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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讲 国家权力的组织与结构,主讲:张国强,第四讲 国家权力的组织与结构,1,提 纲,一、民主、选举与国家权力的形成,(一)民主的实现方式,(二)选举制度,(三)代议制度,二、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运用,(一)国家权力的横向分权: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分权,(二)国家权力的纵向分权:国家结构形式,三、国家权力的监督,(一)对立法权行使的监督,(二)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三)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四、政党在国家权力配置中的作用,提 纲一、民主、选举与国家权力的形成,2,英国学者曾经指出:“十八世纪以前,每个人对民主是什么都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但很少有人拥护它;而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每个人都拥护它,但对民主到底是什么却不再有那样清晰的概念了”。,Keith Grahajn,英国学者曾经指出:“十八世纪以前,每个人对民主是什么都有一个,3,一、民主、选举与国家权力的形成,(一)民主的科学内涵,“民主”一词是由希腊语的Demos(人民)和Kratia(统治或权威)演变而来,其最初的含义就是“人民的统治”。,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首次使用这一概念,是用来概括和表述希腊城邦这样一种政治实践,即:城邦事务是由公民所参加的公民大会通过直接讨论和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做出最终决定,这种方式既不同于某一君主的独裁统治,也不同于少数贵族的寡头统治。因此,“民主”被认为是“许多可能的政府形式之一,在这种政府形式中,权力不是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而是属于每一个人,或者更确切地说,属于大多数人”。换句话说,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全体公民有权并且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积极或消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一、民主、选举与国家权力的形成(一)民主的科学内涵,4,民主意味着“自治”。民主的实质就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即“自治”。“自治”是人类生活的理想境界,它意味着个人充分地实现了自主权;政治服从不是服从强加于个人之上的外部或内部某种专制力量,而是服从包括自己在内的公共权力(即卢梭所谓的“公意,)。,民主意味着“平等”。民主反对任何特权,反对权力垄断,强调公民平等,提倡所有的职位和权力向所有公民平等开放,公民平等地享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力。平等也是人类生活的价值目标,而民主正是平等信念和精神的最好体现。,民主意味着“权威”。民主反对霸权,反对个人专制,反对强暴统治。民主为政治权力提供了合法性。在民主基础上产生的政治权威不是以暴力和恐惧为基础的专制王权,而是一种法的权威、合理性的权威和对人人平等的公共权威。在理想的民主制度下,政治统治不是某个人、某个家族或某一小部分人的统治,而是所有人的统治,即全体人民的自我管理。,民主意味着“自治”。民主的实质就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即“,5,民主的价值,第一,民主宪政保证国家政权的和平交接,从而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以多数人的意志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有助于实现政治权力的和平转移,也有助于避免和消除由于政权更迭和政策变动而引起的社会动荡。,第二,民主制度能使政府更加关心人民的幸福,它是一种有益于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的制度。,总之,民主制度是到目前为止所有可能的政治制度中最为优良的一种制度。,民主的价值第一,民主宪政保证国家政权的和平交接,从而保持国家,6,(二)民主的实现形式,民主的原初含义是指多数人的统治,是由人民掌握统治权力。与人民主权原则是一致的,但后者并没有明确民主的实现形式。,(二)民主的实现形式,7,民主形式的演进,民主的原初形态始自古希腊城邦制时代。其主要特征是公民亲自参与,卢梭认为主权不能被代表、不能让渡,排除代议制民主。“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但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 。,近代民主是公民通过选举代表来表达自己的意志,近代民主是以议会为主要载体的,也称为议会民主。,从古希腊的参与式民主到近代的代议制民主,民主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民主形式的演进民主的原初形态始自古希腊城邦制时代。其主要特征,8,代议制民主与古代民主相比特征鲜明,是近现代国家广泛存在并采用的民主形式,有很多宪法内容是围绕代议制度而展开的。,代议民主制思想根源于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社会契约思想和分权理论。,经典的代议制度(代议制政府或代议制民主) 原则在近代是由潘恩开创的,并由约翰密尔完成的,在现代则由帕累托、熊彼特等人发展的。,代议制民主与古代民主相比特征鲜明,是近现代国家广泛存在并采用,9,洛克认为政府为保护财产行使的立法权和行政权不过是每个人把他的天赋权力“让渡给社会的手中”,或“让渡给公共机关”。,让渡不是完全让与而是一种委托,“委托”概念在宪法和实践中的履行导致了人民代表的产生。,杰弗逊认为,民主本身也有某些缺点,还认为,为了更好地建立代议共和制,首先要充分实现人民主权,在此基础上健全普选制度,增加投票人数;其次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真正有效地控制政府。,此外还要求在代议共和国中,每个公民都要参与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代议制应建立在普选的基础上和对政府的监督是他对代议制度的贡献。,洛克认为政府为保护财产行使的立法权和行政权不过是每个人把他的,10,直接民主的优点分析,适合于人少地狭、交通发达的城邦国家,强调公民的直接参与, 如麦迪逊所言是“纯粹的民主”,减少中间层次,使公众不必依靠政客而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真正实现了“人民的统治”,而且是“多数人的统治”,因而被认为是最高级的民主,直接民主的优点分析适合于人少地狭、交通发达的城邦国家,11,直接民主的缺点分析,现代民族国家一般人多地广,世事纷繁, 民众素质参差不一,成本高,风险高,容易导致对抗,排斥中间层次和程序,缺少对信息和意见的过滤机制,排斥政党政治,易于被少数人操纵,从而嬗变为极权民主。,被认为是一种假民主,因为它许诺的是所有人的统治,实行起来是多数人的统治或少数精英的统治,是假借多数人统治的专制统治。,直接民主的缺点分析现代民族国家一般人多地广,世事纷繁, 民众,12,间接民主的优点,代议制民主扩展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减轻了公民的决策负担,使政治分工成为可能,代议民主是程序民主,能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允许政府由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的人来操作,是宽容的民主,通过妥协而降低风险和成本,注重民主内容,而不强调公民直接参与的外在形式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己任。