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1,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及再利用機構申請作業說明,100,年,6,月,24,日,2,簡報內容,事業廢棄物相關申,(,填,),報作業,法源依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作業流程,網路申報項目及內容,(,事業及再利用者,),申報系統使用說明,再利用機構申請作業,法源依據及適用對象,申請方式及,作業流程,再利用檢核系統使用說明,3,再利用機構法規規定事項申報實務,4,法源依據,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心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二、依中心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去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但中心主管機關另有規定以書面申報者,不在此限。,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經中心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肯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肯定期限辦理以下事項:,事業廢棄物,相關申,(,填,),報作業,5,法源依據,規範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心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事業廢棄物,相關申,(,填,),報作業,99,年,8,月,10,日環署廢字第,0990070977,號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6,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事業,應依許可期限收受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依中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再利用治理辦法公告之治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經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由該等機關核發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其核准期限以二年為限,屆期前二個月內應重新申請。,7,規範再利用機構應於指定時間申報產出情形、貯存情形、遞送聯單及營運紀錄等項目。,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去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8,廢清書填報作業流程,事業廢棄物,相關申,(,填,),報作業,由環境保護許可治理系統連結進入廢棄物系統事業廢棄物管制資訊網(IWRS),,進入清理計畫書填報,只需按下同步EMS資料,清理計畫書之資料就會與EMS系統之基線資料相符合事業根本資料、主要產品種類及產量、主要原料及添加物之種類及用量、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遷廠、停留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等六項逐一資料確認。,點選左方附件上傳確認附件已由,EMS,帶入。,填報完成確認無誤後回主畫面點選正式申報介面,進入後選擇檢具,/,變更正式申報。,事業於正式申報作業完成後,即可列印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正式提送審查之書面資料,送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登入環境保護許可治理系統(EMS)進行基線資料填報,9,新設及新列管事業於首次登入環境保護許可治理系統(EMS)時,基線資料內並無預帶之各污染源資料,全部資料必須逐一填寫。,應填報/確認之表單共有7張:,根本資料表(表C),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資料表(表A),水污染處理設施資料表(表T),(表T不需確認僅供查詢),污染關聯表(表PR),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圖MB),事業廢水處理流程圖(圖WF),(列管狀況資料表(表CS)僅供查詢,請於基線資料查詢選單查詢。),10,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主要內容包含:,(一)事業根本資料。,(二)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狀況資料。,(三)產品製造或使用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四)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數量及清理方式。,(五)事業於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時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六)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事業,應有火災、逸散、洩漏等相關之緊急應變執行程序、應變設施及相關器材、應變組織、應變措施、急救藥品、緊急疏散計畫及緊急應變時對外通訊聯絡系統等資料。,11,1.,貯存設施應符合設施標準規定,2.,貯存地點,如,廠內,、,廠外其他,經核可地點,1.,請依據,製程代碼,欄分別填報產生之各種廢棄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2.,不同製程,產生之廢棄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需,分別填報,事業產出之全部廢棄物種類均需提報,包含免上網申報之項目,如員工生活性廢棄物、廢單一金屬、廢塑膠、廢紙、廚餘,假设在空污製程中有產生廢液需以空污製程編號進行填報,依廢棄物實際去除頻率填寫,填寫廢棄物每月至少清運的次數。,四、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填報說明,12,去除方式代碼請以以下代號表示之。,Y00:該項廢棄物無需去除者以此代號表示,Y01:自行去除,Y02:共同去除,Y03:委託去除,Y21:以管線、溝渠廠內輸送,Y22:非以管線、溝渠廠內投入,Y23: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方式運送至廠外,Y24:以管線、溝渠輸送至廠外,Y99:其他(請簡要說明),處理方式代碼請以以下代號表示之。,T00:該項廢棄物無需處理者以此代號表示,T01:自行處理,T02:共同處理,T03:委託處理,T04:納管處理如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T99:其他(請簡要說明),中間處理方法代碼請以以下代號表示之。,Z00:該項廢棄物無需中間處理者以此代號表示。,Z01:滅菌處理。,Z02:化學處理,Z03:堆肥處理,Z04:熱處理除焚化處理外:主要以加熱方式進行事業廢棄物處理者,但不包括焚化處理技術者。,Z05:焚化處理,Z06:物理處理,Z07:固化處理,Z08:穩定化處理,Z13:洗淨處理,Z21:廠內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Z22:廠外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Z23:納入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處理,Z24: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Z99:其他處理(請簡要說明),再利用治理方式代碼請以以下代號表示之。