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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用新环保法培训课件,二一四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1年4月24日,这是一次全面修改,从最初的条文修正到最后的全面修订,新环保法的修订历经20个月,四次全国人大讨论,最终定稿。,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分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一.新举措-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影响健康的污染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平安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五大变化,二,.,新制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同时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五大变化,三,.,新主体,新主体,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新法第五十八条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大变化,四.新处分标准,新处分标准按日计罚无上限,修订后的环保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分数额按日连续处分。,五大变化,五,.,新职责,新职责,明确政府管理,新修订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五大变化,对于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员,新法规定了处分措施。,第六十九条规定,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五大变化,目 录,第一章 总 那么 12条,第二章 监督管理 15条,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12条,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3条,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新增 6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 11条,第七章 附 那么 1条,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制定本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根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开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那么。,第一章 总那么,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二条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标准。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根底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二十六条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平安,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那么进行生态保护补偿。,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撤除或者闲置。,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标准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四十六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第四十八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工程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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