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讲 解读公务员法,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参考书目:,1。孙柏英、祁光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2。仝志敏主编,国家公务员管理:高层次人力资源开发,中国人事出版社1999年版。,3。姜海如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中国公务员管理的“小宪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对三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属于公务员制度的总括性规定,共3章,包括总则、法律责任、附则;,二是属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共13章,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三是属于与公务员管理各环节都有关联的基础性内容,共2章,包括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二、公务员概念与指导原则,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公务员分类,我国公务员的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西方公务员的分类:,一类是政务官,即经选举或由任命产生的官员,其任期有限,通常随政府的进退而进退;,另一类是事务官,即文官,由考试产生的职业官员,又称常任文官。,三、公务员管理原则,我国,公务员的管理原则,(1)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2)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3)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4)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四、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五、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录用:是指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六、公务员考核,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七、公务员任用方式,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八、,晋升程序:,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以上程序办理。,九、公务员奖励,奖励方式:,1。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2。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十、公务员惩处,1。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4。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十二、公务员,培训,培训类型:,1。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2。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3。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4。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5。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6。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十三、公务员交流,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1。,调任,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转任,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3。挂职锻炼。,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十四、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1。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任职回避亲属,(1)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回避职务 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3)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2.地域回避,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2.公务回避,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十五、,工资的组成,公务员工资包括:,1。基本工资,2。津贴,3。补贴,4。奖金。,中国官员级别工资等级收入,一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委员长 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全国政协主席 二级:政治局成员 书记处成员 副委员长 副总理 国务委员 军委副主席 全国政协副主席 最高法院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部长 部党组书记 省委书记 省长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协主席 四级:副部级 副省级 五级:司长 厅长 地级市长 巡视员 六级:副厅级 副市级 助理巡视员 七级:处长 市局长 县长 调研员 八级:副处级 副县级 助理调研员 九级:科长 市处长 县局长 乡镇长 主任科员 十级:副科长 股长 乡镇助理 副主任科员 十一级:科员 县以下,基本工资 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 4000 国家级副职 3200 省部级正职 2510 省部级副职 1900 厅局级正职 1410 1290 厅局级副职 1080 990 县处级正职 830 760 县处级副职 640 590 乡科级正职 510 480 乡科级副职 430 410 科员 380 办事员 340,十五、聘任制公务员,1。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2。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第三节 继续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一、在公务员制度中科学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二、继续探索公务员的科学分类机制。,三、完善公务员的考核机制。,四、继续推进公务员配套制度改革。,五、推进公务员管理的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