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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印度古典文化,印度古典文化,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印度神话与婆罗门教,瓦尔那与卡斯特制度,贱民阶层的发展,印度古典文化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约公元前,1500,年左右,属于,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的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侵入南亚次大陆,印度进入,吠陀时代,。,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约公元前1500年左右,属于印欧语系,印度古典文化,吠陀时代的印度,Vedic India,印度古典文化吠陀时代的印度Vedic India,印度古典文化,ClassicalIndia,印度古典文化ClassicalIndia,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吠陀(,vedas,):又译为韦达经、韦陀经、围陀经等,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最重要、最根本的经典。它是,印度最古老的文献,,主要文体是,赞美诗、祈祷文和咒语,,是印度人世代口口相传、长年累月结集而成的。“吠陀”的意思是“,知识,”、“,启示,”的意思。,“,吠陀,”,用古梵文写成,是印度宗教,哲学及文学之基础。,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吠陀(vedas):又译为韦达经、韦,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狭义的吠陀是指,梨俱吠陀,(,歌咏,明论,),、,娑摩吠陀,(,赞颂,明论,),、,夜柔吠陀,(,祭祀,明论,)和,阿闼婆吠陀,(,禳灾,明论,),,通称“,四吠陀,”或“吠陀本集”。,梨俱吠陀,最古、最原始、产生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后三吠陀是其派生作品,相继成书较后,不是,梨俱吠陀,部分神曲的复述,便是在它基础上的发展。,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狭义的吠陀是指梨俱吠陀(歌咏明,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吠陀神曲有长有短,长曲是一曲多,颂,。短曲是一曲数颂或仅有一颂。,多数颂由四句构成,少数由三句构成。,梨俱吠陀,10,卷,,1028,首神曲,共有,10552,颂。,娑摩吠陀,2,卷,基本上,集,梨俱吠陀,的颂而成,,它的,1549,颂中,除,75,颂外,余皆见于,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分,黑夜柔吠陀,与,白夜柔吠陀,2,集,“黑”谓,本文,与,释文,(,梵书,)分辨不清,“白”谓本文与释文区分清楚,此书韵文和,散文,混合,其散文部分开梵语散文体裁之先河。,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吠陀神曲有长有短,长曲是一曲多颂。短,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阿闼婆吠陀,20,卷,,730,首神曲,共,6000,颂。前三吠陀的神曲,绝大部分是祈神祭天的颂诗和赞歌;,阿闼婆吠陀,神曲,是,梨俱吠陀,咒语部分的发展,多是,神秘巫术,,吉凶咒语,间有,科学思想,,古印度,医学,,即起源于此。,广义的吠陀除四吠陀外,还包括解释四吠陀的,梵书,(,祭仪书,)、,森林书,、,奥义书,以及经书。此外,,,还包括,吠陀支,,也称明论支节录,即,6,种与,学习吠陀有关的辅助学科,:式叉论(,语音学,);阐陀论(,音韵学,);毗耶羯那论(,语法学,);尼禄多论(,语源学,);竖底沙论(,天文学,);劫波论(,仪轨学,)。,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阿闼婆吠陀20卷,730首神曲,,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梵书为解释吠陀圣典的文献,为婆罗门教奠定了,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梵书分,仪轨,与,释义,两部分,仪轨为规定祭祀之程序方法、赞歌的用途等,释义则解说赞歌的,意义,及,语源,、,祭祀的起源及其意义,等。森林书及奥义书则同为考察,祭祀及人生的意义,,二者均,重理论,;其中奥义书尤,深探哲理,,又特名为吠檀多。,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梵书为解释吠陀圣典的文献,为婆罗门教,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森林书,取“森林中遁世者所读诵”之义,其内容有神圣性,且有,秘密宗教,性质,须,于森林中传授学习,,是供婆罗门或刹帝利之婆罗门教徒,过隐居生活,时学习之用,为梵书之附属部分。此书与奥义书可谓,梵书之续编,。主要内容在,阐述祭祀理论,以及人与自然、神等关系的哲学问题,,其说幽微深奥,在性质及形式上与梵书无大差别。,现存的森林书有广森林书、鹧鸪氏森林书、他氏森林书、尸多基森林书四种。尸多基森林书共分三章,第三章为尸多基,奥义书,。,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森林书取“森林中遁世者所读诵”之义,,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在说明,有关祭祀规定的秘义,,也包含,奥义书,中所见,象征性、哲学性的思辨,内涵,兼具,梵书,与,奥义书,的性质。,奥义书(梵语:,,意为“近坐”)。印度最经典的古老哲学著作,用散文或韵文阐发吠陀文献的,思辨著作,。,现在已知的奥义书约有,108,种,记载印度教历代,导师,和,圣人,的观点。奥义书在很大程度上为后来印度哲学的基础。在哲学方面,奥义书特别注意实在的性质。关于,独一至高存在本体,的概念逐渐形成,以知识为求得与之融合为一的途径。,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在说明有关祭祀规定的,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印度古典文化古典文化典籍,印度古典文化,梵文,梵文为雅利安民族于西元前,6,世纪以后使用的最古字体之一。据现代研究,梵文与腓尼基文同,属闪族语系,(在文字上而非语言上),,经,由印度商人传入,,于西元前,500,年左右完成,47,字母,。最初随闪族语系习惯由右向左横写,然,阿育王,刻文等则由左向右横写。阿育王时代之文字,特称为古代,孔雀王朝文字,,,广行于全印度,,亦普及至锡兰。,Q:,梵文字母为何有,47,个之多?