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2章 国内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2章 国内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本章主要内容,国外安全生产律法规的现状,国外主要工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制度简介,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比较,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本章主要内容国外安全生产律法规的现状,2,2.1国外安全生产律法规的现状,不同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制度,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组织都对职业安全健康制定了有关的法规和监控体系。以美国的化学品安全法规为例,与化学品有关的法规就有16部之多,对化学品从原料产出、应用到废弃物处理实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特别是在环境无害化方面作了许多规定。,2.1国外安全生产律法规的现状不同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制度,3,国际组织职业安全健康法律规定,一、国际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组织介绍,(一)国际劳工组织,(二)世界卫生组织,(三)世界贸易组织,二、国际组织职业安全健康法律规定,联合国所属机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对重要生产领域的安全与健康国际管理采取了有效的约定和建议。,国际组织职业安全健康法律规定 一、国际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组织介,4,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生活和健康。主张通过“劳工立法”来改善劳工状况。该组织实行“三方代表”原则,即由政府代表、劳工、雇主代表各1人组成,三方都参加会议和机构,独立表决。,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5,国际劳工组织现有成员146个国家和地区,总部设在日内瓦。1969年国际劳工组织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国际劳工徽志有两种图样:一种为两只把握铁板手的手臂,意寓协调劳务,创造价值;另一种由国际劳工组织英文缩写字样“ILO”字样、三段齿轮组成图样,左右衬以橄榄枝叶。,国际劳工组织现有成员146个国家和地区,总部设在日内瓦。19,6,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也是理事会政府组常任理事国。中国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涉及最低就业年龄、最低工资、工时与休息时间、海员劳动条件、男女同工同酬和残疾人就业等内容。到1999年底,中国共批准了20项国际劳工公约。,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也是理事会政府组常任理事国。,7,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 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世卫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身体、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世卫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截至年月,世卫组织共有个成员国。,中国是世卫组织的创始国之一。中国和巴西代表在参加年月日至月日联合国于旧金山召开的关于国际组织问题的大会上,提交的“建立一个国际性卫生组织的宣言”,为创建世界卫生组织奠定了基础。,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世卫,8,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它规定了主要的协定义务,以决定各缔约方政府如何制定和执行国内贸易法律制度和规章。同时,它还是各国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9,国外职业安全健康法律制度的特点,有明确的立法目标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立法层次体系,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具体执行方面的特点,各国政府都明确规定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的指导思想是防范工作场所的危害和危险,因此法规都明确规定雇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与条件。,通常情况下,为强化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除了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颁布一些配套的技术标准,明确规定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国外职业安全健康法律制度的特点有明确的立法目标体系,10,国外职业安全健康法律关系各方的权责,(1)安全与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2)雇主的职责,(3)雇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外职业安全健康法律关系各方的权责(1)安全与健康监督管理,11,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及其监督管理人员的权力,(1)可随时对企业进行安全与健康监督管理。,(2)如遭到拒绝时,可由警方或其他强制机关派人陪同强行进入。,(3)为便于开展调查工作,有权携带调查所需要的材料和设施,并有权要求被调查企业雇主在指定的时间内保持被调查场所的原状,不得更动。,(4)有权测量、照相、纪录和对可疑物进行取样,并查询有关文件及复制各种登记、记录或任何文件。,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及其监督管理人员的权力(1)可随时对企业进,12,(5)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作口头诉述或写出书面材料。,(6)有权排除或拆除被认为对安全与健康构成危险的物质。,(7)当监察人员发现企业违反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时,可根据违法的性质,实施监督管理行动,使其得到改进。,(5)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作口头诉述或写出书面材料。,13,国外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安全监督管理程序是这样的:监督管理机构一般是有计划地对企业的安全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通常对企业按一定的原则进行评估,依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然后重点检查。,监督检查结束后,如果企业接到“改进通知书”或“禁止通知书”,则应按照办理,否则依法惩处。如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庭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雇主如拒不执行,监督管理部门也有权提出申诉,由法庭作出终审或裁决。,国外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安全监督管理程序是这,14,国外安全生产监察的基本内容,(1)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是负责监督实施安全卫生法的最高权力机关。,(2)监察员及其权力和职责,(3)监察程序 监察机构一般是有计划的对所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但根据不同情况,也可以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国外安全生产监察的基本内容(1)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是负责监,15,2.2国外主要工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制度简介,美国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日本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印度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2.2国外主要工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制度简介美国煤矿安全监察法,16,2.2.1美国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完善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规体系,2健全的煤矿安全与健康监察机构,3美国煤矿安全监察程序,(1)监察与技术调查程序,(2)不同作业类型的监察和调查,(3)取样和数据采集。,(4)监察传票和命令的下达。,(5)监察表格、编码系统和信息管理。,(6)监察员日志。,2.2.1美国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完善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17,4美国煤矿事故调查及处理,(1)主要内容,(2)事故分类和事故报告制度,(3)事故调查程序,(4)事故处理程序,5美国煤矿救护,6美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7美国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4美国煤矿事故调查及处理,18,2.2.2日本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完善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规体系,2健全的安全监察监督机构,3日本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1)经济产业省大臣的权限,(2)矿山安全监督局(部)长的主要职权,(3)矿务监督官的权限,2.2.2日本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完善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19,2.2.3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澳大利亚矿山安全与健康监管机构。,2澳大利亚的矿山安全与健康立法,2.2.3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澳大利亚矿山安全与,20,2.2.4印度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印度的煤炭工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1)国家和地区煤矿安全监察管理机关,(2)各煤炭公司设有安全管理处室,(3)煤矿安全委员会,(4)煤矿安全管理人员,(5)民间组织与中介机构,2印度煤矿安全监察法规,3煤矿安全与健康监察员的任命与权利,2.2.4印度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1印度的煤炭工业安全管理,21,2.3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比较,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概况,中外安全监察体制共性与特点比较,我国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对策,2.3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比较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概况,22,2.3.1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概况,1各国安全监察的总方针及相关的配套措施,2各国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体系,3各国安全监察的主要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能,2.3.1中外安全监察体制概况1各国安全监察的总方针及相关,23,2.3.2中外安全监察体制共性与特点比较,1共性,2差异,3我国安全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1)经济基础薄弱,(2)依法行政尚不到位,(3)上层建筑中法与文化的关系对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影响不容忽视,2.3.2中外安全监察体制共性与特点比较1共性,24,2.3.3我国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对策,1完善有关法律制度,2进一步完善安全监察执法体制,3加强安全监察员队伍的建设,2.3.3我国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对策1完善有关法律制度,25,2.4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我国安全立法趋势分析,完善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2.4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我国安全生产发,26,2.4.1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1)计划经济阶段,(2)市场经济阶段,2.4.1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1)计划经济阶段,27,2.4.2我国安全立法趋势分析,2002 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将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之中,违者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使得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日趋法制化。我国安全生产局面的改善必须通过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来实现。,2.4.2我国安全立法趋势分析2002 年6月29日,安全,28,2.4.3完善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1)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仍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法制建设,2)以法制手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向以法制为基础的监督管理体制的转变,必将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4.3完善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1)我国安全生,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