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International trade law,CH1,*,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1 总那么,2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3 审判程序,4 刑事执行程序,一、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罪犯,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1 总那么,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标准刑事诉讼的法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标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1 总那么,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1 总那么,三、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那么,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那么,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那么,1 总那么,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那么,四审判公开原那么,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那么,六无罪推定原那么,七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那么,八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那么,1 总那么,四、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二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1 总那么,五、刑事诉讼的几项主要制度,一管辖,1.管辖的概念、种类,管辖是指各公安司法机关之间、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之间在受理、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依据划分标准的不同,管辖可以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1 总那么,2.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3.审判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专门管辖,1 总那么,二证据,1.证据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是“定案的根据,指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1 总那么,证据有以下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白;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 总那么,2.证据的分类,1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证明作用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1 总那么,3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4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1 总那么,三强制措施,1.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1 总那么,特点:,1,、,只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才能依法运用,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4,、,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1 总那么,2.强制措施的种类,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1 总那么,四回避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时,退出该案审理的一项制度。,1 总那么,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概念,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物质损失赔偿的诉讼活动。,1 总那么,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符合法定条件,3有明确的被告人,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1 总那么,一、立案,1,、概念,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2,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2、立案程序,1立案材料的接受,2立案材料的审查与处理,3、人民检察院的监督,4、人民法院直接接收的案件,2,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二、侦查,一关于侦查的一般规定,二讯问犯罪嫌疑人,三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四勘验、检查,五搜查,2,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六扣押物证、书证,七鉴定,八通缉,九侦查期限,十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2,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三、提起公诉,一提起公诉的审查,二审查起诉的期限,三审查起诉的结果,1、提起公诉。,2、不起诉。,2,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一、第一审程序,一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开庭审判,2.公开审理,3.审理程序,4.法庭秩序,3,审判程序,5.判决,6.延期审理,7.法庭笔录,8.审判期限,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3,审判程序,二、简易程序,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分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且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根本犯罪事实没有争议,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于刑事处分的。,3,审判程序,三、第二审程序,一上诉人的资格,二上诉的期限,三上诉的审理,3,审判程序,四对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处理,1.维持原判。,2.改判。,3.发回重审。,五上诉审的期限,3,审判程序,四、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3,审判程序,五、审判监督程序,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审判程序,一、执行的概念和依据,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监狱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付诸实现的诉讼活动。,2,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4,刑事执行程序,二、执行的程序,一死刑的执行,二其他主刑的执行,三附加刑的执行,四缓刑、假释的执行,五无罪、免除刑事处分的执行,4,刑事执行程序,三、变更执行的程序,一新罪与漏罪的处理,二减刑、假释的处理,(三)错判、申诉的处理,四暂予监外执行的处理,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处理,4,刑事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