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第四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第五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五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1,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一、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行为、财、物、智力成果);,内容(权利、义务)。,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一、合同法律关系,2,二、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制度,概念,法律规范,三、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概念,法律规范,四、担保制度,担保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措施。,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和保证。,二、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制度,3,第二节 合同法,一、概述,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所发生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第二节 合同法一、概述,4,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最终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1.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2.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二、合同的订立,5,3.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的内容,6,三、合同的效力,1.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合同。,2.无效合同,一方一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合同的效力1.有效合同,7,3.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欺诈、胁迫的合同。,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3.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8,练习:,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A.因重大误解订立 B.订立时显失公平,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其中仍具有法律效力的独立存在的有关()的条款。,A.违约责任 B.履行期限和地点,C.解决争议方式 D.质量保修范围,练习: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9,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合理,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2.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就低),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就高),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10,案例: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情简介】,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 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自工程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 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案例: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11,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原、协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3)被告偿付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案例评析】,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12,案例:合同用语不规范,险些损失10多万,【案情简介】,市第三建筑公司(乙方)以议标形式承接了局技工学校(甲方)教学楼的施工,并于1993年8月5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概况:教学楼建筑面积1800平方,四层混合结构,条型钢筋混凝土基础,工期为210天。于1993年9月20日开工。,在甲、乙双方协议条款第1条承包范围写道:“设计地基标高以上的土建、给排水、采暖及电气照明工程。广播、电视、通讯管线的预埋工程。”,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条款中写道:“设计地基标高以上的工程内容所发生的正常变更均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以下的工程按双方签订的洽商实际发生工程调整。”,基槽开挖后,发现了地质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废弃地窑。该地窑是由0.7m厚的旧式灰土构成。处理比较费工,且影响进度。乙方代表弄清了这不可预见情况后,向甲方代表递交的洽商稿中写着“在基础开挖中发现的,案例:合同用语不规范,险些损失10多万,13,案例:合同变更无手续,工程索赔难成立,【案情简介】,甲方:旅游局,乙方:区建筑工程公司,乙方承担了旅游局职工住宅施工。受近几年工程装修热的影响,局领导询问乙方:“能否只施工结构和初装修,室内的墙面、地面、厨厕问等由住户自行装修。如果能通过验收等手续,工程就这么做。”乙方经过咨询后,给了甲方一个肯定的口头答复。双方都没有提及办理变更手续。装饰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工地代表提出乙方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乙方说是按局领导的意见进行的。甲方代表表示,没有工程变更依据,就应按原设计施工。由于乙方只凭借听了领导的一句话就照办,没有做该工程室内装饰材料的准备。此时,乙方向甲方递交了索赔报告称:“由于甲方对室内装饰的修改,推迟了乙方按原设计的备料时间,需延长工期15天。”此项索赔引起了双方合同条款的深入讨论。,案例:合同变更无手续,工程索赔难成立,14,甲方代表:工程施工应以施工图或工程洽商为依据,否则是一种违约行为。,乙方代表:是贵方领导提出要这么做的,我方也口头通知贵方可以这样做,是双方一致的意见。若只是没有办理工程变更,双方也是可以补办的。补办之后,该项索赔我收回。,甲方代表:工程变更已不用补办,但这份索赔却要您照样收回。,乙方代表:这样做是否太过分了,局领导说的话也不认账。,甲方代表:请您阅读合同条件第2条。合同中写的清楚,只有甲方代表才有权发出口头或书面的指令。局领导不是甲方代表,他的意见只有经过甲方代表的表达才有效。到目前为止,局领导没有指示让我做工程变更,所以这份索赔没有证据,是不能成立的。,乙方代表:从实际效果来说,像现在这样进行初装修,既能节省资金,又能早些竣工,还为用户提供了方便。不少单位已经这么做了,为什么这儿(指甲方单位)行不通呢?,甲方代表:工程变更不能补签,装饰仍按原计划进行。延长工期15天的要求无正当理由。,甲方代表:工程施工应以施工图或工程洽商为依据,,15,【案例评析】,本案所发生的问题,在许多单位也有类似情况。新的合同条件虽全面执行了,但过去那种工作方法和思想意识仍没有全部转变。对合同的重要作用没有真正地认识。本案中,该局领导确实说过改原设计为初装修的话,后来在局内会议上讨论此事时,因意见不一致而没有决定下来,当然也就不会通知本方代表(甲方)去签办工程变更。乙方在没有得到工程变更手续情况下,改变了施工内容是一种违约行为。还有什么理由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呢?乙方进行施工的依据是工程设计图纸和双方签认的洽商,这是较普通的常识,从管理的角度讲,实在是需要加强和提高。,【案例评析】,16,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17,业主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咨询合同,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装饰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业主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咨询合同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建设,18,施工总承包方合同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承揽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施工总承包方合同关系专业分包合同,19,一、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项目总目标,质量、工期、投资,合同各方企业的项目分解目标,一、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项目总目标质量、工期、投资,20,二、建设工程合同分类,、按承包性质分,:,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其他工程咨询合同,、按承包的工程范围分,:,项目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按合同计价方式划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分类、按承包性质分:,21,(1)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仅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 发包人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见的费用因素的风险,承包人承担其他风险。,(1)总价合同,22,(2)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项分部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定。,单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 特别用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不太落实的情况下,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可按单价追加合同内容。,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2)单价合同,23,(3)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发包人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3)成本加酬金合同,24,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应考虑的因素,因 素,内 容,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若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时,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用;,若项目规模大、工期长,则项目风险大,不可预测因素多,不宜采用总价合同。,项目的竞争情况,若承包人较多,则发包人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应考虑的因素因 素内 容项目规模和工,25,因 素,内 容,项目的负责程度,若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项目风险较大,因此采用单价合同可能性较大。,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