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1,了解全球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掌握电子商务的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问题。,本单元教学目标,2,全球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电子商务的合同法问题,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法问题,内容纲要:,3,【导入案例】:中国第一例子电子邮件案 1996年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国内第一起电子邮件侵权案。此案原、被告均系北京大学心理学系93级女研究生。4月9日,原告薛燕戈收到美国密执安大学教育学院通过互联发给她的电子邮件。内容是该学院将给提供1.8万美元金额奖学金的就学时机,她非常快乐。因为这是唯一一所容许给她奖学金的美国名牌大学。此后,她久等正式通知,但杳无音讯,蹊晓之中委托在美国的朋友去密执安大学查询。4月27日朋友告知,密执安大学得到一封北京时间4月12日10:16分发出的署名薛燕戈的电子邮件,表示拒绝该校的邀请。,4,因此,密执大学已将原准备给薛的奖学金转给他人。法庭上,薛燕戈说,密执安大学发来的电子邮件,是她和被告张男一起去北京大学认知心理学实验室看到的,并且存在张男的电子信箱里。薛燕戈认为,是张男在4月12日10:16分用薛的名义给密执安大学发了一邮件,谎称薛已接受其他学校的邀请,故不能去该校学习。薛从北京大学计算中心取得4月12日的电子邮件记录,与美国取证同来的材料完全吻合。因此,薛燕戈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成认并公开局面抱歉,由被告承担原告的调查取证以及和美国学校交涉的费用、医疗费和营养费用,精神损失补偿等人民币1.5万元。*,5,张男在法庭上称,事实上她从未以薛的名义给密执安大学发过描绘信,对此事没有丝毫责任。此案在开庭审理后,尽管到底是谁借原告之名向密执安大学发出拒绝接受入学邀请的电子邮件,使原告丧失了一次出国留学深造的时机,并没有得出确切结论,但是在休庭之后,被告终于向原告成认,该电子邮件是她所为,并愿意就此向原告抱歉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精神及财产损失。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抱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补偿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6,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韩女士通过 短信向杨先生先后借款11,000元。后杨先生向韩女士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法院。,7,2005年7月14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 短信符合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短信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8,一、电子商务法的含义,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电子商务信息流、物质流和货币流三个环节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9,二、全球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1、国外电子商务的立法现状,1996年以来,联合国制定了?电子商务示范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随后,一些国际组织与国家纷纷合作,制订各种法律标准:,欧盟:?电子商务指令?,美国:?计算机信息交易法?,10,2、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合同法?,3?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方法?,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方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11,三、电子商务的合同法问题,1、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12,符合,数据电文的形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13,电子合同生效的,时间,:,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那么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14,电子合同生效的,地点,:,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5,案例: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诉景荣实业,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 被告:景荣实业 景荣实业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E-mail:jrsyjrsy 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邮箱E-mail:h-ymzonline.sh 发出要求购置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3)总价格,不高于15 000元。,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16,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对景荣实业的全部要求认可。,为对景荣实业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业。由于景荣实业已于10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置了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17,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受理并给予妥善处理。在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月11日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问题:电子邮件是否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双方是否对合同进行了确认?,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18,2、,格式合同,1格式合同就是基于根本相同的条件面向公众提供商品和效劳,如注册邮箱、拍卖网站缔结合同。,2对于面向消费者的格式合同,?合同法?第39、40条对经营者有三方面的限制:,A、经营者所拟定的格式合同必须保证权利义务公平。,B、如果在格式合同中限制自身的责任,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或者按照对方要求加以说明。