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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劳动就业相关事例,劳动就业相关事例,1,事例一 大学生打工维权难题破解,9月,暑假后的大学生又纷纷回到了熟悉的校园。然而,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机电专业大三学生金喜梁,却只能躺在病床上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今年暑假,为减轻家庭负担,金喜梁前往武昌一家家具厂打工,在修补被冰雹打破的塑料瓦时,不慎从5米高的塑料顶棚上坠落,抢救后被诊断为脑死亡。随之而来的是金家父母的无尽悲痛,维持儿子生命的巨额医药费,以及因金喜梁短期打工未与雇主签合同而留下的扯不清的赔偿纠纷。,事例一 大学生打工维权难题破解9月,暑假后的大学生又纷纷,2,金喜梁工伤一事,也许只是一件令人心痛的偶发案例,然而,这一个案背后透露出的,却是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现实。,权益屡受侵害,今年7月下旬,武汉3所高校200名大学生,分乘6辆大巴抵达深圳,经一中介公司介绍,欲进一家化妆品厂打工。但当学生们拎着行李在龙岗区坪山街道下车后,却发现该中介公司并未按原定协议全部安排好同学们的工作,50名学生流浪街头,部分学生甚至无钱回家。事后中介公司拒不退还中介费。,同是今年7月,四川德阳一名大一女生打算在暑假做家教,却不幸遭绑架,最后被杀害并抛尸江中。,金喜梁工伤一事,也许只是一件令人心痛的偶发案例,然而,这一个,3,还是今年暑假,湖北某高校学生小伟,在广东东莞市斗星电子厂打工期间,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不小心被注塑机压成了肉泥。虽然及时到当地医院接受治疗,但这位风华正茂的女子握笔的那只手,却永远失去了两根手指。,大学生打工,主要目的是勤工俭学和增加工作经验,这对减轻大学生家庭负担、实现大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素质都有重要意义。然而,社会上少数机构却利用大学生渴望求职的心理,侵害打工学生的权益。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成了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还是今年暑假,湖北某高校学生小伟,在广东,4,维权无法可依,“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文凭、缺经验,假期打工时间短,打工单位也不固定,用人单位一般不愿与他们签订用工合同,这给他们维权带来了隐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劳动保障专业教授刘恒庆说。,刘恒庆分析说,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当打工遭遇侵权时,不少学生没有保留证据,或者怕丢面子,往往不了了之,打工维权难,大学生自身缺乏维权意识是原因之一。,然而,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要害,还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在维权上无法可依。劳动部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维权无法可依 “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文凭、缺,5,“既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便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湖北省劳动就业治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每年暑假都有一些受骗大学生想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讨个说法,然而,劳动保障部门往往有心无力。,“学生暑假打工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所以一旦出现事故,只能适用民法。根据民法“谁伤害谁赔偿”的原则,雇用方是否承担责任要由法院判决。”刘恒庆说“然而,这样使得成本高,进度慢,效益低,对大学生来说很不划算。”,“既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便不受劳动法的保护”。,6,建议,:大学生首先要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主体,在选择职业时要避免做高危工作,在打工前要事先对用人单位有个全面了解,如有无营业执照、有无固定办公场所、经营状况如何等,尽量选择一些信誉佳、实力强的大企业、大公司,在面试时不要轻易交纳任何抵押金和保证金,不要抵押自己的证件。同时,打工大学生在权益遭到侵害时不能忍气吞声,而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向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法院及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媒体将不法企业曝光,善用社会舆论来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大学生首先要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主体,在选择职业时要避,7,事例二 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案例,小刘毕业前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限。,毕业后,小刘按照约定入职该公司。此后,公司长期不与小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过交涉,公司答复小刘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了,就没有必要再签订劳动合同了。,小刘不服,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刘的申诉请求。,事例二 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案例,8,维权提示,劳动合同的签订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首先,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签订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另外,大家要注意劳动合同有其最基本的构成要件,用人单位不能以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入职登记表等为理由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维权提示,9,事例三 劳动合同条款要合法,小胡为非北京生源毕业生。2008年7月毕业后入职北京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由单位解决了北京市户口。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公司为小胡解决了北京户口,所以小胡在该公司工作必须满五年,否则不满一年缴纳一万元的违约金。,2009年10月,小胡辞职,该公司要求小胡交纳违约金无果便将小胡诉至仲裁委。仲裁委员没有支持该公司的申诉请求。,事例三 劳动合同条款要合法小胡为非北京生源毕业生。2008,10,维权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涉及,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的违约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承担,违约金,。因此,大家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比如说约定户口落下之后劳动者提前离职缴纳巨额违约金等条款;即使劳动者违反了上述条款的约定,也会因为上述条款本身违法无效而无需支付违约金。,维权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涉及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的,11,事例四 试用期也有权利保障,案例:,2008年6月1日,小张与某科贸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小张试用期期间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小张经过了解认为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便向仲裁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超过约定试用期的工资差额。仲裁支持了小张的申诉请求。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其应该按照正式职工待遇支付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本案中,公司与小张在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违法,公司应该按照3000元的工资标准补足小张2008年8月工资差额500元。,事例四 试用期也有权利保障,12,维权提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时,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80%,,并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大家要注意维护自己试用期内的相关权利,避免成为用人单位廉价的劳动力。,维权提示:,13,事例五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于法无据,案例:,小王毕业后入职一家民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经过了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小王被安排到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担任技术人员。为了防止优秀员工的流失,该企业收取了小王3万元的服务期押金,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满前小王无权要求公司退还押金。一年后小王辞职,向公司索要3万元押金无果,便向仲裁委提起了申诉。仲裁委支持了小王的申诉请求。,事例五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于法无据案例:,14,维权提示:,投递简历、置办正装等等已经成为应届毕业生们的必办事项,必要的支出无可非议,但是大家在面对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比如说在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名收取面试、笔试费用的时候,大家要多思考一下,因为除了国家规定的可以收取费用的考试(比如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外,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取所谓的考试费用的。另外,我们国家现在也已经禁止用人单位收取入职押金了,大家也应该注意。,维权提示:,15,事例六,英语培训惹争议 快瑞克被判返还学费2万多元,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小王为了提高英语水平,与北京快瑞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教育培训合同,双方约定在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间,小王在快瑞克公司接受培训。小王先后分两次汇给快瑞克公司2万多元的教育培训费。但是,在培训过程中,小王听不懂公司为其安排的课程。之后小王找快瑞克公司要求终止协议,退还学费。但是快瑞克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因此,小王将北京快瑞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事例六英语培训惹争议 快瑞克被判返还学费2万多元北京外,16,在庭审过程中,快瑞克公司辩称,其与学员小王之间签订的学员就读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该协议规定了就读时间、学费、报名事项等事宜,其中应经约定了学员一经交费上课概不退学费等,并且公司已经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教学义务,小王听不懂课程,是由其自身英语基础差、学习不刻苦、多次长时间休学等原因造成的,所以不同意小王退还学费的诉讼请求。,在庭审过程中,快瑞克公司辩称,其与学员小王之间签订的学员就,17,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小王与快瑞克公司签订英语培训协议,但是小王在听课过程中,因自身困难而难以理解课程,多次提出退学申请,快瑞克公司虽根据小王的情况对之进行专门辅导,但是小王仍跟不上课程,难以达到培训效果。快瑞克公司以一交费上课概不退费为由拒绝小王的退费申请,有失公平。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学员就读协议,并退还学费人民币22468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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