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Page,*,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Page,*,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合同法,主讲:,合同法主讲:,如果你今天不在这儿,你会在做什么不情愿做的事情呢?,如果你今天不在这儿,你会在做什么不情愿做的事情呢?,主要内容,01,03,02,04,合同法基础,合同效力,合同相关权利,常用合同及审查,主要内容01030204合同法基础合同效力合同相关权利常用合,概念,什么是合同,表现形式,合同的出现形式,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一、合同法概述,概念什么是合同表现形式合同的出现形式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一,(一)合同的概念,“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一)合同的概念“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二),合同形式,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二)合同形式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注意!,书面形式,纸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内涵,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注意!书面形式纸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内涵 书面形式,合同法普法详解课件,(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实践,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确认时必须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eg:,保管、民间借贷、定金等,。,但赠与合同、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实践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法第367条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法第90条: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补充:赠与的撤消,赠与的任意撤消限制,1、标的物未转移登记或尚未给付,2、未进行公证,3、不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的法定撤消,1、赠与人的撤消权(1年),1)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严重的侵害行为,2)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补充:赠与的撤消,二、合同效力,二、合同效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无效合,合同无效后果:,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果: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二),效力待定合同,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定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定立的合同,表见代理制度,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善意取得制度,(二)效力待定合同类型:,(三),可撤销合同,可撤消合同的类型: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乘人之危,特征,1、意思表示不真实,2、由撤消权人行使,3、既可以变更,也可以撤消,,在撤消之前是完全有效的,(三)可撤销合同可撤消合同的类型: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合同法上的)撤销权:,a,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合同被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b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被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c,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d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也得请求撤销。e,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对受委托人的委托,但给受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合同法上的)撤销权:a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合同被法,三、相关权利,(一)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三、相关权利(一)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二)权利顺位,权利分为物权和债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物权:留置质押抵押,债权,(二)权利顺位权利分为物权和债权,四、常见合同及审查,请欣赏短片“送钱”协议,(体会合同法的运用),四、常见合同及审查,(一)买卖合同,陈某与高某签订买卖耕牛合同,双方约定高某以800元人民币购买陈某的耕牛,高某当场交付人民币500元,言明第二天上午10点前将余款交齐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击毙。第二天高某依约而来。见牛已死亡。要求陈某退还人民币500元。陈某则认为,高某已给自己500元,买卖已成交,所有权已归买方,牛系意外死亡,责任应由高某承担,故拒绝退还。问:此案应如何处理?,(一)买卖合同,1、所有权转移时间,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注意:机动车登记对抗主义,路途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1、所有权转移时间动产交付,2、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普法详解课件,(二)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1、承运人在合同订立中的强制性义务(,289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2、承运人在运输期间将客货,安全,运到目的地的义务,3、承运人有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的义务,上学搭客车受伤 大学生起诉车站,大学生在龙海买票去泉州上学,不承想,高速路上追尾,摔成四级伤残。闽南快运承运。,(二)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上学搭客车受伤 大学生起诉车站,龙海法院审理认为:,龙海汽车站以自身名义出售小张客运票,与小张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合同合法有效,。,龙海汽车站作为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的义务,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龙海汽车站受闽南快运委托,代办客车的营运业务,按售票营业收入额的比例计收客运代理费,并将承运小张等乘客的义务交由闽南快运履行。,闽南快运,为实际承运人,其客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小张及其他乘客遭受人身损害,,应当与合同承运人龙海汽车站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司机,小郭,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行为人,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法院确认,小张伤残4级,包括护理费等经济损失43万余元,扣除闽南快运之前支付的医疗费,实际经济损失33万余元。故龙海法院一审认为,龙海汽车站与作为实际承运人的闽南快运都有赔偿责任,判令其共同支付小张33万余元,司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龙海法院审理认为:龙海汽车站以自身名义出售小张客运票,与小张,拓展,只要驾驶员同意上了车 就负有安全运抵的责任,1.,免票儿童同样求偿,2.,中途上车的也可求偿,3.“,好意同乘”可减轻赔偿,拓展,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2、标的(唯一性、准确性);,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合同内容,合同的具体种类不同会有小范围的调整,但大致有下列的主要条款:,7、合同的担保;,8、合同的解释;,9、保密条款;,10、违约责任;,11、解决争议的方式。,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三)合同内容合同的具体种类不同会有,(三)合同审查(详见资料),比如: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合同审查(详见资料)比如: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看得懂,看得明白。为什么这样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三方,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在是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官如何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方看不明白,那如何来判定,。,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看得懂,看,分享:,“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这个提问。,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那么他说了什么?”,程 序 正 义,分享:“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合同法普法详解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