位发放的正常工资,12000,元,节假日补贴,3000,元,共计,15000,元,,10,月份取得单位发放的正常工资,12000,元,加班补贴,1000,元,共计,13000,元。如果李某每月“三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为,2000,元,那么李某,9,月份和,10,月份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扣缴单位在什么时候办理上述税款的申报呢?,答: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能否按照新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按新规定,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计算,,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算税款。,2018年9-10月份工薪所得个税计算样例 中国居民李某20,45,2018,年,9-10,月份工薪所得个税计算样例,(,1,)李某,2018,年,9,月份拿到的工资,按照税法修改前的规定计算税款:,(,12000+3000-2000-3500,),25%-1005=1370,元,按规定,单位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号前申报纳税,因此,扣缴单位应该在,2018,年,10,月申报期(,1,号至,15,号,国庆假日顺延,顺延时间我局另行公告)内办理李某,2018,年,9,月份取得工资的税款扣缴申报手续,申报表填报要素具体如右图上:,(,2,)李某,2018,年,10,月份拿到的工资,按照新规定计算税款:,(,12000+1000-2000-5000,),10%-210=390,元,扣缴单位在,2018,年,11,月申报期(,1-15,号)内办理李某,2018,年,10,月份取得工资的税款扣缴申报手续,申报表填报要素具体右图下:,2018年9-10月份工薪所得个税计算样例(1)李某2018,46,什么时候取得的工薪所得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规定,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通知”规定的,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也就是说,是否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王某,2018,年,8,月份在单位工作,到了,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份的工钱,那么王某,10,月份拿到了,8,月份的工钱也应该按照个税新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背景知识:,劳动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工作的月份。纳税人在哪几个月工作,那么工作的这几个月就分别是每月工资的劳动所属期,比如王某,2018,年,8,月只在甲单位工作了一个月,那么,2018,年,8,月就是王某的这笔工钱的劳动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领取工资的月份,纳税人在哪一个月拿到工资,那么拿到工资的这个月就是税款所属期,王某在,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的劳动工资,那么该笔工资的税款所属期就是,2018,年,10,月。新旧税法的执行时间,是以工资的税款所属期进行划分,而不是以劳动所属期来划分。,什么时候取得的工薪所得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答:,47,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了,10,月份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节长假而将,10,月份工资提前至,9,月底发放。各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的上述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税务机关会实事求是地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为此,税务部门统一推广使用的扣缴客户端软件已提供了相应税款计算功能,依法提前发放工资的单位可以通过选择,10,月“税款所属期”适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相应税款仍需在法定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小贴士:,9,月份正常发放的当月工资仍需按,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现行税率表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扣缴申报与事实不符的,税务机关后续会进行核查纠正。,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了10月份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48,有的单位把本来该在,2018,年,9,月底发的工资,拖到,10,月份和正常工资一起发,那么,10,月份拿到的这两笔工资能不能分开作为两个月工资计算税款呢?,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这里的“按月预扣税款”是指扣缴单位按照纳税人每月实际取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计算税款。因此,纳税人,2018,年,10,月计税工资为扣缴单位于,10,月,1,日,-30,日期间发放的全部工资。无论扣缴单位,10,月期间实际发放的是,8,月、,9,月或,10,月的应发工资,亦或是,10,月内分次发放的国庆节节日补贴,只要是,10,月,1,日,-31,日期间实际发放的,都应合并作为,10,月份工薪所得,可以按照个税新法过渡期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按月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虽然能适用个税新法,但因为合并后只能扣除一个,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因此,相比单位,9,月份、,10,月份各自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做法,将,9,月底应发工资推迟到,10,月份发放的方法,减少了,9,月份应发工资原本可以享受的,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不一定划算喔。,有的单位把本来该在2018年9月底发的工资,拖到10月份和正,49,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后,什么时候申报纳税?,答:按规定,单位或纳税人应该在发放工资或者拿到钱的次月,15,号前申报纳税,例如王某,2018,年,9,月,5,号拿到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0,月,15,号(,10,月份因为国庆放假,申报期将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我局公告为准)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小贴士:,部分误将工资劳动所属月份做为税款所属期,长期“提前”办理申报的扣缴单位(比如单位,9,月发了员工,8,月劳动期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9,月,申报期在,10,月,但因为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8,月,而提早在,9,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并自,11,月申报期起恢复正常申报(即到了,11,月份再申报税款所属期(工资发放时间)为,10,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后,什么时候申报纳税?答:按规定,单位或,50,纳税人在,10,月份拿到了工资,如果工资单上扣掉的税款仍然是按照旧税法计算的税款,可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答: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在发放当月工资薪金的同时申报上个月已发工资的个税,也就是说工资单上领到的是这个月的工资,交的是上个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该单位员工,10,月份工资单上所体现的个人所得税额,可能对应的是上个月(,9,月份)收入所应纳的税款。根据“通知”规定,上个月(,9,月份)收入得按税法修改前的基本减除费用(,3500,元)及税率计算,因此问题中,在工资单上体现的税额有可能就是这样算出来的。,纳税人如果发现,10,月份工资单上还是按照旧税法计算税款,可以先向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经办人员咨询,看看是不是上述原因造成的,如果工资单上的税款确实对应的,10,月份收入,单位又不愿意改正的,纳税人可以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反映,主管税务机关将在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纠正。,纳税人在10月份拿到了工资,如果工资单上扣掉的税款仍然是按照,51,财税,2018,98,号,2,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财税201898号2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52,个人所得税法课件,53,具体计算方法:,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
点击显示更多内容>>

最新DOC

最新PPT

最新RAR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3392350380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090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