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2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姜大明 2023年2月2日,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其次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担当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治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视治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视治理。,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典型事故案例,山东新泰联合化工2023年“1119”重大爆燃事故,2023年11月19日13时56分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尿素车间在停车检修三聚氰胺生产装置的道生油冷凝器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90万元。,事故发生的间接缘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检修理环节安全治理存在严峻漏洞。山东新泰联合化工的安全治理规章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设备检修理的责任部门,未对检修理作业的方案制订、技术交底、交工验收和外来检修理队伍治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检修理作业的标准规定,未制定道生油冷凝器检修理方案,未办理动火、盲板抽堵和检修理的安全作业许可证等,也没有实行和落实防止水进入道生油内的安全隔绝、置换等措施。没有对检修理作业人员进展道生油危急特性的安全培训,现场检修理人员对高温道生油的危害性生疏缺乏。二是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没有执行相关法规规定。安全治理规章制度未对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申领使用许可证、定期检测检验等作出具体规定,未明确特种设备检修理的责任部门。企业自身没有压力容器的检修理资质,在修理单位人员不在现场时,企业修理人员违规对道生油冷凝器进展拆卸、安装作业。三聚氰胺装置中的压力容器没有依据规定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未建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台账和档案。三是现场安全治理混乱。山东新泰联合化工为尽快恢复生产,赶工期、抢速度,组织了尿素车间两个班的保全员参与修理,事故发生时共有20人在三楼和四楼平台作业,设备焊接、水压试验、安装拆卸穿插进展,一局部人作业,另一局部人休息,现场治理特殊混乱。经核实,事故发生时,三聚氰胺生产装置共有作业人员20人,其中,在四楼平台进展道生油冷凝器修理作业的18人,在三楼平台清扫积水的2人。四是设备安全隐患没有准时排查整治。山东新泰联合化工对于三聚氰胺装置开车后反复消逝的设备特殊现象重视不够,没有进展工艺危害分析,没有识别因道生油冷凝器突然大面积内漏或者其他缘由、导致高温道生油混入大量水、可能产生容器超压爆炸以及道生油溢出爆燃的危急,也没有实行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展彻底整治。五是引发事故的道生油冷凝器出厂未经检验,制造及修理存在固有缺陷。山东容力达化工机械供给的其次台道生油冷凝器没有依法向质监部门申请报检并取得监视检验报告,未向使用单位供给设备的质量保证书、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该台设备从11月9日安装使用后,到11月19日接连发生了四次内漏,中间段管板与换热管焊缝存在焊接缺陷,现场实施带水补焊、全部熔焊的修理操作工艺不标准,使用的焊接材料也不符合设计要求。,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企业人员:,1、范修巨,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总经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治理职责,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设备治理尤其是特种设备治理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当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当化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2、齐元山,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技术总监,兼技术设备科科长。未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治理职责,未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治理尤其是特种设备治理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鉴于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王君,山东新泰联合化工生产总监,分管生产和安全。未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治理职责,未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催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鉴于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杨淑迎,山东新泰联合化工尿素车间主任。未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治理职责,未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安全治理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5、赵新旺,山东新泰联合化工安全环保科科长。对道生油冷凝器设备修理环节的安全治理不严格、作业规程执行不到位,未制订完善的安全治理制度,对修理人员道生液危急特性安全教育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建议赐予留党观看一年处分。由山东新泰联合化工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惩办。,6、贾志国,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技术设备科副科长。对道生油冷凝器设备修理环节的安全治理不严格、作业规程执行不到位,未制定修理方案、未办理相关作业票证,操作规程不完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建议赐予留党观看一年处分。由山东新泰联合化工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惩办。,7、王宜明,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董事长,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行推卸的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建议赐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建议由泰安市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收入60%的罚款。,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展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安排等的重要依据。,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安全设施和设备治理、职业病防治治理、安全生产检查、危急作业治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急源监控治理、安全生产奖惩、调查处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催促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治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定期争论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状况,承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视;,(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七)催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准时消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康;,(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准时、照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帮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九条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危急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急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到达规定数量的单位(以下简称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以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一)从业人员缺乏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缺乏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应当设置特地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特地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以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一)从业人员缺乏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缺乏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特地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履行治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治理人员的待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治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生产治理岗位风险津贴,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帮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治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相关负责人、特地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争论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照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者哄骗。劳务派遣单位无力气或躲避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职业病相关待遇的,由生产经营单位先行支付。,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