,廢棄物送至廠外再利用者請選填R02R05。,R00:該項廢棄物無再利用行為者以此代號表示。,R01:廠內再利用。,R02:公告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屬公告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並依公告,再利用方式之規定再利用者。,R03:個案再利用:係指個案申請再利用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依該案進行再利用 者。,R04:公告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屬公,告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並依公告再利用方式之規定再利用者。,R05:通案再利用:係指通案申請再利用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依該案進行再利用者。,R99:其他(請簡要說明)。,最終處置方式代碼請以以下代號表示之。,X00:該項廢棄物無須採掩埋處置者以此代號表示。,X01:掩埋:將事業廢棄物採掩埋處置者,包括封閉掩埋場、衛生掩埋場及安定掩埋場等。,X02:海洋棄置:指運送一般事業廢棄物至海疆投棄或置放之處理方法。,X03:境外處理:將事業廢棄物運至國外處理或處置者。,X99:其他(請簡要說明)。,產生廢液之製程編號:,為协作空水廢毒整合作業新增此欄位,為製程中產生廢液製程之編號,此編號依空氣污染物流向關聯之製程編號進行填寫。,去除頻率:,依廢棄物實際去除情形填寫,填寫廢棄物最小清運的頻率(清運趟次/月數)。,四、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填報說明,13,同一種廢棄物同時採取不同之清理方式之填報方式,一、事業對於同一種廢棄物同時採取不同之清理方式,如局部採焚化處理,局部採掩埋處理,則其應將該項廢棄物分兩項填報,分別填入其清理量及清理方式。,二、但假设事業對於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非同時採取不同之清理方式,則其仍只能填寫一種目前之清理方式(因假设同時填寫多種可能清理方式,將造成申報與事實不符,無法達質量平衡,易勾稽異常。),14,15,16,網路申報項目及內容,事業廢棄物,相關申,(,填,),報作業,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應於,每月月底前,,連線申報,前月,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物料使用量及主要產品產量或營運狀況資料、事業廢棄物產出之種類及描述、數量、再生資源項目、數量等資料。,如,無產出廢棄物,時,亦應連線,申報無產出,廢棄物狀況。,17,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續):,依前項所述,假设指定公告事業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產出之廢棄物為10項,而某月僅產出8項廢棄物,那其於下月底申報該月產出情形時,只需申報該8項廢棄物產出情形即可,不需將未產出之2項廢棄物上網申報為0。,另假设指定公告事業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產出之廢棄物為10項,而於某月皆無廢棄物產出,那其於下月底申報該月產出情形時,只需上網申報無產出廢棄物(按無產出廢棄物鍵)即可,不需將未產出之10項廢棄物逐一上網申報為0)。,18,廢棄物貯存情形申報:,應於每月五日前連線申報其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形資料。,廢棄物去除至一样法人所屬其他分廠或廠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地點貯存,應依公告事項二、(三)1規定連線申報廠外貯存情形,並應比照本公告事業將廢棄物去除至處理者之申報規定,連線申報廠外貯存遞送三聯單,而去除、貯存者亦應比照本公告去除、處理者申報規定,連線申報接收廢棄物去除、貯存情形。,公告並無規定假设新設事業尚未營運尚無產出廢棄物及貯存,可免申報廢棄物貯存情形,故新設事業假设尚未營運尚無產出廢棄物及貯存,仍需於每月5日前連線申報其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量為0。,19,廢棄物去除出廠前申報:,去除其產生之廢棄物至事業以外,應於廢棄物去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去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假设前開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去除出廠後二十四小時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廠內自行處理、再利用申報:,廠內自行處理、再利用者,應於處理、再利用完成後二十四小時內,連線申報自行處理、再利用之廢棄物種類及描述、數量等資料。,20,二十四小時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僅事業):,事業去除前申報之廢棄物重量假设未過磅,係屬預估值,自無所謂與實際不符之情事,不需自廢棄物去除出廠後二十四小時內連線補正廢棄物重量,至假设其去除前申報之其餘資料(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及去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與實際不符,應於列印之遞送三聯單逕行修改,並應自廢棄物去除出廠後二十四小時內連線補正申報該等資料。,八十四小時內上網確認聯單內容(僅事業):,指定公告事業在廢棄物去除出廠後八十四小時內,應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去除者實際清運與處理、再利用、輸出者收受狀況相符,如經確認無誤或逾時,則該筆聯單不得再作任何修正。,21,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僅再利用):,因特殊情形無法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處理或再利用者,得由該處理、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報經原許可文件核發之主管機關或再利用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並由該許可文件核發之主管機關或再利用機構之目的主管機關將同意文件副知中心主管機關,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二十四小時內連線申報再利用情形(僅再利用):,應於再利用作業完成後二十四小時內,連線申報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完成日期時間及產品名稱、數量等資料。,22,廢棄物產源,清除機構,處理機構,前段三聯單,後段三聯單,清除前,申報,前段,三聯單,收受,廢棄物後,24,小時內,及,處理完成,後,24,小時內,申報,後段,三聯單,清除前,申報,收受,廢棄物後,24,小時內,申報,最終處置機構,接收,廢棄物後,48,小時內,申報,48,小時清運至處理機構,84,小時產源上網確認聯單內容,24,小時內改,為正確內容,30,日內,完成處理,35日內產源主動查詢去除、處理、再利用情形,遞送聯單申報規定示意圖,23,毋須上網申報項目:,一屬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應回收廢棄物,且納入中心主管機關資源回收治理基金治理委員會認證補貼者。,二員工生活性廢棄物指員工辦公室生活中所產出之垃圾。,三廢鐵、廢紙、廢單一金屬料(銅、鋅、鋁、錫)、廚餘、瀝青混凝土。,四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公告之治理方式進行再利用之廢塑膠(容器)、廢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