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农村土地纠纷,一、导言,土地问题一直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不管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土地的收人、就业、保障等根本功能始终是存在的。,土地对农民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人多地少是我国的根本国情。众多的农业人口与稀缺的耕地资源构成了锋利的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开展对农村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多。这来自农村内、外部的双重压力,使得农村土地利益关系变的十分复杂和紧张。,当前,农村土地征收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农村土地征收引发的上访、群体性事件占很大比重。从2006年到2021年,省信访局接待的集体上访案件,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企业改制、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军转复退军人安置、纪检监察、劳开工资保障等,这些占信访总量的60%多。土地问题占第二位。房产之窗网(2005)记载,在2004年,中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70646件,涉及土地面积就达3.5万公顷。,土地问题是目前农民以法抗争的焦点,重视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农村土地纠纷已构成我国当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组成分。农村土地纠纷在数量和规模上不断扩张,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大国,土地纠纷对其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无疑是不容无视的。,农村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问题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的障碍,从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构。,二、,农村土地纠纷概述,一冲突与纠纷,冲突是一种对立的状态,必然要求有对立的双方,是至少两方主体的互动对立双方行为,强调各方主体之间的对立关系以外化行为表现,非行为表现的对抗情绪排除在冲突之外。,纠纷与冲突相伴相生。纠纷是指发生在特定的社会行为主体间,引起现存正常秩序的失衡的一种利益对抗状态,突出表现为相互冲突的权利主张,二农村土地纠纷的概念,我国通用定义,认为,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归属而发生的争议,其发生在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以及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农村土地纠纷主要指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其实也是一种特殊的土地权属纠纷。农村土地纠纷的实质是权属纠纷。,三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别,1.中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别主要:,1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3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纠纷;,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2.从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发生数量和频率看,主要有以下类型:,1因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2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3因土地征收补偿引发的纠纷;,4因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引发的纠纷。,3.以发生纠纷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农户之间的土地争议;,2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3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1.农户之间的土地争议,案例1:2000年,普村沈山家中发生变故,为减轻家庭承担的农业负担,他将自己的1.2亩承包田转让给了邻居钟琴,自己那么赴广州务工。当时,沈山承诺以后不再要回该块田,但条件是该田块所承担的税费都要由钟琴承担。2004年,土地确权时,沈山回到村里,懊悔当初的决定,于是找到钟琴,要求其归还自己的农田。钟以自己家庭为这块田承担了四年的税费负担为理由,提出如果沈山坚持要回农田,就必须按照每年300元(当时的亩平均负担水平)共计1200元的价格补偿。双方发生争执,村委会进行了调解。由于对方坚持不让步,沈山又顾及自己和家庭以后在村庄生活中的脸面,以及双方的关系,最终放弃了索要土地的要求。,按照政策规定,土地确权要严格依照1998年“二轮延包时土地的经营状况。也就是说,谁在1998年种这块田,谁就应该成为土地确权的法律主体。因而,沈山完全有理由要回自己的农田,但是这种做法却得不到村庄舆论的支持。在大局部村民看来,“当初为了逃避税费而放弃耕种,现在政策好了又要回自己的田,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作为一个在村庄中口碑不错,且老实本分的村民,沈山就此接受了一种并不符合“政策精神的安排。,然而,并非所有农户都如沈山这样。一些农户敢于置村庄情面于不顾,利用对自己有利的国家政策,成功要回了土地。,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纠纷的发生从整体上看都与两个因素有关:其一,是原有转让的不标准。农户之间一般是以口头协议为主,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其二,是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同预期。即,从土地意味着负担到土地价值凸现的形势逆转超乎了农户的预期,利益的突然出现极大地改变了农户对土地的态度。土地市场行情的变化搅动了一系列历史的权属问题,这也是新的地权秩序建立中所面临并要克服的主要障碍。,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在三类纠纷中数量最大。此类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却充满着规那么的混乱和不确定性。,2.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案例2:1992年冬,张村村委会与本村二组群众协商,将位于白云山脚下的200多亩旱地收回以用于村办石榴园的建设,并口头约定,石榴园受益后,村委会与农户之间按四、六分成,并且这片旱地的“三提五统等费用不再由二组原农户承担,而由张村全体村民分摊。