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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知法守法自由自在,論校園常見之犯罪類型,報告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莊俊仁,1,校園常見之犯罪類型,一、手機免費打?,二、不要小看性騷擾,三、花花大少援交案,四、散布,自拍遛鳥照片 合法否?,五、網路公然侮辱及誹謗,六、網路詐欺,七、,大學生盜賣偽造月眉門票,八、寶物不見了,九、青春不搖頭,2,校園常見之犯罪類型,十、,網路上散布電腦病毒及木馬程式,十一、Kuro案的啟示別上非法網站下載軟體,十二、哈利波特上網免費看網站恐挨告,十三、,非法重製、改作並公開展示他人之報告,十四、網路炸彈客,十五、,網路留言恐嚇台鐵 大學生吃官司,3,一、手機免費打?,大學生某甲於94年5月間某日上午,在台北市某大學校園內,拾獲某乙所有之嶄新手機內附0928829XXX號SIM卡1張後,竟予以侵占入己,並與知悉該手機及SIM卡係贓物之A、B、C三位同學,共同自94年5月8日至17日,在學校宿舍內,將該SIM卡裝入自己使有之手機內,連續盜打,共詐得新台幣23611元通話費,嗣某乙經中華電信通知繳費,始得知該門號遭盜打而報警查獲。,4,侵占遺失物及收贓之刑事責任,刑法第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49條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5,盜打行動電話之刑事責任,電信法第56條第1項及第4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 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五十 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6,二、不要小看性騷擾,有一位男性研究生,某一天下課,在公車站牌候車時,突然對一名候車的陌生女乘客伸出鹹豬手摸臀,該女子先是一驚,決定不予理會,沒想到該男學生上車後又繼續趁排在前方的女乘客不備,再猛然摸了對方臀部一把。,7,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性騷擾防治法已於今95年2月5日施行。,性騷擾之定義性騷擾防治法第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8,性騷擾行為應負的民事責任,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 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9,性騷擾行為應負的行政責任,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10,性騷擾行為應負的刑事責任,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換句話說,如果被害人不提出告訴的話,檢察官不能追訴,法院也不能審判。,11,三、花花大少援交案,杜於94年11月22日凌晨零時15分許,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友人租屋處,以電腦設備連結上網至豆聊天室,以花少為暱稱,刊登我是20歲男大學生因為缺錢想找大姊姊援助可先看過喔09329799*之足以引誘、暗示、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嗣經警方依行動電話號碼循線查獲。,12,上網散布援交訊息之刑事責任,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13,四、散布自拍遛鳥照片 合法否?,30歲的朱姓工程師在網路上以射精猛男為名,張貼自己在國外各大風景區等處拍攝的自拍裸照和射精影片,供人瀏覽和下載,造成男同志間轟動,有上百萬人次點閱瀏覽,還導致網路一度癱瘓,警方上網查探,發覺對方足跡遍佈各地,還曾遠征至港、澳、美、威尼斯等地,裸照內容極度變態和挑釁,臺北市刑警大隊經月餘追查,昨天在板橋查獲朱某到案,查扣電腦等相關證物。引自2006年9月22日自由電子報,14,在網路上張貼猥褻圖文之刑事責任,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15,五、網路公然侮辱及誹謗,北部某國立大學邱姓學生於86年9月補修某教授的課程,因不滿該教授的教學及考試方式,於同年11月兩度在網際網路校園版的電子布告欄上,以另一種形式之強暴為題,張貼文章,指摘該教授利用學生上課作成之摘要、抄襲學生所作之報告,作為學術論著。邱姓學生並另以大字報的方式將文章張貼於該大學的言論廣場上。,16,網路公然侮辱及誹謗之刑事責任,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邱姓大學生的行為同時觸犯了刑法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與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較重之加重誹謗罪處斷。且因被告前後兩次誹謗行為,為連續犯,以一罪論,並加重其刑。判決結果是處邱姓學生拘役55天。