,间接民主的优点代议制民主扩展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13,间接民主的缺点,间接民主的代表或议员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还是利益集团、阶层、阶级的意志不明确的,代议民主的本质是不信赖民众而实行的精英政治,因此代议民主容易被政客、党派和金钱所操纵,代议制民主为了追求妥协和反对暴政而导致效率低下。,间接民主的缺点间接民主的代表或议员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还是,14,通过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的对比,我们认为寻求十全十美的民主制度只能是理想的追求。,“民主是我们人类经验中所能找到最不坏的制度。其他的制度更坏,因此我们只好接受民主制度”,。,虽然代议民主本身有无法克服的弊端,因此对直接民主的理想一直不曾泯灭,但代议制民主仍是目前最基本的民主形式。,通过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的对比,我们认为寻求十全十美的民主制,15,网络民主,网络民主为公民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公共领域加强和巩固民主的过程,马克波斯特,在西方发达国家,网络民主更多的是一种辅助性治理手段,绝不能忽视不同政治形态之间的差异性。中国的政治现状决定了网络民主发挥的作用范围还相当有限。,网络民主网络民主为公民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公共领域加强和巩,16,网络民主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手段和模式,主要指人们通过互联网实现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交流,集中和反映,以及政治意愿的表达等。常见的形式有电子投票、电子论坛和电子竞选。,美国AFA(英国注册财务会计师公会)协会在其撰写的网络民主:2001年全球范围内的考察一书中,把网络民主的形式概况为:电子政务、电子投票和电子选举、网络政策参与、网络议程设置等;美国学者拉维在网络民主网络的权利一文中把网络民主的形式概况为:网络投票、网络选举、网络政治广告、以及网络政治参与等。,网络民主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政,17,从一般意义上说,网络民主作为民主的技术手段和方式,它可以与任何民主形式嫁接,可以说,有多少民主的形式,就可以有多少网络民主的形式。,网络民主是代议民主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取代和颠覆,但总的趋势是,,网络利用它的互动性和便捷性等优势将加大公民的直接参与,减少其它中介性政治参与。它的趋势是直接民主,,它可以和代议民主相,互补充、相互合作,以实现更完善的民主。,从一般意义上说,网络民主作为民主的技术手段和方式,它可以与任,18,网络民主的缺陷,1、网络民主存在着参与主体的不平等性,如果网络民主的对象不具备广泛性的特征,那么这种民主将失去其多数人意志的本质特征。,2、网络信息的“爆炸”和失真可能导致民主的虚假性,网络信息可以被操纵和管制,3、网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网络民主的缺陷1、网络民主存在着参与主体的不平等性,19,代议制度,代议制度,亦称代表制度或代议制,是在法治的框架之下,通过选举代表的方式来表达多数公民利益或观点的民主政治制度。,18 世纪末,代议制度在进行宪政革命的国家基本得到了确立,并以宪法的形式体现出来,在实践中通过议会制度和分权制衡而得到实现。,代议制度代议制度,亦称代表制度或代议制,是在法治的框架之下,20,代议制政府是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的:其一,每个人是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唯一可靠的保卫者;其二,促进个人能力增大和多样性,即选举权的普遍性和选举资格限制的减少。,代议制民主制度在20 世纪随着行政权的扩大而使立法权受到了挑战,代议制政府是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的:其一,每个人是他自己的权利,21,代议制度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议会之母的英国,其代议制度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宪法性文件中,英国议会制度的成长与发展也是代议制度的完善过程。,法国、美国等成文宪法国家及总统议会制的国家,一般是通过成文宪法中的国家机构和选举制度内容来贯彻代议制度的。,代议制度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议会之母的英国,其代议制度体现在不,22,代议制民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直接民主制的完全消失,有的国家将代议制民主和参与式民主结合起来,形成混合民主制。,我国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一般将代议制原则以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形式表现出来。,代议制民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直接民主制的完全消失,有的国家将代,23,选举与选举制度,选举作为产生官员的一种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选举历史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奴隶制时期的古罗马和古希腊存在的奴隶制的民主制度就产生过与之相适应的选举制度,封建社会,普遍以世袭制和等级授权制为原则,但选举这种方式并没有绝迹,选举与选举制度 选举作为产生官员的一种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选,24,选举的古今差异,古代的选举与近代的选举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原始社会的选举是原始民主的体现,同政治、阶级及代议制没有任何联系。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选举只是对世袭制和等级授权制的补充。,近代的选举制度是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的产物,,也是产生近现代国家机关及其官员最普遍的方式,与此前的选举相比有本质的区别。,选举的古今差异古代的选举与近代的选举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原始社,25,近现代的“选举制度”通常都确指为一种国家政治制度,不涉及非国家组织,而且更具体地同代议机关联系在一起。,选举制度是当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选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举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一系列原则.程序.方法等总称。,近现代的“选举制度”通常都确指为一种国家政治制度,不涉及非国,26,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发展的制约因素,经济基础,政治因素,法制因素,伦理、文化因素,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发展的制约因素,27,二 、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运用,(一)国家权力的横向分权: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分权,国家权力的横向分权即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问题,各国主要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有以下几种,二 、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运用(一)国家权力的横向分权:在不同性,28,君主政体,1、议会君主制,英国、日本等国采用。