由于品种及地理等方面的原因,石榴园建成后没有产生任何效益,荒芜严重。2000年,村干部将整个石榴园折合面积200亩,以每年每亩50元的价格承包给外地人黄某经营30年,承包费5年一交。当时农民对此没有任何异议,但随着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农产品价格的上涨,群众种田积极性高涨,加之石榴园建成以来,二组群众没有得到任何收益,而承包人在经营花卉苗木生产的同时,局部种粮耕地还享受了粮食补贴,二组群众的心理不平衡,开始要求收回耕地。但张村的村委会和黄某签订的合同已经在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一旦村委会违约,就必须赔偿黄某在石榴园上的投资以及违约补偿,而没有任何集体经济支撑的张村村委会来说根本不具备这个条件。,2004年以来,张村二组农户进行了数十次上访,一直上访到市政府。大额的经济补偿让张村村委会无法满足农户收回土地的要求,该镇政府成立了针对该起土地纠纷的工作小组,以协助张村村委会解决问题。为了瓦解农户的集体上访行动,乡村两级将重点放在了领头人的工作上,一边进行不间断的思想工作,一边在暗中给予他们适当的经济好处。由于群龙无首,二组农户不得不放弃收回土地的要求,但条件是必须得到黄某交给村委会的承包费。2021年,村委会将黄某缴纳新一轮承包期的5万元承包款全部给予了二组的农户。最终,二组农户没有实现要回土地的要求,他们在对处理结果的极度不满意中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张村的这起土地纠纷在当地具有典型性,当时以从农户收回农田的方式兴办集体企业的村庄根本上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乡村干部坦言,农户的要求根本无法得到完全满足,因为在村集体经济空壳化的条件下,村委会包括乡镇政府都不可能赔偿如此大额的违约费。在与农户的谈判中,只能依靠“拖、“磨等手段,使农户自己降低要求。除此以外,似乎没有更好的方法。,3.村民小组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争议,案例3:叶村临近一大型磷化工企业,该企业为扩建厂房,于1995年至2007年在叶村一组征地数百亩,赔偿共计500余万元。2021年,叶村村委会在征得S镇政府同意后将赔偿资金的70%直接补偿给失地农民,而30%作为村委会的统筹资金,用于全村的公益事业。由于赔偿金额巨大,对于集体的统筹资金究竟归村民小组还是村集体支配,村民和村干部之间发生了巨大争议。叶村一组村民坚持要求将补偿全部补给本组的农户,在要求无法满足时,才同意留下30%作为集体的公益资金,但条件是这局部资金必须用于本小组内的公益事业。在和村干部的争执中,一组的村民代表进一步提出,如果村干部将统筹资金在全村范围内使用,那么村庄必须打破组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重新按人口调整土地。不然,凭什么只损失自己小组的土地,而让其他小组的村民白白占得了廉价。由于土地调整当前存在诸多障碍,村干部无法容许一组农户的这一要求。但村干部考虑到组与组之间的平衡,又坚持主张将这一局部钱由村集体掌握。由此,一组群众和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加剧,而对于一组群众不愿意利益均沾的做法,其他村民小组群众也有意见。,在人民公社时期,关于土地权属的表述为“三级所有,队为根底,以后的村民小组那么沿袭了生产队的建制。但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民小组的建制已经在大局部地区被取消,土地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事实上变成了农户个体掌握了土地的权益;然而,在村民自治的实施并没有改变当前村委会作为乡镇政府权力延伸的政治条件下,如果土地所有权由村委会代理行使的话,一旦土地升值,农户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对于一些开垦的荒坡、荒地,一旦土地有升值的可能,也面临着村民小组与村委会的权属之争。由于之前土地的调整、税费的征收都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在农民的认识中,村民小组(生产队)仍然是土地集体所有的象征,而如果村委会要成为土地的产权代表,就必须实现土地在小组之间的调配。于是,在土地调整已经受到法律和政策约束的条件下,土地为村民小组所有就成为了农户争取并保卫自身利益的一个最有力的武器。在这个意义上,村民小组与村委会的土地所有权之争仍然是农户与村委会争夺土地收益的另一种表现形态。,四农村土地纠纷的特点,1.当前农村的土地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2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3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4纠纷规模的群体性;,5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2.目前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案件呈现如下三大特点:,1诉讼爆炸;,2司法取证困难;,3审结案件往往余波无法平息.,五 农村土地纠纷的本质,1.人的价值追求的内在矛盾性与农村土地纠纷,2.农村土地纠纷的本质指向,农地非农化的情形下,工业文化与农耕文化之间发生较大冲突,人类土地利用与土地系统稳态运行的偏离越大,人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越冲突,人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越不兼容,农村土地纠纷越激化,这乃是农村土地纠纷的本质指向所在。,三、,农村土地纠纷化解的历史考察,一中国历史上农村土地纠纷的特点:以明清以前的案例进行解读,1.中国历史上农村土地纠纷的根源,农村土地纠纷的总根源正在于土地的系统性与法律规定的难以周偏性的锋利难以调和的矛盾。,3.从法律角度上看,涉农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五难:,1法规不明晰,适用法律难,2法律意识缺,诉讼程序难,3争议分歧大,调解结案难,4牵涉面较广,息诉服判难,5标的物特殊,权益实现难,2.明清以前争田争地等农村土地纠纷的正史记载的个案探究,1张特立,字文举,东明人。县民素贤特立,争输于庭,帅大奇之。既而拜监察御史,首言世宗诸孙不宜幽囚;尚书右压颜盏石鲁与细民争田,参知政事徒单兀典馅事近习,皆当罢黝。执政者忌之。会平章政事白撒搞军陕西,特立又勃其椽不法。白撒诉于世宗,言特立所言事失实,世宗有之,遂归田里。?元史卷一百九十九列传第八十六隐逸?,评价:靠能人用政治手段加以处理,较为特殊。,2郡民张倪、吴庆争田,经年不决。志到官,父老乃相谓曰:“王府君有德政,吾曹乡里乃有此争。倪、庆因相携请罪,所讼地遂为闲田。?梁书卷第二十一列传第十五王志?,评价:能人个人威望调解,解纷迅速。,3汉鲁恭字仲康,扶风平陵人也。悬复举恭直言,特诏公车,拜中牟令。恭专以德化为理,不任刑罚,讼人许伯等争田,累守令不能决,恭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责,辍耕相让。亭长从人借牛而不肯还之,牛主讼于恭。恭召亭长,救令归牛者再三,犹不从。恭叹日:“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缓去。椽史涕泣共留之,亭长乃惭悔,还牛,诣狱受罪,薛贯不问。于是吏人信服。?后汉书卷二十五卓鲁魏刘列传第十五鲁恭?,评价:运用伦理道德进行民间调解,迅速解纷。,3.中国历史上农村土地纠纷化解方式:以明清以后的案例进行解读,(1)叶廷秀,蹼州人。天启五年进士。历知南乐、衡水、获鹿三县,入为顺天府推官。英国公张惟贤与民争田,廷秀断归之民。惟贤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