,C、完全免除自己责任或者完全剥夺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对对方当事人加以不适当限制的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19,20,一个订单只接受一次退换。订单中使用50元(含50元)以下的余额,不开具发票。,凡与本商店购置商品,一经发生纠纷,只能协商,不能上诉。,21,3电子代理人,由计算机程序所支持的一个程序、系统。,、电子代理人与传统代理人存在极大的法律差异,电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具有完全的同一性,也就是完全同一的人格,而传统代理人与代理人是不同的民事主体。,、电子代理人的非谈判性是由于电子代理人是一种程序一种系统,并不是一个人,他所能够进行交易都是被代理人设定好的,因此交易对方无法与其进行谈判。,电子签名,说明发送信息的来源真实性的一种系统,22,金贸网拍公司在网站上拍卖海星公司3台电脑,所上网拍卖的3台电脑中,型号为电脑1保存价为7290元;电脑2保存价为13000元;电脑3保存价为19800元。,不想此次网上拍卖所使用的程序发生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该网站注册用户张岩在5日内通过网上竞拍报价,并得到了拍卖软件程序确实认,仅以1000元、3000元和5750元的价格便购得前述三台电脑,均低于拍卖委托方海星公司的保存价。,23,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受到电子商务的冲击最早,也是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个法律局部,是因为无形财产所占电子商务的比重很大,其主要是知识产权的贸易原因造成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重视知识产权法,维护知识产权法恰恰是维护自身的利益,是保证自身资产增值和开展的一个法律部门。,24,1、域名,域名纠纷有两种:恶意抢注和权力冲突,综合各国的实践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的实践可以看出,判断恶意抢注标准有三:,注册的目的不是使用而是出售,混淆商品和效劳的来源的域名注册,阻止别人正常使用自己的商标或企业名称而注册。,解决途径:上诉和仲裁,目前中国还没有指定解决纠纷的机构,而最有名的仲裁机构-日内瓦是世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25,(美国)匡威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原告:美国匡威公司,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马萨诸塞州北安多尔一高街01845号。法定代表人杰克博伊斯,首席执行官。,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5层N1室。法定代表人赵惠川。,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域名,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6,案由:,原告匡威公司旧译康沃斯公司创立于1908年,拥有商标“CONVERSE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90多年的开展,“CONVERSE已经成为世界运动鞋类和服装领域的著名品牌,在全球90多个国家通过约9000家经销商向顾客销售,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190多家专卖店和专柜。,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抢先于2000年2月23日注册了“并使用了该域名,但被告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为网络类,与服装运动鞋类无关。,27,判决结果:,匡威公司是中国注册的“CONVERSE商标的权利人,其对该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中国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国网公司注册、使用“CONVERSE域名的行为对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侵害,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匡威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28,、版权方面,实际的版权作品的范围非常广,你的产品说明、企业介绍商标图样、广告文案都属于版权作品,都受法律保护。,1文字链接,关键词,29,【,案例分析,】,30,奥运桔祥物“五福娃揭晓当晚,“五福娃的cn和com域名就已经被抢注。局部域名随后在淘宝、易趣等网上热卖,一度被拍到5万元的天价。卖家们这样解释它的昂贵:“此名称在未来三年内绝对升值潜力无限。,在“神六发射前,“shen6域名已被抢先注册,并被转让,最高报价达13万元。我国的私人域名这两年增加迅猛,已从2002年的12万个增加到2005年底的109万个。,31,合理合法、是精明之举,“合理合法、“从投资的角度说,也是一个精明之举,因为注册一个域名才几百元,而卖出去时可能到达数十万元。从法律的角度说,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对著名商标有扩大保护的相关规定。“团团、“圆圆在被确定为赠台大熊猫的名字之前,并不是一个著名的商标品牌,而域名注册又是在赠台大熊猫的名字确定之前,因此“团团、“圆圆的品牌也就不应在法律保护之列。,32,新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方法?规定:,假设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以保护域名注册人的权利。,“恶意的认定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恶意,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33,中国新闻社最近高调出击:它旗下的中国新闻网信息科技一纸状书将慧聪网告上法庭,要求慧聪网立即停止擅自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新闻作品的行为,并支付稿酬人民币100万元整,同时还要求被告通过各大商业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赔礼抱歉。,原因:慧聪网自成立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擅自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新闻稿件6300余篇,并拒付相关费用。,34,参考资料,35,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标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从广义上来看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而狭义的知识产权那么包括著作权、域名、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等。,网络上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未经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播送、表演、展出、,摄制影片等等,,均构成对版权的直接侵犯。,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