主要特点是:()君主采用世袭制,为虚位国家元首,不享有实质意义的国家权力;()议会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首相并组阁,阁员一般要求首先是议会议员;()内阁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向议会承担政治责任,受议会监督,如果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投票,内阁需要整体辞职或者由内阁首相提前解散议会进行大选。,2、二元君主制,约旦、沙特等国采用,较之前者特点在于君主权力虽受民选议会之制约,但仍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为实位元首制。,君主政体1、议会君主制,29,共和政体,1、总统制,总统制的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在总统制下,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2、议会内阁制,3、半总统半总统制,共和政体1、总统制,30,总统共和制与议会共和制区别,第一,政府的组织方式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政府(内阁)一般由议会中(两院制议会中,一般指众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成员由当选的总统任命并领导。,第二,议会的职权不同。,议会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不仅具有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还具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总统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仅具有一般议会所拥有的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而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第三,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政府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政府的政策不满而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者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领导下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官员,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员却同时也是议员)。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辞职,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且无权解散议会,但是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使否决权。,总统共和制与议会共和制区别 第一,政府的组织方,31,第四,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第五,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不同。,议会共和制下的执政党一般是指在议会大选中获性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而总统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则是指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第六,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在议会共和制下,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大部分国家由议会选举产生,只有少数国家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第四,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32,(二)国家权力的纵向分权,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复合制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根据成员单位独立性的强弱,复合制又可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等形式.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二)国家权力的纵向分权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33,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分标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权力保留说或者权力流向说。,主权权力分配说,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分标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作,34,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法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机关,并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35,我国现行制度下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及争议解决机制,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现状,目前我国宪法对中央与地方权限的划分过于原则,没有具体规定哪些事项为中央的专有权力,哪些事项为地方的专有权力,哪些事项为中央与地方的共有权力。,我国尚未确定一部调整中央行政组织与地方行政组织关系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或中央与地方权责纲要,使有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行政职权的划分和行使缺乏严格的法律规范。,中央地方权限没有明确的界限,这容易引起中央与地方权限的争议。,我国现行制度下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及争议解决机制 中央与地方权,36,三、国家权力的监督,(一)对立法权行使的监督,备案制度,备案是指某些效力较低的立法文件必须报上位立法机关制定机关存档,以备查找并加以审查的制度。备案是一种事后监督方式,不影响立法文件的生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三、国家权力的监督(一)对立法权行使的监督,37,批准制度,批准是一种事前监督方式,立法性文件通过以后只有经过批准机关的批准,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批准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立法监督方式。,第六十三条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批准制度,38,改变与撤销制度,改变是指立法监督主体对于已经通过的立法性文件的部分条文加以改动,使原来条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监督活动。撤销是指立法监督主体对于已经通过的违法或违宪的立法文件的效力宣布予以终止,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立法监督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改变与撤销制度,39,司法审查制度,司法审查是司法对立法活动进行监控的活动,一般通过特定司法机关宣布某一通过的法律规范在所有案件或某一具体个案中不适用而对立法权实施的一种监督方式。