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7年度自字第4號刑事判決,17,相關法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18,六、網路詐欺,南部某大學學生陳,,於92年4月5日,先以顏,之名義,向雅虎奇摩公司申請帳號,並在該公司拍賣網站上虛偽刊登拍賣手機之廣告及留下聯絡電話,李,於92年4月7日在網路上看到該廣告參與競標,並接獲陳,以電子郵件通知得標之消息,旋撥打電話聯繫,陳,即對李,謊稱需先將得標金額5400元匯入在玉山銀行之帳戶,始能取貨,使李,不疑有他,於92年4月9日將5400元匯入該帳戶內。嗣因李,遲未取得上開手機,亦無法與陳,取得聯繫,至此始知受騙而報警查悉上情。,19,網路詐欺之刑事責任,刑法第 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20,七、大學生盜賣偽造月眉門票,林姓大學生利用在台中縣月眉育樂世界工讀的機會,先竊取門票販售,並在住宅內以電腦偽造門票,自行前往園區入口處前,以低於原價500元即200元之價格販售圖利。又林姓學生有鑑網路售票價格為600元,另邀陳姓、錢姓2位同學,共同利用網路推銷1張500元的偽造門票,假设有遊客欲購買,雙方則約在園區入口處附近交易,再搭配洪、黃2位在門口收門票的同學,讓偽票輕易過關。,21,大學生盜賣偽造月眉門票之刑事責任,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 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法條內容同前一案例所示,22,八、寶物不見了,張於94年1月12日上午,在臺北市八德路某網咖內,上網連線至天堂遊戲網站,先輸入朋友蔡之帳號、密碼,操作虛擬人物少女貞德丟棄儲存共約價值7千元之+8幽暗十字弓等多項虛擬道具,又以另台電腦登入自己申請之2個帳號,操作虛擬人物蕃茄蛋炒飯撿取蔡之道具,由蕃茄蛋炒飯交換給鮪魚壽司,存入鮪魚壽司帳號紀錄內,以此不正方法無故取得虛擬道具之電磁紀錄,使蔡受損害。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847號刑事判決,23,非法入侵電腦之刑事責任,刑法第358條 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59條 破壞電磁紀錄罪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4,九、青春不搖頭,中部某大學之張姓女學生,於95年2月15日晚間,在台中市台中港路之時尚 PUB,與友人狂歡時,一次施用二顆第二級毒品MDMA俗稱搖頭丸助興。嗣於翌日凌晨4時許,警方前往取締時,發覺張姓學生出現多話、亢奮等疑似施用毒品之異狀,遂帶返警局採尿送驗,證實確呈第二級毒品MDMA陽性反應,始悉上情。,25,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刑事責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6,施用毒品之處遇流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被告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觀察、勒戒後,檢察官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 年。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27,施用毒品初犯處理流程,初犯施用毒品,10,檢察官聲請勒戒20I,法院裁定,令入觀察勒戒處所施以,觀察勒戒,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聲請法院令入戒治所施以,強制戒治,無繼續戒治必要(20II)或戒治期滿(23I),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交由檢察官處理,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釋放(20II),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駁回,無施用傾向,28,十、網路上散布電腦病毒及木馬程式,1999年4月26日某大學工學院學生陳,製造CIH電腦病毒,造成全球估計有六千萬台電腦遭殃。,桃園縣黃姓高二學生自93年底至94年初,涉嫌設計電腦鍵盤側錄木馬程式,供嫌犯劉上網植入他人電腦或公共網咖,側錄竊取天堂線上遊戲帳號密碼及網路銀行密碼帳號和信用卡,警方查證已有千筆帳號密碼遭鍵盤側錄木馬程式破解。,29,製造、散布電腦病毒及木馬程式的刑事責任,電腦病毒的製造,如果行為人製造電腦病毒的動機是基於個人研究,則製造者並沒有牴觸相關法律。,電腦病毒的散布,會涉及刑法第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程式是您所撰寫的,還有刑法第362條的問題:,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30,十一、Kuro案的啟示別上非法網站下載軟體,甲於88年8月設立飛行網公司,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其子乙、丙則擔任執行長及總經理。該公司自89年7月起,以點對點檔案分享軟體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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