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1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5页 / 共31页
第6页 / 共31页
第7页 / 共31页
第8页 / 共31页
第9页 / 共31页
第10页 / 共31页
第11页 / 共31页
第12页 / 共31页
第13页 / 共31页
第14页 / 共31页
第15页 / 共31页
第16页 / 共31页
第17页 / 共31页
第18页 / 共31页
第19页 / 共31页
第2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五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税 法,1,项目十六 征纳双方权益保障,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2,一、税务检查措施,二、纳税担保措施,三、税收保全措施,四、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五、税收违法处理措施,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国家权益的保障,3,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的总称。,(一),查账权,(二)场地检查权,(三)责成提供资料权,(四)询问权,(五),在车站、码头、机场和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的查证权,(六)查核存款账户权,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一、税务检查措施,4,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一)纳税保证,(二)纳税抵押,(三)纳税质押,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二、纳税担保措施,5,纳税保证人,纳税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注意: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2.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1.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2.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5.有欠税行为的。,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一)纳税保证,6,纳税抵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1)可以用于纳税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它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它财产;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财产。,(2)不得用于纳税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它不予抵押的财产。,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二)纳税抵押,7,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1)纳税质押的种类。纳税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2)纳税质押的成立。纳税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和纳税担保财产清单并签字盖章。纳税质押自纳税担保书和纳税担保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确认和质物移交之日起生效。,(3)纳税质押的期限。,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三)纳税质押,8,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由于纳税人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而导致税款难以征收的情况下,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提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二、税收保全措施,9,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二、税收保全措施,10,【多选题】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税收保全措施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只有在事实全部查清,取得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C.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时,其数额要以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数额为限 D.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答案ACD 解析税收保全措施是针对纳税人即将转移、隐匿应税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紧急处理措施。不可能等到事实全部查清,取得充分的证据以后再采取行动,如果这样,纳税人早已将其收入和财产转移或隐匿完毕,到时再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就晚了。,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课堂练习,1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关系:强制执行不是税收保全的必然结果。,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三、税收强制执行,12,【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 B.作为家庭唯一代步工具的轿车,不在税收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 C.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可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D.税务机关可对未按期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规定。税收强制执行不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还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故选项A不正确;作为家庭使用的轿车,也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因此选项B不正确;税务机关不可以对未按期缴纳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课堂练习,13,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四、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4,项目,十六 征纳双方权益保障,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保障,15,一、行政复议权利,二、行政诉讼权利,三、税务行政赔偿,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纳税人权益的保障,16,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非经当事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主动提出复议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一、行政复议权利,17,(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P311,(二)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指直接接受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税务行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税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即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税务机关。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即县以上税务机关有资格承担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自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一、行政复议权利,18,(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时限,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一、行政复议权利,19,(五)税务行政复议的结果,1决定维持。,2限期履行。,3撤销、变更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包括:(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一、行政复议权利,20,【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税务行政一级复议具体规定的有()。A.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B.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D.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答案ABC解析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课堂练习,21,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二、行政诉讼权利,22,(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当事人。被告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或其上一级税务机关,(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P313,(三)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受到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二、行政诉讼权利,23,(四)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1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3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二、行政诉讼权利,24,【多选题】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侵犯合法权益的特定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A.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冻结其存款的行为 B.税务机关逾期未对其复议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 C.税务机关对其所缴的税款没有上交国库的 D.税务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损害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正确答案AB,教学单元1 国家权益的保障,课堂练习,25,税务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制度的组成部分。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税务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教学单元2 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三、税务行政赔偿,26,(一)索取税务行政赔偿的情形,由于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并且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索取行政赔偿。,(二)税务行政赔
点击显示更多内容>>

最新DOC

最新PPT

最新RAR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3392350380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090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