是否含元音字母?,印度古典文化梵文梵文为雅利安民族于西元前6世纪以后使用的最古,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三大主神,早期系统:,Visnu(,毗湿奴,),Shiva(,湿婆,),Indra(,因陀罗,),后期系统:,Indra,降至,Brahma(,梵天,),Shiva,Visnu,之下,梵天(最高主宰和创世神),毗湿奴(保护神),湿婆(毁灭神),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三大主神,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Visnu,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Visnu,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hiv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hiv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hiva as the Lord of Dance,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hiva as the Lord of,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Visnu and Shiv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Visnu and Shiv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Indra,King of the Devas(or demi-gods)and Lord of Heaven or Svargaloka in Hindu mythology.He is also the,God of War,Storms,and,Rain,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Indra,King of the D,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hivas family:,Shiva,Parvati,Ganesha and Skanda(Kartikey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hivas family:Shiv,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Visnu and Lakshmi,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Visnu and Lakshmi,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Brahma,Vishnu and Shiva with their consorts,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Brahma,Vishnu and S,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Brahm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Brahma,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amudra manthan,Churning of the milk sea with Mt.Mandara as the churning rod and the serpent Sesha as the rope.,印度古典文化婆罗门教Samudra manthan,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征服次大陆的雅利安人皮肤白皙、头发金黄、个高鼻挺,自称为“雅利安人”(意为“,高贵的人,”)。他们把身材矮小、皮肤黝黑、鼻子扁平的被征服土著居民称为“,达萨,”(意为“敌人”)。,婆罗门教:人分为四个种姓是出于神的意志。,梨俱吠陀,:诸神分割了,原人普鲁沙,的身体,他的口转化为婆罗门,双手转化为罗阁尼亚(后来称为刹帝利),双腿转化为吠舍,两脚则变为首陀罗。,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征服次大陆的雅利安人皮肤白皙、头发,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Purusha,(man,the original Cosmic man)is the Self which pervades the universe,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Purusha(man,the,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种娃制度,职业世袭,和实行,内婚制,。,“,瓦尔那,”,(Varna),:,种姓,“卡斯特”,(,葡,Caste),,意为种、出身,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由游牧生活转入农业定居生活,随着社会经济与劳动分工的发展,其内部贫富分化加剧,出现了,四大瓦尔那,集团,另有一种“,贱民,”,形成了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种娃制度,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婆罗门(,Brahmins),僧侣贵族,主管宗教祭祀,刹帝利(,Kshatriyas),王族、官吏和武士,执掌军事和行政权利,吠舍(,Vaisyas),雅利安一般公社成员,从事农、牧、工、商等业,首陀罗(,Sudras),被征服的土著居民,雇工、奴隶及各行各业的生产者,贱民(,un-touchables,),屠夫、刽子手、掘墓人、承办丧葬者、皮革工人、清道夫等,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婆罗门(Brahmins)僧侣贵族,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婆罗门教的业报轮回说:凡循规蹈矩、安分守己者,来生可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必将降为较低的种姓,甚至畜生。例如,,首陀罗犯上作乱,下世就会变成粪蛆,要轮回,120,转才能变为人,。,婆罗门教还将前三个种姓称为“,再生族,”,承认他们有权参加入门式,从而在宗教上获得新生。它把首陀罗称作“,一生族,”,不允许他们学习吠陀经典和参加宗教祭祀活动。,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婆罗门教的业报轮回说:凡循规蹈矩、,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摩奴法典,(亦称,摩奴法论,)。根据印度神话的说法,摩奴是创造神梵天的孙子,也是人类的始祖。,在诸如侮辱、伤害、盗窃和杀人等刑事罪方面,四种姓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规定。,例:首陀罗如果辱骂再生族的成员,会被割掉舌头。但如果婆罗门辱骂了首陀罗,只需付,12,钵那,的罚金就可以了事。,Q:“,钵那,”,是什么样的一个单位?,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摩奴法典(亦称摩奴法论)。,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贱民为不可接触者,处于社会最底层,最受人们鄙视。他们只能住在,专门的村庄,或,城镇外面,的住房里,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不洁”的职业,。他们,必须穿破旧的衣服,,用别人遗弃的破容器吃饭,只能使用他们,自己的寺庙和水井,,并小心,避免玷污其他高种姓的人,。走在路上时,他们要在身上挂一个响铃,或敲击某种器物,以告知高种姓的人及时躲避。,人们把接触贱民甚至看到贱民都视为极为不幸的事,。,印度古典文化瓦尔那与卡斯特贱民为不可接触者,处于社会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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