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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0/1/26,#,“二金一费”相关规定及政策学习,“二金一费”相关规定及政策学习,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应当缴纳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2,吉财税,【2016】726,号,用人规定:,1.,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级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级至,3,级)的人员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3.,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吉财税【2016】726号用人规定:,3,计算方法,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保障金暂按年征收,申报缴纳时间为每年,8,月,计算方法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4,特殊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4,月底前,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采取网上申报审核、入户抽查等方式,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与,每年,7,月,15,日前,提供给同级税务机关。,特殊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4月底前如实向残疾人,5,吉财税,【2016】726,号,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在每年,5,月底前,,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吉财税【2016】726号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6,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地税机关应当在,每年,7,月,15,日前,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基金规费征缴事项通知书字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移交转办:,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财税,【2015】72,号),的规定,由负责征收的地税机关提交用人单位驻地的市(州)或县(市)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对未经批准拒不缴纳的单位,由残疾人联合会按照规定处理,地税部门应将拒缴单位名单、金额等信息及时传递给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由其按有关规定处理。,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地税机关应当在每年7月,7,吉财税,【2017】219,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或县(市)社会平均工资,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或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吉财税【2017】219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单,8,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的下月起,3,整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保障金,工商注册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的下月起3整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9,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由省、市(州)、县(市)分级征收,分级使用,征收时就地缴入相应级次国库。,(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政,10,缴纳义务人及筹集标准,(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应当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有: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含乡镇、村办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24,万元及以上的);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二)各级财政部门从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收入中,按季提取,3%,划转为水利建设基金。,(三)省财政部门按规定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水利建设基金。,(四)省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月划转,15%,的资金作为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城市防洪或水源工程建设。既有重点防洪任务又属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不重复划转水利建设基金。,缴纳义务人及筹集标准(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应当缴纳水利建设基金,11,筹集标准,银行、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按上一年度利息收入或保费收入的,0.06%,计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汇总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等按,0.1%,计征。,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计征。,其他企业、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24,万元以上的城乡个体工商户,按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0.1%,计征。,非农业建筑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征地面积计征,菜地每平方米,1.8,元、水田每平方米,1.5,元、其他土地每平方米,1.2,元(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规定标准,在办理征地审批时一次性代征,全额缴入国库。),筹集标准银行、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按上一年度,12,吉财税(,2017,),549,号,关于十三五期间调整我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的相关通知:,降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06%,计征;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征地面积每平方米,1.2,元计征。,停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部分。,调整后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吉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到“十三五”期末结束。(,2020,年),吉财税(2017)549号关于十三五期间调整我省地方水利建设,13,吉财税,2017639,号,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征收问题的通知,2017,年度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实行分段计算:,(一)银行和各类金融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2017,年全年缴水利基金,=2016,年度利息收入或保费收入,*0.06%+2016,年度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汇总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等,*50%*,(,0.1%+0.06%,),(二)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2017,年全年水利基金,=2016,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50%*0.1%+2016,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50%*0.06%,。,吉财税2017639号,14,相关特殊规定,吉财非税(,2012,),718,号,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实行,按年,计征,由缴纳人填写地方各税申报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年度应征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实行,分季,缴纳,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申报缴纳年度应征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年度应征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于,每年,7,月,15,日前,一次性申报缴纳。,对逾期未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单位和个人,由代征部门发出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对限期已满仍未履行缴纳义务的,代征部门应转交财政部门水利建设基金管理机构,由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特殊规定吉财非税(2012)718号,15,财税(,2016,),12,号(,2016,年,2,月,1,日起执行),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 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缴纳义务人。,代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相关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上一年度征收,手续费,(,按照年度水利建设基金实际征收入库额的,百分之五,计算,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水利建设基金预算中予以安排,。),财税(2016)12号(2016年2月1日起执行)代为征收,16,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向工会拨缴的用于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专项资金。,工会筹备金:,应建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向上级工会拨缴的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内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的专项资金。,目前吉林省规定,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全额上缴县(市、区)总工会,其中工会经费按照,60%,的比例返给上缴单位,工会筹备金在上缴单位建立工会时全额返还。,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向工会拨,17,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三)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自筹工作开始的下月起,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的工会筹备金。,(四)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五)人民政府的补助。,(六)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吉林省各地方税务机关只负责上述二、三项规定的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工会经费的来源,18,吉地税发,【2007】44,号,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代征范围:,(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依法缴纳的工会经费统一由地税机关负责代征。,(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暂不列入代征范围。,申报征收:,工会经费实行缴费单位自行申报、银行,按月,批量扣款或自行缴纳、经费缴入专户的申报征收方式。,(选择自行申报方式的,采取,税费同时申报,的方式缴纳。),全年缴费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缴费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实行,按年,批量扣缴或自行申报缴纳。,(,2019,年,2,月,22,日)经请示市局,市局请示省局:工会经费在不影响征缴的情况下可以,按季,申报,吉地税发【2007】44号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19,缴费单位在,每月,10,日前,向地税机关报送,工会经费代征申报表,并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地税机关对未及时申报和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要进行催报催缴,下达,工会经费催报(缴)通知书,。,延期申报及缓缴:,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申报的要向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地税机关依据上月缴纳的工会经费进行核定,缴费单位按照核定的数额缴纳;缴费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要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地税机关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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