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通信,工程,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解读,无线,专业,2013,年,6,月,通信工程规范标准,1,2,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二部分 监理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2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二部分,通信设备入网,1,、本条文为,26GH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S,)工程设计规范,YD/T5143-2005 1.0.5,的规定。另外,与本条文相类似的条文有,:,(,1,)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纤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44-2010 1.0.3,规定,:,工程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可证。未取得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含原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未取得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 5206-2011 1.0.5,规定:,工程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施行”。,第一,条,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设备入网1、本条文为26GH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3,通信设备入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第四条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第四条,无线电设备必须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26GH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为无线接入系统,必须符合,YD/,(,1186 2002,接入网技术要求,26GH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S,)的要求,取得通信设备入网许可证,。,4,、在通信工程建设中必须执行本条文,否则,可能由于所采用通信设备的功能、,参数、接口、频率、功率等关键技术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产生干扰影响通信质量,甚至通信连接的失败。,第一,条,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设备入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口,4,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条,站址选择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应避开产生烟雾、尘粒、散发有害气体的场所和腐蚀性排放物的工业企业,。,1,、,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 6.1.11,的规定。另外,与本条文相类似的条文有,:,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设计规范,YD/,(,5115-2005 4.0.9,。,2,、局、站址如选在产生烟雾、尘粒、散发有害气体的场所和腐蚀性排放物的工业,企业附近,将给局、站内通信设备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以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第二条,站址选择应有一定的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的仓库以及地震带和易受洪水淹灌的地方,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古河道及有可能塌方、滑坡、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方。,1,、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 6.1.12,的规定。另外,与本条文相类似的条文有,:,(,1,),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设计规范,YD/5115-2005 4.0.8,规定:,应在安全的环境内设站。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和材料堆积场,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2,),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2010 4.0.3,规定:,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2010 4.0.4,;,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2010 4.0.5,规定:,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4),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2010 4.0.5,规定,:,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1994,防洪标准的要求,:,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3),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通信建筑为“级,重现期,(,年,),为,50,年,。,通信局(站)选址的环境安全,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条 站址,5,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局(站)选址的环境安全,第三条,站址选择应有较安静的环境,避免在飞机场、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1,、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 6.1.10,的规定。,2,、在通信局、站规划、勘察设计选址中应避开涉外机构和涉外旅馆,;,避开其他战略目标,如机场、铁路车站、桥梁、隧道,大型堤坝、高压电站、变电站,广播、电视发射台塔等,;,远离易燃、易爆厂、矿、建筑设施、构筑物。,3,、卫星通信地球站由于其卫星信号接收灵敏度要求高,天线的基座要求稳,在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会影响卫星信号的正常接收,也可能导致卫星通信地球站天线工作方向的改变。,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局(站)选,6,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局(站)选址的环境安全,第四条,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1,、本条文为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2010 4.0.9,的规定。,2,、通信枢纽局、站因其规模大,在通信网上处于核心地位。级别越高的枢纽局、站在网络安全中的地位越重要,省级以上的中心枢纽局、站的安全问题尤应引起高度重视。,第五条,地球站不应设在无线电发射台、变电站、电气化铁道以及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等其他电气干扰源附近,地球站周围的电场强度应执行,GB 4824.1-1984,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允许值的规定。,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 6.1.8,的规定。另外,与本条文相类似的条文有,:,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设计规范,YD/T5115-2005 4.0.5,规定:,站址应选择在人为噪声和其他无线电千扰环境较小的地方,不宜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大功率电视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和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或生产强脉冲千扰的热合机、高频炉的企业附近设站,与其他移动通信系统局站距离较近或共用建筑物时应满足系统间千扰隔离的相关要求,;,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第,6.1.8,条,第六条,站址选择应保证天线前方的树木、烟囱、塔杆、建筑物、堆积物、金属物等不影响地球站天线的电气特性。,1,、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 2005 6.1.13,的规定。,2,、进行地球站勘察设计选址时,应详细调查天线发射方向的地形地物,必要时用经纬仪测量天线发射方向的相关阻挡物的方位、距离和高度,使天线波束发射方向的环境条件符合条文要求。,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局(站)选,7,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设施,安全,距离,第一条,地球站天线波束与飞机航线(特别是起飞和降落航线)应避免交叉,地球站与机场边沿的距离不宜小于,2km,。,1,、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 6.1.7,的规定。,2,、本条文要求卫星通信地球站收发信号一与民航导航信号互不干扰和影响,保证卫星通信与民航飞行安全。,第二条,高压输电线不应穿越地球站场地,距,35kV,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应大于,100m,。,1.,本条文为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 5050-2005 6.1.9,的规定。,2,、高压输电线横穿于卫星通信通道之间,高压线路的导线、杆塔等大型金属结构会对卫星天线收发信号造成遮挡和反射,直接影响卫星通信质量。,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设施安全距离第,8,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局(站)节能,第一条,严寒、寒冷地区通信局(站)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1,、本条文为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5184-2009 2.2.2,的规定。,2,、建筑物体形系数是指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面积。,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体形的变化直接影响建筑采暖能耗的大小。建筑体形系数越大,单位建筑面积对应的外表面面积越大,传热损失就越大。,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局(站)节,9,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条,架式电信设备顶部安装应采取由上梁、立柱、连固铁、列间撑铁、旁侧撑铁和斜撑组成的加固联结架。构件之间应按有关规定联结牢固,使之成为一个整体。,1,、本条文为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5.1.1,的规定。,2,、本条针对架式电信设备安装提出抗震要求。架式电信设备是指高度不低于,2000mm,需用铁架安装的设备。这种设备形状细高,其底部虽与地面有固定联结,但山于其重心相对较高,地震时存在设备倾倒的危险。,第二条,电信设备顶部应与列架上梁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必须用抗震夹板或螺栓加固。,1,、本条文为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5.1.2,的规定。,2,、本条是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第,5.1.1,条的延伸。,3,、本条规定,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必须使用“抗震夹板”是因为其省时省工,既满足抗震加固要求,又方便施工,且经过河北、山西、内蒙、四川、山东等地地震实际考验。,第三条,电信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设备应与楼板可靠联结。螺栓的规格按本规范,4.3.,条的计算方法确定。,1,、本条文为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5.1.3,的规定。,2,、本条对电信设备底部的加固作了严格的规定,并给出了,8,度及,8,度以上电信设备底部对地加固的具体做法。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加固螺栓的规格,保证设备与楼板的可靠联结,以实现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目标。,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第一部分 设计、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条 架,10,第四条,列架应通过连固铁及旁侧撑铁与柱进行加固,其加固件应加固在柱上,加固所用螺栓规格应按,4.3.1,条公式计算确定。,1,、本条文为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5.1.4,的规定。,2,、本条对电信设备列架安装加固作了具体规定,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加固螺栓的规格,保证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