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董彦丹,刘晓艳,单 珊,梁娟娟,陈 超,一、外层空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1,、概念:,外层空间,是指国家主权范围以外的整个空间。外层空间是任何国家都不能主张权利的空间。,2,、核心:,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的核心是国家的领空主权是否及于外层空间。,3,、历史发展,过去:,过去曾有些法学家引用罗马法上的格言,“,谁有土地,就有土地的无限上空,”,,主张国家领空主权适用于外层空间。,现况:,实践中各国都以行动表示了外层空间不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的态度。,4,、两部法律的诞生,外层空间条约,“外空宪章”,月球协定,5,、,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的明确规定,(,1,)外层空间不得被据为己有。,(,2,)外层空间自由。,(,3,)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为所有国家谋福 利,并应为全人类的开发范围。,二、地球静止轨道的法律地位问题,1,、概念:静止轨道指位于赤道平面上空离地面,35871,公里的一条圆形轨道,卫星固定在轨道的一定位置上,2,、资源的可利用性,3,、各国基于其利益对该问题的法律地位提出的主张,各国主张,折中国家,中,美、苏,赤道国家,属于主权一部分,全人类开发,制定特别法律制度,持中立态度,4,、现状,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地球静止轨道属于外层空间的组成部分,应适用,外层空间法,;,地球静止轨道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应采取公平使用原则。,缺陷:对地球静止轨道的分配使用问题世界各国对此尚未定论。,谢谢观看!,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