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起个人可以直接针对违法或违宪的法规和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申请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仅仅在行政诉讼法中有些许的体现,根据规定司法机关对于违法或违宪的规章虽然不能直接予以撤销,但可以拒绝适用。但其仅仅为一种消极有限的监督而已。,司法审查制度,40,(二)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代议机关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代议机关的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民主性、权威性和全局性等特点。其主要采用以下八种方式进行:听取和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质询和询问;视察、检查和调查;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罢免和撤职;撤销本级政府发布的违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的工作进行评议等。,(二)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代议机关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41,司法机关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司法监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的授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行政机关的职务犯罪行为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审判、检察,以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惩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监督的特点有:事后监督;被动监督;外部监督;监督范围有限。,司法机关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42,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主要表现为一种工作监督,表现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专门监督包括行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行政审计监督是指设立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以及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就国家财政纪律的执行情况实施的一种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是指在行政机关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视、督察、纠举和惩戒的活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43,(三)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一)代议机关对司法机关司法权的行使进行的监督,包括听取和审议本级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向司法机关提出询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受理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听取执法机关的执法汇报;依法罢免或撤销有严重违法违职行为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代议机关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在理论上是有争议的。,(二)检察机关对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对未生效的和已经生效的判决行使抗诉权实现的。,(三)上级法院的监督,主要通过上诉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实现的。,(三)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一)代议机关对司法机关司法权的行使,44,(四)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信访、申诉等。,(四)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及,45,四、政党在国家权力配置中的作用,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利益,旨在通过选举和其他政治途径来执掌、参与国家政权或影响国家政治,从而实现其政治纲领的政治组织。,政党获取国家权力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合法途径;二是暴力革命途径;三是建国途径。,四、政党在国家权力配置中的作用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和集团,46,政党执政实现是通过控制国家权力实现的。,一是执政党主要通过控制国家立法机构控制国家立法权。,二是执政党主要通过竞选、组阁、向行政机关输送干部来控制国家行政权。,三是执政党主要通过掌握国家立法机关审议司法事项及提名、推荐司法人员(如法官、检察官)等方式控制国家司法权。,政党执政实现是通过控制国家权力实现的。一是执政党主要通过控制,47,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模式,1、党政职权分开型执政模式,2、党政职权混合型执政模式。,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模式1、党政职权分开型执政模式2、党政职权,48,3、党政职权合一型执政模式。,宪法与行政法专题四国家权力的组织与结构课件,49,制约政党执政权力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第一,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制约。宪法和法律的监督是硬性监督,是对执政权力最根本的监督方式。,第二,公共权力的监督。公共权力对执政权力的监督是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公共权力可以比较有效的约束执政党的行为。,第三,政党监督。在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政党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竞争型政党制度下,在野党或反对党会尽力寻找执政党的缺点和不足,抓住任何一个机会揭露对手,这种监督成为执政党的一大压力。,第四,社会力量的监督。权力监督是否具有民主性质,以及民主程度的高低已成为衡量监督效果的重要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力量的监督和制约反映了人类权力监督理论和实践的必然发展趋势。,第五,大众传媒的监督。,制约政党执政权力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第一,宪法和法律的监督,50,课后作业,以某种具体行政权力为例分析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课后作业,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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