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 竞争和竞争法律制度,一、竞争的概念和作用,(一)概念,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为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胜活动。,(二)作用,第二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 竞争和竞争法律制度,1,二、竞争法的概念和内容,(一)概念,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经济主体间的平等竞争关系,2、管理性的竞争关系,(二)内容,二、竞争法的概念和内容,2,竞争法主要是由关于竞争的各单行法律组成:,1、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保护公平竞争的最重要法律,是竞争法的龙头法,素有“经济宪章”之称。,2、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竞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3、维护公平竞争的其它法。,竞争法主要是由关于竞争的各单行法律组成:,3,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4,1、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反不正当法所保护的、而为行为人所侵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关系。,3、不正当竞争者在客观上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事实。,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1、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5,(一)假冒行为,假借和冒充其他经营者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以使人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 商业混同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一)假冒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6,()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 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7,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1)知名商品: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知悉的商品。一般来讲,商品长久并广泛行销、使用,在其相关领域广为人知并有较好的信誉的,可以认定为知名商品。,a、经认定的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商品,b、经国家有关机关和行业总会认可的、在国际评奖活动中获奖的商品,c、为相关消费者所共知、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的商品,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8,(2)关于特有,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是经营者的营业标志,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体现了经营者通过付出努力和资本获得的无形财产,保护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主要是保护附于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中的商业信誉,。,(2)关于特有,9,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2)伪造产地,(3)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一、完全不真实,第二、在质量标识上文字含糊其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10,(二)商业贿赂行为,1、概念,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2、构成要件,(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自故意和自愿而进行的行为。,()从客观上的行为表现来看,商业贿赂是通过秘密的方式进行的。,()商业贿赂的对象是对其交易项目的成交,确定其项目中标等交易活动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个人。,(二)商业贿赂行为,11,3、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回扣,(1)概念: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暗中向交易相对人提供钱财或其他利益,以争取交易机会或便利条件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2)回扣与折扣、佣金的区别,a、法律性质不同,b、回扣是帐外行为,折扣、佣金是帐外行为,c、回扣是暗中进行,折扣、佣金则是明示行为。,3、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回扣,12,“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示例,一空调专卖店在店内告示牌上写明“凡在本店购买空调者,惠给总价款3%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1%的佣金,经调查公司给付的回扣和佣金帐面上均有明确的记载。,“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13,2006年2月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原经理杨明,因重金行贿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并在高等级公路工程材料采购业务中骗取国家公路建设资金15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报告指出,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公立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的利润。2005年4月22日香港珠宝商谢瑞麟父子被指涉嫌向旅行社雇员提供非法回扣,作为安排内地旅行团到该店参观购物的报酬,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2006年2月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原经理杨明,因重金行贿贵,14,2005年3月16日59岁的张恩照因个人原因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职务。时隔不久,财经杂志披露,张恩照在美国加州卷入一场涉嫌贿赂的经济诉讼案。一家美国公司违反了美国法律FCPA向他行贿,这笔以咨询费形式支付的贿赂金额高达100万美元。2004年4月6日朗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指出朗讯将解除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2005年3月16日59岁的张恩照因个人原因辞去中国建设银,15,(三),虚假广告行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1、虚假广告的主体包括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也包括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2、虚假广告必须发生在商品和服务的宣传过程中。,3、虚假广告的内容或所起的效果与事实不符,4、虚假广告同时损害了同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虚假广告行为,16,一、“升高2000”虚假广告案:今年2月,广州南方面粉公司在江苏某电视台发布的“升高2000”广告称,“该产品适用于13至18岁发育期青少年,食用后94.6%的人3天后可长高1公分,一个月后可长高3公分,三个月后可长高6公分,并获日内瓦国际医学认证”。经查,这个产品为普通保健食品,无增高功能,其不适宜人群恰恰是青少年。这个广告严重欺骗消费者,性质恶劣,南京市工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华建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内蒙古华建医院今年4月28日在某报发布“糖尿病巡诊公告”的医疗广告称,“特邀美国中医研究院教授著名糖尿病专家张某、赵某于5月1日至6日来呼巡诊”。经查,张某系太原市中医研究所的医生,并非美国中医研究院教授,所谓赵教授则查无此人。华建医院编造事实,欺骗消费者,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升高2000”虚假广告案:今年2月,广州南方面粉公司在,17,(四)降价排挤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1、构成要素,2、例外情形,(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四)降价排挤行为,18,(五)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非公知性:,(2),管理性,:指权利人可以采取保密措施进行自我保护且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3)经济性:,(4)实用性:,(五)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9,杜邦公司诉克里斯托夫商业秘密侵权案 商业间谍方:克氏兄弟 反商业间谍方:杜邦公司 案例看点:商业机密至上 杜邦公司在德克萨斯的比尔蒙特开设了一家工厂,计划生产甲醇。由于工厂还在建设之中,厂房尚未加顶。1969年3月19日,受身份不明的第三人的雇佣,比尔蒙特的摄影师克里斯托夫兄弟驾驶飞机,在空中对杜邦公司的新建厂房进行了拍摄。冲洗后交给了身份不明的第三人。杜邦公司就对克氏兄弟进行起诉其商业机密。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正在建设的厂房属于商业秘密,克氏兄弟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信息,属于侵犯杜邦公司的商业秘密,同时要按照杜邦的要求披露其雇佣者,。,杜邦公司诉克里斯托夫商业秘密侵权案 商业间谍方:克,20,2、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2、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21,3、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3、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22,(六)商誉诋毁行为,1、概念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2、构成,(1)主体是经营者,(2)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权,(3)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4)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六)商誉诋毁行为,23,3、商誉诋毁的表现形式,(1)产品附属资料中的商誉诋毁;,(2)商品交易中的商誉诋毁;,(3)新闻广告中的商誉诋毁;,(4)直接在公众中散步谣言;,(5)组织唆使利用他人进行商誉诋毁。,3、商誉诋毁的表现形式,24,示例:,有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在课堂上针对诋毁商誉行为发表各自的主张,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你认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正确的?A甲同学认为:“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B乙同学认为:“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C丙同学认为:“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D丁同学认为:“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示例:,25,(七)搭售行为,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对方当事人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八)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